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文化产业第一法,带来了中国电影最好的时代

宣传贯彻《电影产业促进法》座谈会2017年2月17日在京举行

春天的脚步近了,文化产业的列车也正飞速开来。随着文化产业逐渐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引领这趟列车前进、把控行进方向的车头,自然变得无比重要。

《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是这趟列车的车头。

在3月的第一天,这部“文化产业第一法”正式实施。

文化产业里程碑

从1905年的《定军山》开始,中国电影历经112年的积淀与发展,影响力已雄踞亚洲之巅、屹立世界之林。截止到2016年底,中国银幕数量已达4.1万块,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影院达7857家,观影人次达13.74亿,全年电影票房收入457.12亿元,市场规模跃居世界第二。可以说,历经风雨的中国电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更面临着百年来最为关键的发展时期。

1905年,中国首部电影《定军山》剧照

伴随着电影产业的一路高歌和披荆斩棘,电影产业的法治化也因此被提上了日程,这一步我们走了14年。

电影法案2003年起草,五年后定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悉心指导和关怀下,电影立法进程显著加快——从2015年9月开始,《草案》连续通过一审、二审、三审,随着2016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第54号主席令,《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将在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电影产业第一法”,《电影产业促进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电影作为产业”的属性,将电影产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对外文化输出的亮点和对内文化建设的重点,电影产业将受到举国上下空前的重视——这无疑是中国电影最好的时代,标志着中国迈出了从“电影大国”到“电影强国”的历史性重要一步。

《电影产业促进法》更是“文化产业第一法”。作为专门法,其规律和性质与正在起草制订的文化产业促进法基本相通,先行出台能够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为文化产业立法提供重要参考和有益借鉴,为我国文化立法领域和文化体制改革树立一座里程碑。

放飞风筝收紧线

《电影产业促进法》共分六章共60条内容,具体可以整合归纳成中国电影业发展的两个关键动作——“放飞风筝”与“收紧线”。

所谓“放飞风筝”,就是该法试行取消电影拍摄许可证,进一步放开制作主体准入等系列措施,对电影审批和诸多制约因素在制度层面进行“松绑”,拆除行政“栅栏”,还电影产业一个宽松广阔的成长空间,还电影艺术一个自由翱翔的创作天空。

而“收紧线”,则是该法将重点放在了版权经济涉及的与电影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例如,对野蛮生长的网络电影的审批“收紧”,对偷漏瞒报票房、贴片广告等进行规范,将电影从业者的“德艺双馨”写进了法规等举措,都收紧并提升了整个电影行业的底线,为电影产业造就了一个更加有序的发展环境,对尚在“发育”阶段的电影产业提供纯净的土壤和空气。

电影频道《今日影评》特邀清华大学教授尹鸿解读《电影产业促进法》,尹鸿认为:艺人应坚持德艺双馨,同时应该给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有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引导和规范,更多优秀的电影作品必将打这个春天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助力文艺事业从“高原”向“高峰”节节攀升。

然而,电影法治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的不仅仅是在“放飞风筝”的同时“收紧线”,还需要对法案不断查漏补缺、精益求精,让“风筝”经得起日晒雨淋,更需要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撑,给“风筝”一片海阔天空。

所幸,“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中国电影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相信踏春而来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会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中国电影乘风破浪、砥砺向前。

文/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