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是什么滋味?

古往今来,婚外恋仿佛都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因为它虽然充满诱惑和刺激,但却违反道德,违反民意,违反理性,所以婚外恋便成了一种冒险的游戏。婚外恋者在获得了情感的补偿和偷情的快感的同时精神上却背负着法律、道德、责任、良心等重负。

一.两性婚外恋的心理差异

男女两性婚外恋的心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初始动因 一般而言,男子婚外恋的初始动因主要是为了寻求新鲜刺激,卸却负重,排解心身压力,释放潜能,满足征服欲;女性婚外恋更多的是出于补偿心理、依托心理、回报心理。

2. 恋情特征 男性的婚外恋往往具有随缘性、偶发性和即兴性,其角色特征呈现主动性、冲动性和阶段性,恋情的爆发速度和力度方面远甚于女性,往往先热后冷、先冲动后理性。而女性婚外恋更具有被动性,更加审慎、持重,更加注重情感基础和心理感受。只有在确信自己真正爱上了婚外异性且对方可信可靠,才会敞开性的防线;一旦如此,其情爱的深度和持久性远远超过男性。故她们的婚外恋具有先冷后热、先审慎后痴迷的特点。

3.行为结果 由于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相对而言,男性婚外恋者真正离婚而与情人缔结良缘的并不多见,其婚外恋的一般历程往往是从“喜新而不厌旧”到“不厌旧而弃新”;女性在追求婚外幸福时往往比男性更勇敢、执著,其婚外恋的一般历程是“厌旧喜新”、‘’弃旧图新”,而很少是“喜新不厌旧”。

二.婚外恋者的心理困扰

爱情无法专一 爱情是有强烈排他性的,容不得虚伪和欺骗,也容不得与别人分享。相爱的双方都表现出一种很强的在感情和肉体上独占对方的欲望,都希望彼此是对方绝无仅有的一个。然而婚外恋者不同,尽管他们也许真心相爱,但却必须面对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客观现实。这使得他们很难在感情和肉体上独占对方或完全只给与对方。这种无法专一的爱情时时困扰着婚外恋者,同时也是婚外恋往往不能长久的原因之一。

2.对无辜者的内疚心理 婚外恋虽然发生在两个人之间,但这种行为却损害了一方或双方配偶的感情,并殃及他们的子女。对于良心未泯的普通人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自律还是根深蒂固的,这使得多数婚外恋者产生对自己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愧疚心理,并因此常常陷入良心的自责自遣之中,很难做到心安理得。

3.感情与义务的双重趋——避冲突 婚外恋者往往必须面对这样一种两难选择:究竟是要婚外恋情还是要履行婚内义务。如果看重婚外两情,甚至是婚外恋情至上,则必须不能正常地履行婚内的义务;相反,如果单纯地、忠实地履行婚内义务,则又必须以某种程度上牺牲婚外恋请为代价。这种婚外恋情和婚内义务之间的双重趋——避冲突,常常造成婚外恋者的内心焦虑和痛苦。

4.事实与谎言的矛盾 由于当今社会对婚外恋情是否定的,或者说是不甚宽容的,所以婚外恋只得隐蔽地进行。这样一来,婚外恋者不得不终日生活在事实与谎言的矛盾之中。经济、时间、精力的透支,下意识的反应以及夜晚梦中的话语等“曝光”的机会防不胜防,都的用谎言来塘塞。婚外恋者不得不在妻子(丈夫)、情人、同事、朋友之间苦心地编造着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且又时时担心自己的谎言被戳穿。长期的说谎会造成说谎者心理上的焦虑感、压力感和挫折感,使人对社会、对自身都产生一种否定情绪。这种情绪对人的工作、生活及自身健康都会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

5.爱情前途的无望 婚外恋不仅得不到法律、道德、舆论的支持和保护,相反,却随时会遭受它们的惩罚和谴责,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爱情本身。然而感情是最活跃、最易受外界影响而变化的东西,所以也是最难把握、最不可靠的。在婚外恋的爱情游戏中谁也没法对对方负责,就像没法对自己负责一样。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恋者离婚而与情人结合者毕竟是少数,多数婚外恋者是想离婚而离不成,或者在离婚问题上优柔寡断。所以婚外恋者往往因此感到爱情前途渺茫,甚至是无望的。尤其是发生在未婚者和已婚者之间的婚外恋,未婚者更容易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如感到被欺骗、被愚弄等。

三.婚外恋者的自我心理调适

由于每个婚外恋者自身情况及其所处的生活境遇不同,因此所适用的自我心理调适方法也各不相同。一般说来,婚外恋者从产生婚外情的那一刻开始就陷入了程度不同的双重趋——避冲突之中。一方面既为自己再次畅游爱海、品尝爱情甜蜜而欣喜若狂,幸福陶醉,同时却又时刻担心自己会因婚外恋暴露而声名狼藉、毁于一旦;另一方面既为自己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无爱的婚姻所带来的精神痛苦而感到庆幸,同时却又因愧对配偶或子女而深深自责自遣。所以,冷静地分析自己所面临的困境,并进行有效的自我心理调适,对于缓解乃至消除婚外恋者的心理困扰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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