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违法吗?应该向哪里举报?

网友: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违法吗?应该向哪里举报?

一、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村民所有,故村民不能私自买卖土地,私自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二、对于建造坟墓的土地有哪些要求?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另外,《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区建造坟墓。”

《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墓穴的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也作出了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综上,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是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发现有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的,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