号称驱散人群的橡胶防暴弹真的是非致命性武器吗?

橡胶防暴弹用于防暴驱散,是非杀伤性任务时使用的一种动能打击失能弹药,目的是用来驱散震慑和瘫痪目标人。借助发射动能来打击目标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很多人以为,橡皮子弹不过是一种“非致命性”或者“低致命性”武器,它与化学刺激物质和电击枪一样,击中目标后可导致其丧失行动能力但同时不会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其实不然。自上世纪70年代橡皮子弹初次使用以来,就一直受到医学专家、人权组织和政府官员的指责。这种所谓的非致命性武器也能“杀人”。

      2005年9月12日,英国北爱尔兰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700多人因不满警方阻挡他们的游行路线,使用汽油弹和土制炸弹等武器袭击警察,造成1人死亡,11人被捕,50多名警察受伤,酿成了近10年来北爱尔兰最严重的血腥冲突。北爱尔兰当局动用了2000多名防暴警察和士兵维持秩序。在这次冲突中,军警向骚乱人群发射水炮、橡胶弹还击。据称,警察共发射了450颗橡胶弹和7枚燃烧弹。

        当要执行的防暴任务需要一种比弹性防暴棍弹威力稍强的武器时,弹药的装填物就要采用橡胶弹头了,这种弹头主要有球形弹头和棍形弹头两种。美国MK弹道系统公司的RB-2橡胶弹,由两个软木塞或插销状的橡胶射弹组成,每个射弹的质量约为6克。为使橡胶防暴弹具有较高的射击精度,还出现了一种尾翼稳定橡胶弹。ALS科技公司生产的尾翼稳定箭形橡胶弹使用了一个质量为7克的橡胶射弹,其枪口初速为168米/秒。在3~22米距离内使用时,这种箭形橡胶弹不仅精度高,而且致痛效果非常好。

       警察或军事人员在使用橡胶弹进行训练时,不仅要学习直接射击目标,更要练习在驱散较低危险的人群时使用的跳射方法。跳射,就是瞄准暴乱人群前方的道路射击,并使橡胶防暴棍弹弹丸或大号橡胶弹弹丸在目标前方的地面上反弹,使弹丸的速度和撞击能量减小,以减轻致伤程度。

       我国常见的就是警用转轮手枪的9毫米橡皮子弹,2005年,我国为警察系统配发的新型9mm转轮手枪,同时也首次装备了橡皮子弹。这种子弹的外观很好辨认,弹头是黑色而非金黄色。这个橡皮子弹,枪口动能只有约17.6焦耳,隔着衣服顶多在近距离造成皮下层轻度出血,对裸露部位则能在近距离穿入皮下层。

       另外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运钞员使用的97式18.4mm防暴枪发射的动能橡皮子弹,这个橡皮子弹,5米处可致重伤或死亡,15米处可致重伤,30米处可致轻伤。该弹里面有8粒总重8.6克的直径为8毫米的橡胶球。最近在东莞打死人的应该就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