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鼓励早婚早育,为何汉朝多是“早婚”,而唐朝多存在“晚婚”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有没有足够多的劳动力是可以直接影响到一个王朝的税收、军事乃至综合国力的。因此,中国古代的历代王朝大都鼓励早婚早育以促进人口增长。受此影响,早婚早育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融入到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中。

但比较有趣的是,最为人称颂的、中国古代历史最为伟大的两个王朝汉、唐却是一个“早婚”为社会主流,另一个则多“晚婚”。那么,为什么汉代多是“早婚”而唐代却多“晚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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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早婚”为社会主流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汉初经济残破

两汉时期,不管是社会上层还是底层老百姓,“早婚”都是一种常态。就上层而言,汉灵帝是十五岁立皇后成婚,汉桓帝则是十六岁。女性也是如此,如《汉书》就记载汉宣帝的外祖母王媪“年十四”便“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底层老百姓的“早婚”甚至融入进了文学创作中,如古诗《孔雀东南飞》中就有“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一句。两汉时期的“早婚”其实主要是受到了汉初的影响。

秦朝时全国总人口大约有两千万,但经历秦末天下大乱后,全国人口损失惨重。史载“方之六国,无损其二”,《汉书》也说“汉初,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人相食,死者过半”。所以到了汉初,全国人口仅约有一千五百万,并且此时新生的汉帝国国力凋敝,经济残破,“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最重要的是,汉代的税收主要是租、赋,租指地租,赋是人头税,这两项都和人口有密切联系,并且汉朝轻地租而重人头,所以恢复经济的首要前提是要恢复人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重视且鼓励早婚便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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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汉廷运用法律政令要求百姓“早婚”

如前文所述,汉初的形势迫使汉朝中央朝廷重视人口的恢复与增长。但如果朝廷没有相应的措施去进行干涉,只是靠民间自然的去恢复和增长,那么人口恢复的速度肯定是比较慢的。因此,汉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令去促使民间男女早早的进行婚配。

汉高祖刘邦时曾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意思就是如果老百姓生了孩子,就可以免除两年的赋税徭役。惠帝在位时又专门颁布法令,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不嫁,五算”。算指的是算赋,汉朝时正常该年龄段的人每年只交一算,即120钱,而该法令出台后,十五岁到三十岁的未婚女子则要交正常五倍的算赋,这使得大多数的老百姓迫于高额算赋而早早的将女儿出嫁。

因此,在政府的鼓励与法令规定之下,汉朝时“早婚”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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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多“晚婚”也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门第观念影响

其实唐朝多“晚婚”并不是政府鼓励和法令要求下的产物,恰恰相反,唐朝的统治者与中央朝廷和汉朝一样,也是鼓励人们早婚配多生育的。如唐太宗就认为“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即可“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太宗还曾下令地方官府,“庶人男女无家室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不得抑娶”,就是说如果某地有男女一直没有结婚,成为“剩男”“剩女”,那么当地官府要出钱帮助这些人嫁娶。

尽管朝廷和统治者也是鼓励早婚多育,但唐朝时社会风俗仍然受到南北朝的影响,尤其是婚姻崇尚门第的观念。众所周知,南北朝时重视门第出身,所以婚姻嫁娶非常重视两方的家世,如北齐颜之推曾说:“近世嫁娶,比量父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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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观念影响下,唐朝时很多人,尤其是士人宁可晚婚也不娶他们眼中门第低的女子。如唐朝时有一名为郑瑨的士人,他“常有大志,不拘小节”,经常把“达则娶于卿相”挂在嘴边,即要娶就娶大官们的女儿,要么就不娶。于是乎郑瑨“逾既立而未婚”,超过三十还没有婚娶。

除此之外,对于很多唐朝的年轻男性来说,他们的目标是通过科举谋得一官半职,获得攀附那些豪门大族的资格,然后娶这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豪族中的女性以换得仕途的顺利。这也使得在唐朝男性三四十岁不结婚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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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压力巨大

北齐的颜之推也曾对当时婚嫁所需的巨额彩礼和花费做出过评论,说是“卖女纳财,买妇输绢”。唐朝在此影响下,不光婚礼仪式特别繁琐,而且需要请客吃饭的人很多,对方家庭索要的“彩礼”也很重,甚至中等水平的家庭举办一次婚礼后也要倾家荡产。

其实很多唐朝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也都曾因经济问题而导致晚婚,典型的像韩愈。韩愈早年困苦,又四次科举落第,所以直到他二十九岁时在宣武军节度使董晋账下出任幕僚后,方才能够娶妻生子。

又如唐朝时扬州一卢姓主簿有两个女儿都要出嫁,结果却先把妹妹给嫁出去了,究其原因则是因为姐姐要嫁的人家“礼力未就”,即男方财力不足。男方财力不足难以娶,很多底层百姓家的女儿也难以嫁。这是因为社会地位高的男性不惜晚婚也要娶豪门大族家的女性以获得仕途上的帮助,而普通男性则往往“财力不足”娶不了。所以白居易就曾写诗说:“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所以在门第观念和巨大的经济压力下,唐朝多“晚婚”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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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总的来看,虽然汉唐两朝都鼓励早婚早育以促进人口增长并借以最终实现国力增强。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汉朝因为政府鼓励,且运用法律政令进行干涉,使得“早婚”成为了社会主流。而唐朝则因在婚嫁上深受南北朝习俗的影响,在门第观念和婚嫁所需的巨额花费的压力之下,出现了多“晚婚”这样一种现象。

作者:李光彩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汉书》《旧唐书》《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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