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出口为什么用“桶”计量而不用“吨”?

在国际原油贸易上,人们通常采用“桶”作为计量单位,其中“桶”大多是42美制加仑,但现在在国际上实际使用的油桶容量是55美制加仑,也称为“55加仑桶”。但是在交易时,仍旧采用原42美制加仑为单位。

在国际原油上, 1桶(42美制加仑)等于158.9873升。但是用桶作为计量单位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由于不同油田的密度不同,导致1桶油的重量也不同。

桶和吨

其实采用桶作为计量单位有明显的坏处,那就是虽然盛放的都是石油,但不同油井中的石油密度并不同。

比如:我国大庆油田的石油密度大约是0.83~0.88,辽河油田的石油密度不太稳定,在0.84~0.98范围之间;中原油田的原油比较稀,密度是0.82~0.88,克拉玛依原油密度是0.80~0.87。

由于密度不同,所以每桶油的重量也不同,如果按照桶作为计量单位,显然密度较大的原油更重。那这样的话,密度较大的原油价格岂不是和密度较小的原油价格一致?

其实并非如此,虽然国际上有一个国际原油市场定价,但实际上,国际原油市场定价,是以世界各个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作为基准的。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原油价格就是以美国西德克萨斯生产的中间基原油作为基准,所有在美国生产或者销售的原油,在定价时都会以这个油价作为参考。还有一些地区,直接以吨为计量单位,比如:我国和俄罗斯在交易原油时会采用吨,而吨与桶的换算关系约是1吨等于7桶,如果原油密度较轻,那么1吨原油可能会等于7.2或者7.3桶。

还有一些地方采用加仑、升等作为计量单位,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是:1桶=158.98升=42加仑。

尽管桶和吨之间存在着换算关系,但由于桶是体积单位,吨是重量单位,所以同一批原油按照不同的计量方式计算,可能会导致不同的交易价格。

石油交易为什么要用桶?

石油交易之所以要采用桶作为计量单位,其实有特定的历史背景。

首先,盛放石油的桶在石油大规模开发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而且当时的欧洲国家已经开始普遍使用桶来盛放液体物资了,比如说:葡萄酒,黄油,糖浆等,使用桶作为计量单位由来已久,所以当1859年油田打出大量石油时,人们习惯性地采用桶来盛放石油。

而且,在当时,人们已经开始使用桶作为计量单位,所以桶的规格、大小都有合理的误差,用桶作为计量单位比较准确。

伴随着工业革命,石油的开发量以及供给量都大幅增加,这也使得人们开始制作大量的桶盛放石油,而为了交易方便,人们开始用桶作为计量单位。

虽然人们已经确定了用桶作为计量单位,但是桶的大小没有确定下来,这造成了有人使用大桶,有人使用小桶。当石油市场较小时,这种计量单位的混乱并不会为人们带来烦恼,但是随着石油交易量增加,人们开始统一石油桶的大小,规定使用42加仑的桶作为标准。

之所以采用这个数字,是因为42加仑桶是当时能够生产的最大的桶,如果桶过于大,那么在运输时将会造成困难;如果桶过小,那么桶本身也会占据质量和空间,使成本上升。而且42加仑桶刚好可以在运输时码放整齐,在运输时空间不至于浪费。

在过去,这样的计量方式能够帮助人们核算交易价格,但现在这种计量方式已经落后,至于国际石油为什么仍旧使用桶作为计量单位,可能还出于另一种考虑。

在原油的剂量操作中,工作人员会先测定体积,再取样静置稳定后测定密度,修正误差之后就可以得到正式的质量数据。该数据速度较快的话可以需要1周,较慢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两个月,由于质量检测速度非常慢,而采用体积作为计量单位能够加快该速度,所以使用体积作为计量单位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总结

原油虽然涉及到全世界很多国家,但它的计量单位却比较混乱,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计量单位,但为了交易方便,国际上统一使用“桶”作为计量单位。只不过不同地区的原油,有不同的原油标准, 价格也会随之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