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不能购买农村房屋,依据哪个文件?30年前买的房合法吗?

相信现在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宅,但可能还是有少部分人不是很清楚。有人就问,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宅,依据哪个文件?30年前买的农村房屋合法吗?

一、城里人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宅,依据哪个文件?

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19年9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由上可知,从1999年起,国家多次发布了文件,明确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宅。需提醒的是,我们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现在还是有一些城里人在跟农民私自进行宅基地和住宅的交易,其实这种行为是很有风险的。如果农民反悔,诉至法院,法院在判定此类案件时,都会判定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二、城里人30年前在农村买的房屋合法吗?

在这次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展时,在处理各种宅基地问题时,依据的一个重要文件就是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件。而在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件中我们看到这样一个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由上可知,在1999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城里人购买的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被认可的,是可以确权登记的;但在1999年后的买卖是不被认可的,是不能确权登记的。所以,城里人在农村买的房屋到底合不合法,要看是在1999年前还是1999年后买的。城里人30年前在农村买的房屋,那就是在1999年前买的,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