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收费,为何不是想收就能收的?

近日,丰巢快递柜发布新的收费规定:自4月30日开始实施会员制度,非会员用户可享受滞留快件免费保管12小时,超时后收费0.5元/12小时,3元封顶,法定节假日不计费。会员用户可以每月5元的价格享受滞留包裹保管7天,并获得寄件折扣优惠、与视频网站等品牌的联合权益。

丰巢收费新规一经推出便引来了一场风波,上海、杭州等地的部分小区居民拒绝使用,部分物业开始停止给丰巢快递柜供电,更多的消费者则是在网上表示不满。

为什么消费者会对丰巢的收费规定如此不满?业内专家认为,根本原因是丰巢的收费新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调查

消费者拒绝二次收费

疫情发生后,记者与很多消费者一样,成为了快递柜的忠实用户。而大家也习惯了免费使用,对于开箱时跳出来的“打赏1元”的提示,消费者们也是高兴便赏,来不及就直接忽略。当得知丰巢快递柜将向收件人实行“超时收费”时,不少消费者不乐意了。

丰巢要收费?记者故意让自己的快件滞留了12小时以上,准备体验一下收费新规。取件的时候,用微信扫码后,快递柜的对话屏幕显示“超时需要缴纳0.5元费用”,同时提示“会员5元包月,可以直接点击屏幕购买会员”。

就在记者认真阅读各种收费条款的时候,同样来取快递的邻居对记者说:“你不要交,这样签收不合理。你现在索性就别取件了,我在网上认真读了条款,快件在箱子里48小时后无人取,开箱密码就失效,快递员必须开箱拿出快递再次投递。丰巢公众号发给你的取件通知里有快递员的电话,你就给快递员打电话让他不要放丰巢,让他放你家门口,这样你就不用交钱了。快递员放快件的时候已经交过钱,丰巢两头收费,吃相太难看。”

一位正在一边准备投放快件的快递小哥听了记者和邻居的对话,说:“放快递柜我们真的是要交钱的,不是白放。收费多少按照柜子的大小算,从3毛到5毛不等。我送一个快件有时才挣1块钱,还要给快递柜交5毛。赶上个别快件48小时没人取还得二次投递,还得交5毛,送这样的快件一分钱也挣不到。”

记者问快递员:“收的钱是你们出?不是快递公司出?”

这位小哥一边整理邮件一边说:“不一样,我们是自己出,有的快递公司给报销。”

“自己出钱投放快递,你们也同意?”记者问。

“快递员使用快递柜一直都收费,但即便收费,我们也愿意用。花钱用快递柜节省时间,如果每个快件都送到家里,投递路程远不说,时间也长。还有的快件没人接收,还得二次投递,有了快递柜,我们每天可以多送几十个快件。”

紧接着,这位快递小哥又有些无奈地说:“不过这几天不少收件人都拒收需要收费的快递柜快件。他们说买东西的时候已经交过了邮费,就应该按照地址送达,不应该再收费。”

丰巢收费是否合理?本报记者采访了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畏。吴子畏认为,快递员投件入快递柜的行为,实际上是与快递柜企业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快递员就此种法律关系也已经支付了保管费。而就同一保管行为再次向收件人收取费用,是双重收费,侵害了快递员和消费者的权益。另外,快递件是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形成的契约关系,快递公司应该将快件投递到消费者手中。如果因为快递公司、投递员的原因而将快件放入快递柜使得消费者再次缴费才能取件,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二次收费,侵害了其权益。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表示:“经收件人同意,由于收件人收件不便或特殊环境下无法送递而采用快递柜服务,属于正常的快递服务配送环节,产生的费用可另当别论。其他情况下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则涉嫌二次收费。”

声音

消费者选择权不容侵犯

对于丰巢宣布超时收费的新规定,不仅消费者表示出了不满,还有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协商后停用了小区内的丰巢快递柜。记者在业委会交流平台“众蚁社区”上看到,全国已经有60个小区在论坛上表示已经停用了小区内的丰巢快递柜。

几毛钱的收费缘何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其实消费者在意的不是几毛钱,而是自己的权益。

北京红莲小区业主张女士说:“每次快递员将快件投放到快递柜都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直到丰巢的公众号在微信上发通知我才知道。我留的地址不是快递柜,没有按地址投放,这本身就不对,放到其他地方还不征求我的意见就更不合理了。现在谁都不差这几毛钱,但我要的是个理儿,投放到哪里的选择权在我,不在快递公司和快递员。”

记者在网上看到,其实网友们对于“快递柜超时收费”的做法没有意见,甚至不少人认为是合理的。引起消费者不满的原因是部分快递员将快递件投放快递柜前没有告知,没有让消费者自己决定应该将快件放到哪里。

记者查阅《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发现,这些法律法规中都规定,快递企业有义务将包裹妥善送达至快递单上所列的地址及收件人,因此除非快递费或包邮费事先明确说明该费用仅送至快递柜而不能送至指定地点的,否则必须要送货到指定地点。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出台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按照《邮政法》规定,快递须按名址投递,但在现实中随意签收、未经允许投放智能快递柜等违规行为时常发生。各大快递公司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投递时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再存入快递柜实施保管,否则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浙江省邮政局明确规定,对于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要督促相关企业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对于经两次投递后仍不能妥投,需要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也需要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应予以退件处理。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表示,首先要有定性,如果是快递员没有征得用户同意,就投到了智能箱,就是违规行为。用户可向快递企业投诉,如果企业不改正,可以拨打邮政管理部门行业申诉热线进行投诉,然后由主管部门责令企业改正。

业内专家指出,邮件属于消费者所有,邮寄到哪里由消费者决定,对于已经付过邮费的消费者来说,拒绝再次为邮件投递缴费是合理、合法的。快递柜企业实行超时收费本身没有问题,也不会有人反对与不满,此次丰巢快递柜收费引来的不满完全是因为搞错了收费对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