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御史到巡抚,明朝于谦为何被火速提拔成为封疆大吏

宣德五年(1430)九月,监察御史于谦接到了调令,吏部任命他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两省。

这一年,他33岁,古人云“三十而立”,这正是建功立业的年纪。

可是,监察御史只是一个正七品的官职,而兵部右侍郎官秩正三品,可以说,这样的升迁速度,堪比坐了火箭。

那么,于谦因何被命运之神眷顾,突然之间成为封疆大吏的呢?

上图_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

首要原因是于谦在皇帝面前留了个好印象。

说起来,于谦能被任命为巡抚,还是得到了皇帝的赏识。明宣宗“乃手书谦名授吏部”,圣旨直接下到吏部:这个人我要用,你们赶紧提拔。

宣德初年,于谦被授予御史一职,有一次奏对,于谦吐字清楚,声音洪亮,条理清晰,态度不卑不亢,这给刚刚即位的明宣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久汉王朱高煦的叛乱被平定,于谦被派过去历数其罪状。

这本来就是一个走过场的活,结果于谦超常发挥,凭借其独特的气质和过人的口才把这位王爷给震住了,史载“高煦伏地战栗,称万死”。宣德二年(1427),他又出按(出外巡察)江西,在任上清理积案,惩治豪强,颇受江西民众的称颂。“帝知谦可大任”,这才授予他巡抚一职。

上图_ 朱瞻基(1398年-1435年1月31日),即明宣宗

其次是时势造英雄。

宣德五年是个多事之秋。全国多个省份,如河南、山西、直隶、湖广等地,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旱灾、蝗灾,造成了粮食的大面积减产,饿殍遍野,仓廪空虚,流民也渐渐多了起来,长此以往很难不发生民变。

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明宣宗决定从中央抽调干吏巡抚地方,赈济灾民,安抚地方,稳定民情。而于谦这样一个既有能力,又有地方工作经验的人,自然被列入选派之列。被派出的同时还有赵新、周忱、赵伦等人。

上图_ 顾佐(1376-1446年),字礼卿,太康(今河南)人

还有就是有贵人相助。

当时于谦的上司顾佐是一个相当爱才的人,他对这个年轻的才俊十分欣赏,对他的品性也十分钦佩。这一次顾御史大力举荐于谦,也是有意提拔于谦。

临行前,明宣宗下谕给这些巡抚说:“今命尔往总督税粮,务区划得宜,使人不劳困,输不后期。尤须抚恤人民,扶植良善……尔须公正廉洁,勤谨详明,夙夜无懈,毋暴毋刻,庶副朕委任之重。钦哉。”公正廉明,夙夜不懈,这成为了未来十八年于谦在晋豫两地的行事原则。

上图_ 《到泽州》于谦手迹

当巡抚,都要干些什么

巡抚虽然看着风光,但是并不轻松。

要知道,于谦可是“奉命于危难之间”,当时的河南与山西人民,被旱灾、洪灾以及蝗灾折磨着,普通百姓生活无以为继。他得担负起济困和赈灾的重任。

因为身兼两地的巡抚,所以于谦不得不在山西和河南两地来回奔波。这就需要翻越太行山。太行山海拔高,地势险,不时还有猛兽和强盗出没。因此,翻越太行山是一件苦差事。

他曾在诗中自嘲说:“马足车尘不暂闲,一年两度太行山。”(《登太行思亲》)一般来说,冬春之际山西天气寒冷,容易缺粮,这时他就在太原办公。而夏秋之际雨水较多,黄河容易泛滥,这时候他就会在河南开封办公。

上图_ 于谦故居

在于谦担任晋豫巡抚期间,两地发生旱灾的年份竟多达十次:宣德八年(1433),正统元年(1436),正统二年(1437),正统四年(1439),正统五年(1440),正统六年(1441),正统七年(1442),正统九年(1444),正统十年(1445),正统十一年(1446)。

下雨这种事,完全是看天意。束手无策的于谦,只能寄希望于神灵——祈雨。为此他还做了充足的准备:斋戒,戒酒,以表示自己的诚心。

有一次河南大旱,他亲自祈雨。结果非但没有求下来,还发生了蝗灾。于谦也很执着,领着下属又求了一次,还专门写了一篇《祈雨丹诚文》。在山西,他也曾多次率众去太原的晋祠、烈石祠、城隍庙等地祈雨。

与旱灾并存的就是蝗灾。每逢大旱之时,就有大批量的蝗虫出没。宣德九年(1434)尤为严重。他有一首诗,描述过蝗灾过后农村的破败景象:

荒村

村落甚荒凉,年年苦旱蝗。老翁佣纳债,稚子卖输粮。

壁破风生屋,梁颓月堕床。那知牧民者,不肯报灾伤。

墙壁无法阻挡外面的寒风,倒塌的房梁也遮不住苦雨。为了还债,老翁不得不出去做工,小孩子也成为了交易的商品。比天灾更严重的是人祸,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前途,欺上瞒下,将灾情都压了下来,苦的却是普通百姓。

上图_ 于谦祠内的于谦夫妇画像

好在于谦是一个负责任的父母官。他不仅亲自率众到地里捉蝗虫,还上疏免去了十分之四的农业税,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洪灾则主要集中在河南的黄河沿岸。比如宣德六年(1431),黄河水暴涨,开封有八县被淹;正统元年(1436)河南暴雨,黄河泛滥,开封、彰德、河南、怀庆、卫辉五府被淹;正统十年(1445)夏,有十四个州县久雨决河,无数房屋、田产、牲畜被淹,财产损失无数。

在这种情况下,于谦发扬了务实的精神,亲自上阵治理河道。每逢水患严重,他到重灾区巡视河岸。农闲时率领当地军民修堤筑坝,并且栽树固堤。每隔五里设置一个岗亭,负责巡视河堤。如遇损毁立即修补。他在开封城郊修筑了一只镇河犀牛,并提笔写下《镇河犀牛铭》刻在犀背,表达了希望黄河岁岁安澜的美好愿景。

上图_ 镇河铁犀,为明朝河南巡抚于谦为镇降黄河洪水灾害而建

在任期间,于谦主张轻徭薄赋,以养民力。他曾多次上疏,请求免去或减轻受灾县份的徭役和赋税。有时干脆直接用充军的粮米赈济灾民。为了平抑粮价,防止粮商灾年囤积居奇,他积极推行平粜制度,设立预备仓,后来有设立了“义仓”和“平仓”,在丰年屯好粮食以备不时之需,甚至干脆捐薪买粮,赈济灾民。针对灾荒过后的瘟疫,他开办药局,免费施药,并且在路旁凿井,让百姓吃上干净的水。

值得一提的是,于谦在此时已经具备了十分成熟的战略眼光。早在正统初年,他就意识到瓦剌的威胁,于是积极整顿军务,训练兵马,修筑城墙,并在正统元年(1436)、正统三年(1438)多次上疏陈言边务事。这也引起了朝中部分官员的青睐。刑部尚书魏源就曾建议调任于谦镇守宣化、大同,虽被驳回,但于谦的军事才能可见一斑。

上图_ 北京保卫战地图

经过这些洗练,他完成了从文人到实干家的蜕变。他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再建立在虚无缥缈的文字上面,而是真正做到了“民本思想”的知行合一。当他以兵部尚书的身份指挥北京保卫战的时候,最先想到的不是紫禁城里的朱家子孙的权力延续,而是千万黎民的福祸安危。于谦不是一个迂腐的书生,而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作者:东海居士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风孰与高?于谦传》 《明史》 《于谦集》 《明史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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