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代初夜权及摔头胎问题的真伪

有人为了证明蒙古人攻宋的非正义性及其残暴性,例举了蒙古人要占有汉人新娘中的初夜权以及汉人为了保持自身的纯正血统而“摔头胎”的事例。

因为之前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我想很多辩论者也一下子回不过神来,以为别人举出例来,大约也是真的了,大约也怕一质疑便显得自己不爱汉族了,成汉奸了,所以也无人敢于质疑。

然而我是个喜欢钻牛角尖的,虽然我只是一介在找工作的打工人,故纸堆里去查,却是没法子,但网络如此发达,我只在网上找即可。

百度百科里的解释是这样的:

摔头胎  摔头胎,顾名思义,就是将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这个风俗现在已经不常见了,但是在元代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元代蒙古人掌握了中国政权,蒙古地方长官对所辖地方的女子有初夜权,新婚的女子前三天晚上必须去蒙古地方长官家中侍奉(含蓄地说)。汉人百姓在这种屈辱的压迫中,形成了一种饱含血与泪的悲惨抗争手段——摔头胎。每个女子生出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摔死,借以维护华夏血统的纯正。蒙古推行的种族融合政策也就此失败。直到今天,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Y染色体组成调查中,汉族人的血统之纯位列前茅。民族之间的通婚是可以的,但是用这种毫无人道、高压压迫下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不得人心的。只有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民族融合。

关于摔头胎,无论是正史还是南宋遗民,没有人记载这玩意。《铁函心史》这样的作品,连十级制度都意淫出来了,但对这个东西居然是一笔也没有(且不说这到底真的是郑思肖的原作,还仅仅是托名的为了实现一些目的的伪书,要不然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那时候出现?)。

而关于初夜权,据说这玩意还有点书籍,那就是所谓的《烬余录》。

这个书可值得玩味了。

这作品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么一部反元的作品在明朝这么个和元朝针锋相对的年代居然……没有付印!!!居然流传开来是在清朝!

哪个年代出版这个对统治者和一般平民更有利?哪个更无利?结果……居然是在无利的年代出版,有利的年代压根出不来。

更何况是一条孤例,没有旁证。

而且那书里也压根没提什么结婚前三天的事。

倒是后来出了个什么砖打墓之类之类的野史……可是,考古结果偏偏证明这些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而流//产这个技术,在中国那是有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民间,可是居然没有人想到流//产而是居然去费劲等孩子生下来搞什么“摔头胎”……这符合哪条逻辑?好吧,流//产在当时的确是非法,可是再非法能有杀人非法?关于这个例子最大的常识漏洞就是:和原始社会不同,元朝汉族早进入了文明时代几千年了,不像群婚时代新娘经常是怀着孩子结婚,那时还有滴血认亲一说,宋朝就有了,虽然现代科学无法十分验证但当年的人是信之不疑,谁规定了新妇一年之内必须生孩子?好,五年之后生个孩子出来,验验,自己的,头胎!继续摔!这不是发神经就是抽风——这汉族智商至于这么落后么?

其实初夜权这东西是来自于欧洲中世纪,因为领主对底下的农民有人身所有权,所以对女人的贞操也有所有权。

但是,真正这个初夜权实际执行的,根本不多——新婚夫妇可以向领主交一笔钱了事。

而蒙古人,根据他们的传统习俗,他们对“贞操”这俩字有观念么?草原民族大多有群婚制遗留,这种情况下没人在乎所谓贞操,因为真正结婚的时候,根本没有几个女子还是处女,或者说,根本就是同居一段时间自然结为夫妇。有个八卦,成吉思汗的有个孩子就似乎不是他的亲生,而是他的妻子被掠走的时候怀上的——但这个孩子和别的孩子没区别,照样有封地有名号。在各民族中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因为更古的时候婚姻是为了生育,所以只要妻子有了孩子不管是谁的种都要养着。

这么不在乎自己民族的所谓“贞操”的民族,真的会那么有闲心在乎一下自己的被征服者的贞操?

要真说杀长子在汉族历史上有所痕迹,那还是很古老的事情——商和周的始祖为何出生时被抛弃?他们就是杀长子的结果啊,因为他们的父亲不确定这个孩子是妻子和同族的哪个男人生的,因为那时对偶婚未严同样没人太在乎那贞操,在历史上的记载便是:“杀首子,以荡肠正世”。

倒是欧洲人YY过说成吉思汗每年向欧洲的被征服地要求进贡6000处女……可是,这只是YY,且不说有没有真正有力的史料证明,就说那时的蒙古族心目中,真的有所谓“处女”这么个观念吗?成吉思汗自己的母亲那也是抢来的别人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