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用“挖角式裁员”,离职前一定要拿到下家的书面offer

挖角式裁员可谓职场中一种很肮脏的裁员手段,如果不信,你且来看:

挖角式裁员的案例:公司已经有了裁掉小A的想法,但小A就是不愿意主动离职。公司为了规避主动裁员而要赔付小A离职补偿金,就寻找了“一名猎头”告知小A,XX公司缺人手,其薪酬福利待遇都比当前公司高出好几个档次,并向小A抛出了一封“口头offer”。遇到此事消息,谁不心动?而这家令人心动的公司只有一个要求:要求小A立刻从老东家脱身,来办理入职。

此时“挖角式裁员”的坑显露了:

如果小A的选择是:毫不犹豫地办理辞职,可就着了黑心公司的道。当小A拿着前东家的离职证明去挖角的公司时,这家公司对小A宣称:人手已招满。当初的口头offer失了效,赔偿也没拿到。小A只好无奈看着手中的离职证明,无比悔恨。

锦囊君:身处职场,我们难以预判黑心公司的操作,但可以加强“防护手段”:

1.对猎头及其公司进行背景调查

猎头行业的入职门槛并不高,因此我们还需要了解猎头的专业度。

再次,查询猎头的所属公司。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猎头公司,相对来说,猎头可能更靠谱些。

2.入职前索要“可靠的书面offer”很必要

发出书面offer也是公司诚意的一种体现,更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保障。代入到此案例中,身为应聘者应及时联络单位,要求对方发出书面offer。即使事后公司作出爽约行为,这份书面offer也可作为书面证据,让我们得到应得的赔偿。

大家都知道“口头offer”是没有法律保障的,那“电子offer”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法律上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形式,但是纸质和电子邮件的效力有着很大的区别。纸质是最可靠的通知形式。电子邮件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是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它容易修改,其真实性在仲裁诉讼时容易得到对方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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