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曹”对汉朝制度有何影响?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一般认为它继承并巩固了秦代确立的封建制度,奠定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以及思想基础,但又有区别于秦朝。

武帝刘彻在位期间,是西汉王朝最鼎盛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力图加强君主专制政体,以适应统一国家的需要。

第一,确立皇权位置。皇帝可以任免宰相,在国家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汉代的宰相地位也很高,掌握国家最高的事权。在宰相之下由“十三曹”组成一个秘书处,这十三个曹等于现代共和国的各部部长,而他们组成的秘书处便如同中央政府,宰相即为政府的最高长官。这一结论,可从“十三曹”职能方面看出。

西曹,主管府史署用的大小事务,相当于今天的中央政府秘书处。

东曹,主管包括军吏在内的二千石长吏的迁除。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地方上的太守以及中央的卿都是这个级别。

户曹,主管祭祀农桑。

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大约相当于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词曹,主管词讼,即负责法律民事部分。

法曹,掌邮驿科程,与现在的交通部相似,科程是指交通灯时限及量限等。

尉曹,主管卒曹转运,是管运输的,相当于清代的遭运总督。

贼曹,管缉拿盗贼。

决曹,主管罪法。这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

兵曹,管兵役。

金曹,管货币盐铁。

仓曹,管仓谷。

黄阁,主管簿录众事。

从十三曹的具体负责事项可以看出来,这十三曹要处理全国政治、经济、司法等各个领域的事情,仍然是全国行政的总机关。

可见,当时我国皇权和相权的分工已经十分明确了。

其次,重新分配中央行政权、监察权、军事权、财政权几个重要权力。

汉代的宰相掌握最高行政权,御史大夫行使最高监察权,太尉行使最高军事权,少府和大司农行使最高财政权则由。

御史大夫在汉代的地位等同于副宰相,其实宰相一般都是经过御史大夫以后才被任命的。

御史大夫辅佐宰相监察朝廷上下一切政治权力的行使,一旦发现官员的违法违礼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宰相报告、

可见,御史大夫尽管名义上负责最高监察权,但仍是政府权力的组成部分,隶属于宰相。

而太尉,在地位上相当于宰相,主管全国的军事大权,也是由皇帝任免,当然这种任免尽管也要通过朝臣共议,但是基本上最后还是由皇帝决定。

汉代的财政权力分两类,即皇室财政和国家财政。少府负责皇室财政,同时还管理盐、矿等工商税收,当时这类收入还是很少的。

大司农行使国家财政权力,对国家的收支预算和农业税收进行管理和支配。

不过,少府和大司农又均受宰相管辖,一切财政事务都可看作是政府行为的一部分。

总之,汉代的“十三曹”只是宰相的办公室和秘书处,仅负责执行,而决策权最终还是属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