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国旗是如何设计的?

国旗是一个国家象征之一。1946年(民国35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底,左上角青天白日’,将国旗入宪。

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

但实际上,民国之初并没有采用此方案。

早在1906年冬天,同盟会内部就为国旗问题发生过冲突,黄兴与孙中山几乎为此决裂,黄兴认为青天白日旗的形式和日本太阳旗相近,“以日为表,是效法日本”,主张用井字旗,“示平均地权意”。孙中山坚持不许。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依孙中山“加红色的新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草案,其中的草案一即仿自美国星条旗的设计,以五条红线作为青天白日旗的衬底。然而该草案始终未被采用。章太炎到死,只愿以五色旗覆盖,不承认青天白日旗。


陈淑字依孙中山“加红色的新构想”,缝制的国旗草案

武昌起义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建立,临时参议院在讨论中华民国国旗时,也引发激烈争执。当时共进会使用铁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同盟会却使用五色旗,以五色代表汉、满、蒙、回、藏族的共和;西南各省则沿袭同盟会传统,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陈炯明在惠州举兵时曾采用井字旗,会师广州后,未再使用。

最终,参议院议定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国旗,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主张的青天白日三色旗只是作为海军旗,另以铁血十八黄星旗为陆军旗。

五色旗

铁血十八星旗

方蓝井白满地红井字旗

方白井蓝满地红井字旗

但孙中山先生仍保留自己的看法,认为五色表示五族取义不确,将五色上下排列亦不平等、仍有阶级,不可颁行,请参议院可等民选国会成立后,再经由国民公开表决。

直至1927年,国民党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才改为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旗上三色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同时亦代表中华民国以三民主义立国之初衷。

(更多秘密尽在这里,欢迎关注微博:中外名人之谜。微号:27479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