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今年以来,楼市的持续高热以及房价涨幅连创新高,9月底至10月上旬,共有22个城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具体有哪些变化?

主要城市政策盘点:

北京:

重启“90/70”政策。

首套住房首付≥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40%。

1套住房再购自住房商贷首付≥50%,购非普通住房≥70%.

天津:

市内六区和武清区内,本地有住房的家庭暂停新购房,外地家庭首套房商贷首付≥40%。

广州:

本地家庭限购2套;外地家庭需提供5年内累计本市3年个税/社保证明,限购1套。

贷款首购自住房、或有1套无贷款房再贷购房,首付≥30%;有房贷,再贷购房首付≥70%。

暂停贷第3套住房。

深圳:

重启“90/70”政策。

本地人限购2套,本地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外地人购房需5年个税/社保证明,限购1套。

厦门:

145—180㎡非普通商品住房被纳入限购范围,三类人无法购180㎡以下住房。

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90㎡以下首付≥20%,90㎡以上首付≥30%。

武汉:

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10区范围内,本地人首套房首付≥25%,第2套房首付≥50%,第3套房禁贷。外地人第2套限贷,第3套限购。

南京:

本地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2套房首付≥80%。

家庭首套房,需2两年内累计1年个税/社保证明,首付≥30%。

有房贷记录无住房/有1套无贷款房家庭,新购房首付≥50%。

有1套贷款房,购2套房首付≥80%。第3套房禁贷。

合肥:

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本地人限购2套;外地人购房需1年个税/社保/纳税证明。

首付≥30%;1次购房记录,已结清房贷,首付≥40%;未结清房贷,首付≥50%。

停止第3套房和异地公积金贷款。

成都:

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等12区县范围内,单人只能新购1套房。

限购地区,二套房首付≥40%。

济南: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等6区范围内,首套房首付≥30%,2套房首付≥40%,本地人已有3套住房,暂不得再购房,外地人限购1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家庭购房≤60万元,个人≤30万元,本地家庭购第3套住房停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