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查获蟾蜍33吨、蛇3.6吨!已经是冬天,究竟要怎么放生?

据红星新闻报道,1月4日,四川乐山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多省市流窜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查获野生中华蟾蜍33.3吨(22.9万余只),蟾蜍浆液8公斤,野生蛇类活体及烘干蛇饼7200斤(20631条),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养殖场为幌子,大肆收购野生动物

2021年4月下旬,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获取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冠英镇的杨某多次从王某、罗某等人处大量收购野生蟾蜍和蛇类,出售给成都市新都区万某。2021年6月30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高速收费站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挡获,现场查获野生中华蟾蜍1300余公斤,各种蛇类80余公斤。

据杨某交代,从2020年以来就一直从王某和罗某处收购野生动物销售给成都万某经营的养殖场,案情重大,乐山警方成立专案组,在成都市新都区某养殖合作社现场查获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大量野生动物,现已查明,万某以养殖场为幌子,非法大量收购中华蟾蜍、蛇等野生动物作为药材出售。

中华蟾蜍、蛇是什么样的保护级别?

中华蟾蜍和蛇都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与麻雀、壁虎等一起都在《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值得一提的是野猪也在列,但最近的意见征求稿中已经将野猪删除,未来或可能不再是三有动物之列。

对于“三有”保护动物,私自捕捉20只以下会被处以行政处罚,20只以上就构成了犯罪,而在50只以上就是重大刑事案件,如果达到100只以上,那么就属于特大刑事案件,所以各位在各位游走在边缘的朋友要注意了,千万不要一不小心就触犯法律。

“三有”保护动物与国家二级保护有比较大的区别,简单的解释就是三有动物数量少就是行政处罚,而二级保护动物性质就严重了,一只就是犯罪,这一点大家必须注意,当然无论是“三有”还是二级,都必须严肃对待。

现在都已经是冬季了!那么多野生动物要怎么放生?

相信大家应该考虑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野生的中华蟾蜍有22.9万余只,蛇类与烘干的蛇饼数量达到了3.6吨,报道中没有说明活体到底有多少,但就算是3.6吨的一个零头数量也是极大的。

而且蟾蜍与蛇类在四川地区是要冬眠的,一般蟾蜍与蛇在每年11月份,平均气温低于10℃左右就要逐渐进入冬眠了,到了12月~1月,那么大部分需要冬眠的动物都会进入冬眠状态,要是还在野外,估计就只剩下冻死的份了。

冬眠是很多动物作出体温、代谢以及其他生理活动指标极度下降,减少对能量的消耗而熬过食物匮乏、气候寒冷的冬季的一种适应性行为,冬眠的动物包括松鼠、熊、刺猬以及龟、蛇与青蛙和蟾蜍等部分哺乳动物和两栖动物。

所以蛇和蟾蜍都是要冬眠的,在夏季春夏秋季节查获的蛇与蟾蜍,一般注意放生地点即可,这一点森警大队的专家们会有考虑,放生时必须区分野生动物的种类,比如陆龟千万别放生到水里,否则不叫放生而是“谋杀”,另外一点就是避免外来强势物种入侵本地种群,消除生物入侵的隐患。

而另一个放生蛇类更是要注意,避免放生在居民聚居区附近,否则将会造成毒蛇泛滥的意外事件,一般放生地点需要选择在无人区的野外,也要避免在道路附近,否则也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比如蛇类上公路被车轧死,或者驴友徒步时遭遇等。

冬天要怎么放生?

12月份的四川,天气晴好时野外气温还是不错的,但到了夜间可能会接近零度,山区气温可能会更低,也能吃如果一股脑儿将蟾蜍和蛇往野外一倒,那等待它们的一定是死路一条,毕竟放生一两只还能找到躲避的地方,那么多蛇类与蟾蜍,根本不可能寻找到合适的冬眠区。

这是乐山地区1月份的气温,这个状态下放生,准确地说还是有很大机会的,蟾蜍是两栖动物比较好办,开放水域的气温只要不结冰就不会低于零度,蛇类稍微难办一些,假如真的是冰天雪地的时节,那么这些蛇类只能暂时寄养到某个蛇类养殖场的冬眠区了,等到春季气温稍高再放生。

延伸阅读:胡乱放生引发恐慌

2019年4月6日,中国青年网报道了4月5日,有人在西双版纳景洪的澜沧江边放生了大量蛇类,引发了市民的恐慌,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蛇有毒还是无毒,到底放生了多少。

森林公安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但此时的蛇类大部分已经没入草丛,只抓到了几条尚未逃走的蛇,据报道,放生蛇类的是一名黑龙江男子,属于个人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滞留调查。

据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规定,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有人多人认为放生是积德,请问放生的毒蛇咬伤人甚至咬死了别人,这是不是积德?如果因为放生的生物导致了生物入侵是不是积德?如果将陆龟放生到了水里被淹死了是不是积德?但请麻烦各位放生人士在积德以前先去了解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