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论文署名3大困惑:一作、通作与单作

撰文 | 邢志忠(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 | 宗华

来源:科学网

据说现在很多评审机构对科研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的标注审查非常严格,如果标注含糊不清就有弄虚作假之嫌,这让一些申请者困惑不已,甚至有人因此吃了亏。

其实“一作”的定义最清楚,就是署名排第一位的作者,通常被认为是对论文做了实质性和最大贡献的作者(这一点有争议)。

但如果一篇论文的作者比较多,可能不只一个作者的贡献最大,这时也许有必要启动“共同第一作者”机制,以维持署名的公平性(这一点也有争议)。

由于“共一”的名字不是排在第一位的,因此要在他或她的名字上做出标记,比如打个星号。

为了避免这样的处理冲淡“一作”的影响力,学界通常的做法是将两个或几个贡献都最大的作者统一标定为“共一”,名字上都打星号。换句话说,谁都不能再提自己是“一作”了,只能是“共一”。

假如一篇论文的“共一”有好几个,就有点令人生疑,有雨露均沾的意思。

合作是一个集体共赢的过程,对作者贡献的区分要适度,而且最好不要很快变换规则。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吴健雄教授及其团队在1957年的实验中发现弱作用宇称不守恒,他们的第一篇论文的署名没有按照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而是把提出物理思想和实验方案的吴教授排在第一位,即显而易见的“一作”,这当然是非常合理的(据说其他合作者都是男士,也都对“女士优先”的做法没有异议);

但是他们的第二篇论文的署名则采用了按照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的方式,以突出其他合作者的贡献。

可这样一来,反而让局外人感到有点困惑,有人甚至为此大做文章。

在高能物理学界,尤其是实验方面,由于参与的人太多,论文署名一般采用按照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的方式,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否则鉴定谁是“一作”或者“共一”就是一件十分耗时费力的事情,说不定还会在实验组内部造成很大矛盾。

这样一来,你要是姓安(An)就占便宜了,姓周(Zhou)、姓朱(Zhu)都没戏,做不了第一作者,除非你把Z改称C之类的。

一直以来,高能物理学界对“通作”似乎都不太讲究,而其他领域则不然。

顾名思义,“通讯作者”就是负责投稿和与期刊或出版社互动的作者(这一点也有争议)。但据说后来“通作”演变成了对一个学术成果在想法、经费等方面起主要作用的课题组领头人的承认,而不再是简单的“通讯”角色。

因此“通作”的位置往往在论文署名的尾部,同时打上标记,以示重要。

如果一个课题组不只一位老板级的人物,或者是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工作,那么就不得不启用“共通”(共同通讯作者)机制了,这一点与“共一”的做法类似,目的都在于让值得被认可的作者得到应有的认可,以便将来获得诺奖提名、评院士、申报各种人才项目时拎得清。

如果论文中没有明确标记谁是“通作”,怎么办?

据说一些期刊并不明确认可那个真正负责投稿和通讯的作者作为“通作”,而是简单地将“一作”默认为“通作”。

还有的学术期刊将留有电子信箱的作者统统默认为“通作”,除非作者特别标明谁是真正的“通作”。

毫无疑问,这两种默认都有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有些期刊至今没有建立明确标出“通作”的机制,而国内的很多评审机构又对“通作”很在乎,这使得一些申请者在某些时候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通作”但又无法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局面显得就有点尴尬。

这样一来,一个本来无关紧要的问题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其实有多大意义呢?

这些年我带学生,只要是学生投稿,都自动被我默认为“通作”,不管他们的名字排在我之前还是之后。

考虑到明确标注的重要性,我给出的建议是,排在后面的有权利把自己标注成“通作”,所以姓氏排在我(Xing)后面的学生都是毫无争议的“通作”,而我本人则成了“一作”。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其实学生干的活比我干的多出很多,但我们还是遵循了国际高能物理学界的惯例,论文署名按照姓氏字母的顺序,因此排在后面的学生只好承担起“通作”的重任,免得将来在这个问题上吃亏,或者至少免得说不清。

所以你看,你必须遵循一个规则并保持前后一致性。如果坚持国际惯例的姓氏字母顺序,就别随便改。

据说有的课题组对此规则不够坚持,学生和导师合作的好文章都是按照字母顺序署名的,而普通文章则学生为第一作者,于是有人问:看来学生对好文章的贡献都有限了?

还有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吗?

有,那就是如果爹妈给的姓氏不能排在前面,你只好费力写几篇“单一作者”的论文,这时候没人跟你争“一作”和“通作”。

令我感到有点吃惊的是,界内真有少数理论家一辈子都没有“单作”的论文,看来他们压根就不想当爱因斯坦式的千山独行者了。

当然,做“单作”意味着你在科研上有足够的独立工作的能力,从想法、计算、写作到投稿,一个人都能拿下,这当然是不太容易,需要学习和训练的。

在研究生阶段,不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独立产生想法和独立写作这两方面的能力,恐怕一般将来都不太容易成为“通作”。

一个好学生,自然是既有很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又有很强的合作能力。有的学生到了国外,如果迟迟无法融入当地的课题组的话,也是一个问题。

科研本来是件自娱自乐的事情,但一旦变成了任务和求职等谋生手段,就不那么有趣了。但一个人能干的毕竟有限,合作与分享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只好尊重一些规则,包括允许被别人考核,尽管有些规则看起来挺不合理。

如果你什么都不要,别人自然无法考核你和用规则束缚你。但是在体制之内,谁不想要一些社会承认呢?
结束语

写论文就跟爬山一样,有的人喜欢群爬,有的人喜欢单爬,有的人喜欢夫妻合作。

既然是两口子,还需要区分“一作”和“通作”吗?

需要,工作上的事情,公私要分明,不能占对方的便宜。当然,学界内的夫妻店,大多数是老婆为老公打工,写论文时提携老公一把。假如你要是不认可,请实名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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