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款的分配本身就是个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被征收的房屋还涉及买卖问题,那就更复杂了。今天我们来分析下,在农村买房后遇到拆迁,买房人可争取哪些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也就是说,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分配规则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比如,A村A组某农户家的房子被征收了,那土地补偿费就归A组所有。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会决定,所以,土地补偿费到底如何分配、使用以A组内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从现实情况来看,土地补偿费常见的分配方式是平分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买房人属于组内成员,那买房人就可分得一份土地补偿费;如果买房人不属于组内成员或房屋买卖不合法,那买房人就分不到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用于需要安置的人员(含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于需要安置的人员,如果买房人被认定为被安置人,那就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
一般被安置人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3、地上附着物(含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如果房屋属于合法买卖,那买房人就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那地上附着物(含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补偿费就归买房人。
特明说明:上面我们提到的买房人可获得的各类补偿费都是基于房屋属于合法买卖的前提下。如果房屋属于非法买卖,那相应的补偿款也就跟买房人无关了。
按照国家现阶段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需满足3个条件:1.买方与卖方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2.房屋买卖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3.买方需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从现实情况来看,现在还是有很多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其实,国家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文件,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如果属于城里人在农村买房的情况,那就要看房屋买卖是发生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文件发布前还是发布后。如果城里人是在国办发〔1999〕39号文件发布后购买的农村房屋,那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是拿不到征收补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