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过的矿泉水瓶残留唾液,也可以做DNA鉴定?

一场意料之外的酒后乱性,令林小姐至今悔恨不已。然而,更令她奔溃的是如何找出孩子的亲生父亲,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事情的转折点竟然是一个喝过的矿泉水瓶——成了这场「寻找孩子生父」的诉讼关键,如此充满戏剧性的情节,近日就在上海浦东法院真实上演。

林小姐出生于浙江,在上海读的大学,大学期间的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李先生。因为都是年轻人,两人相谈甚欢并留下了电话和微信。毕业后,两人依旧保持着朋友关系。

2014年年底的一天,李先生约她吃饭,饭后,李先生提议林小姐到他家中去喝酒。因为两人蛮熟了,林小姐也没介意,但还是带了个朋友一起去了李先生租住的酒店公寓。然而之后两人发生的事情实属林小姐的意料之外,更是至今悔恨不已。而这一切林小姐也不敢告诉准男友吴先生。

随后,林小姐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便于去年5月和吴先生「奉子成婚」,3个月后儿子乐乐就出生了。然而才刚开始的幸福生活,因为儿子的户口问题都变了。

派出所以林小姐怀孕三个月后结婚为由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才能上户口。原本以为只是例行手续,但当鉴定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惊呆了——乐乐不是吴先生的亲生儿子。这时,林小姐才将与李先生的那一次酒后发生的事和盘托出。吴先生没有原谅林小姐,最终两人还是以离婚收场。

「除了我丈夫,我就和他发生过关系,孩子不是他的,还会是谁的呢?」随后,林小姐找到了李先生,告知其孩子一事。李先生在惊讶之后,对于自己「喜当爹」的事情并不认可。他表示和林小姐并不熟,还否认那次「酒后乱性」。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李先生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他还在网上找了一家鉴定机构。但是鉴定当天,李先生并没有按约出现在鉴定机构,仅寄来了一份自己的血液样本。但鉴定结果显示,李先生和乐乐之间并没有亲子关系。林小姐怀疑李先生邮寄的非本人血样,要求重做鉴定,但遭李先生的拒绝。

为此,林小姐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乐乐抚养费1万元至乐乐成年。

庭审中,林小姐向法院申请对李先生和乐乐进行亲子鉴定。但李先生认为,自己已经配合做过亲子鉴定,且此事涉及他的声誉、隐私,因而拒绝配合。同时,他也不同意就此前亲子鉴定中送检的血样是否是其血样进行鉴定。

就在陷入僵局时,林小姐看到李先生将当庭喝过的矿泉水瓶丢弃在法庭的垃圾桶中,「是否能从这个矿泉水瓶上的唾液检验出李先生的DNA与乐乐亲子配型呢?」对此,法庭准许了她的请求,而结果也证实乐乐确实与李先生有亲子关系。

能不能作为证据作为看一个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比如最常见的犯罪现场发现的烟头可以当作物证,从烟头当中提取的唾液经过DNA鉴定一般可以确定当时谁在场,所以唾液可以作为在场证据之一。唾液含有蛋白质、淀粉酶、少量的鳞状的上皮细胞和白细胞,其中含有含DNA的细胞,可以通过试剂盒等检测出来,即便只是喝了几小口,其中的唾液可以用来检测DNA的。

最终法庭认可了那份矿泉水瓶所做的亲子鉴定,认为李先生未遵守诚信原则,其对事实的陈述意见缺乏可信度。其在诉前寄送的血样并不是当场取样或确认过样本来源,不能作为否定他是乐乐生父的定案依据。李先生将饮用后的水瓶丢弃是出于自身意愿,该行为属自由处分,且有庭审录像等予以证明,并与鉴定检材一致,故该送检材料来源及鉴定程序合法,法庭予以采纳。

同时,法庭强调造成今天这一结局,林小姐自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明确亲子关系不仅关乎身份关系的稳定及家庭和睦,更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判决乐乐随林小姐生活,酌定李先生每月支付乐乐抚养费2000元直至18周岁

对此,正义猫想说,喝酒要量力而行,酒后乱性要不得。真出了事,最终受伤的还是孩子——从小要在单亲家庭长大,对他的成长并不会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