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西周分封制是进步还是倒退?

西周建立之初,统治者实行封藩建卫的分封制,实际上,受封的诸侯还是分亲疏远近与等级的,且分封诸侯距都城的远近各有不同。但是,分封制的确壮大了西周姬姓的同族力量,也巩固了西周统治。

据《史记》载:“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乃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夫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馀各以次受封”。

从以上得知,西周初武王分封的对象主要是同姓子弟,异姓功臣,还有古代帝王的后代。如周成王的弟弟叔虞被封到晋,姜子牙被封到齐,商王后代微子启被封到宋等。据《荀子?儒效》载:周初“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又《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在分封诸侯国时,还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并按照所封的爵位,确定占有土地的多少。

西周实施分封制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建立封藩,卫护王室。如《尚书.康王之浩》中周康王认为,先王:“建侯树屏,在我后之人。”在《左传.桓公二年》中,记载了晋师服曾总结分封制的宗旨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熊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一是维护稳定,安抚各族。对不同地区的人民实行不同的统治政策。如对原是商都地区的卫国和少昊遗址的鲁国,实施“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政策;对于夏遗民“怀姓九宗”和戎人的晋国,实施“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政策等。

这些政策,对缓和部族间矛盾、巩固西周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从国家政治方面来讲,直接受封的诸侯必须以天子为共同崇奉的帝王,接受王室的行政领导。

从家族方面来讲,西周实施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周天子便是同姓诸侯群体的最高家长——宗主,而各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则是由其子弟组成的中小贵族的宗主。

在如此格局下,天子与诸侯间,是君臣兼家长与子弟的双重关系,国事也就是王族的家事,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政治格局。

但是,各诸侯国享有十分大的独立性,随着国势日益壮大,必定影响王室的权威。至春秋时,周王室逐渐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大诸侯国不断兼并小诸侯国,争夺他们土地、人口及对其进行支配,形成诸侯争霸的局面,分封制遭到破坏。

秦朝统一六国后,取消分封制,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并一直延续下来。不过,西周分封制的确立,不但影响当时的西周及周边邻国,还对以后的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