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更换吗?怎么更换?

根据最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要经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审批完成后,就要按审批情况来建房的,不能随意乱建的。但在宅基地审批完成后,少数人会因一些原因而想更换宅基地,有人就问,宅基地可以更换吗?怎么更换呢?

宅基地有两种更换方法:

1.放弃旧宅基地,重新向村里/组里申请新宅基地

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宅基地审批通过后,是不能随意更换的,除非有什么特殊原因。

比如,村里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要占用某农户的宅基地,那该农户应配合让出旧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比如因地质问题,农户的现宅基地不适合建房;比如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发生了变化,原宅基地不能再建房等等。

2.与同村/同组人互换宅基地

虽然我国法规政策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对于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和互换并没有禁止。所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村民之间经过批准可以互换宅基地。

不过,需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擅自互换宅基地但不办理必要手续的情况非常多,也因此引发了不少纠纷,所以,村民之间千万不要私自互换宅基地。那么,互换宅基地具体应当履行什么审批程序呢?

其实,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程序是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而互换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不应严于宅基地的取得审批程序。

另外,互换宅基地除了要办理必要的手续,在互换宅基地后,互换双方还应及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