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这件大事,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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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梦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她三年前走进婚姻礼堂的时候我还在艰难地北漂,那一年我回家,一共参加了四场婚礼,其中最重要的一场女主角就是晓梦。

晓梦是个漂亮的女孩,精致的脸庞让人看到就顿生嫉妒,但是她嫁给了一个穷小子。

穷小子虽然穷,但长得还算帅气,据说晓梦和他一见倾心,后来顺理成章。也难怪,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在一起也是早晚的事情,但是我没想到他们一走就走了七年,没有出现传说中的七年之痒,反而是我,眼睁睁看着她走入幸福的婚姻中去。

那几年,我仿佛与世隔绝,再也没听过她的消息,北漂的心酸改变了我的稚气,可能再也不会因为一场婚礼湿了眼睛。如今,我依然未婚。

我也曾经渴望一场婚姻,在我最无助最痛苦的那几年,每晚睡不着觉,妄想有个人能陪在我身边,甚至想过,那个渣男前任也好啊!后来我咒骂自己在那段时间饥渴得像一只发情的动物。

我熬过来了,从那段艰难岁月里。我仿佛听到胡歌在《琅琊榜》里对我说那句话:既然我活了下来,就不能白白地活着。记得去年看到这段时,不争气地痛哭起来。

去年回到家,已经是不同的样子,因为我活过来了。面对家人的催婚,我一脸淡定,好像在我心里,结婚失去了意义,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三十岁的年纪,我终于活除了自己。

但是晓梦,离婚了。

我非常震惊。并不是因为我对他们的婚姻抱有厚望,而是那个穷小子变坏了。

男人变坏无非有两种原因:一是拥有了钱,感觉自己拥有了一切,包括支付一切代价的能力。二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希望被打碎,于是像《功夫》里的周星驰一样发誓做个坏人。

很遗憾的是,晓梦的穷小子属于前者。穷小子和朋友合伙做了点生意发了点小财,变成了富小子,有点膨胀,就开始胡作非为,跟着那群狐朋狗友到处逛窑子胡吃海喝,留晓梦在家照顾不到一岁的儿子。

自古以来贫贱夫妻好做,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一点不假。守得住底线的男人已经成为国家保护物种了。

晓梦看上去胖了不少,瓜子脸变成了苹果脸,满脸的胶原蛋白,她看到我的时候,喜欢的直流眼泪,把她的遭遇一一说给我听,从下午讲到晚上。富小子依然没有回家。

我问晓梦,你后悔吗?

当初她和穷小子结婚的时候,父母极力反对,她誓死不屈,最终她妈妈哭着对她说,随你吧!只要以后过得好,我就安心了。晓梦说,不后悔!

穷小子没什么学历,初中毕业就在一家修车店干活,而晓梦是大学毕业生,在高中读书时和穷小子相识,谈了七年异地恋,毕业没多久就结婚。学历的差距,是她爸妈反对的理由之一。

我当时很佩服她的勇气,觉得为了真爱奋不顾身的人都是真性情,但是现在……晓梦现在依然对我说,不后悔。只是语气没有当初那么坚决。

我从她家走出来的时候,她送了我很远。我知道她不后悔是言不由衷的,她的自尊心早已麻木了。

当我再次奔赴北京,沉醉于自己的工作,不知不觉又过了半年。晓梦终于忍不住给我打了电话,她笑着对我说,我离婚了。我没有说话,但我知道她忍了很久才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现在她已经释怀了。煎熬的婚姻不比异地恋艰难,她熬过了七年,终究没熬过婚姻的冬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妈经常闹离婚,但是每次都是第二天和好如初。那时候我以为离婚只是一些人的口头禅,直到长大了一点,我的一个表姐再婚,我当时非常震惊,因为在我身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出现,我的父母从小给我的间接教育,就是离婚是一种假象,一种威胁。再到后来上大学,离婚,失恋,渣男渣女不断在我身边上演,我就习以为常了。这真是一件可怕的经历,这个世界真是疯狂,在我心目中,世界也变坏了。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我现在依然这样认为,并且经常对朋友说,结婚前一定要好好考虑,毕竟就这一次。朋友们总是嘲笑我说,婚姻又不是生命,一生只能来一次。我突然醒悟,原来结婚越来越随意了,做过的事没有后悔药吃,但是婚姻还能再来一次啊。我突然有些悲哀,至今不敢结婚。

我现在想,晓梦可能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她判了煎熬的死刑,自己从中解脱了出来。我突然想到这句话:要么一生,要么陌生。适用于当今很多人的爱情,适用于晓梦的婚姻,也适用于我对以后生活的向往。

大叔苏小邪,文字发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