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各地区片地价是多少,你了解吗?

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也就是说,影响农用地征地补偿款的主要因素是区片综合地价。那么,何谓区片综合地价?各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多少呢?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通俗地讲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对照新的规定要求,改进技术方法,加快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下面我们来看下部分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

一、浙江

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 2020〕8号),规定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为: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一类地区不低于6.2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5.6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4.8万元/亩。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二、江苏

2020年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各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以上我们只列举了浙江和江苏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想了解当地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可上当地的人民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