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多爱吃狗肉,应不应该立法禁止吃狗肉?

狗肉的高歌历程

在中国的史籍上,狗肉的食用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周礼义疏》中提到,“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观其善恶;若食犬,观其肥瘦。”

                                                                  影视剧中的商纣王

但彼时的狗肉可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

商周时期的尊卑等级观念极强,从吃穿用度到职业选择,都有严格的界限,对于禽类的宰杀食用也有明文规定。

《周礼》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由此可见,狗的地位在当时次于牛羊,与猪肉地位相当。狗肉不下士,平头老百姓是禁止宰杀食用狗肉的。

                                                                         影视剧中的孔子

狗肉的高贵地位不如牛肉保持得长久。随着周朝结束,礼乐制度日益崩坏,禽畜蓄养逐渐增多,春秋战国时期的狗肉已经从贵族的餐桌下移到了平民的餐桌。

《左传》有载,“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

这里的“吏人”指的是与叔孙婼一起看守财物的小吏,这样的小吏显然不属于贵族,吏人食狗,说明平民也可以食用狗肉了。

《孟子?梁惠王上》中也写道,“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影视剧中的魏惠王

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狗肉与鸡鸭没什么差别,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财,就可以购买食用。

食狗之风一路高歌,秦汉时期是中原食狗的鼎盛。

人们不仅挖掘出了狗肉作为食材的多种做法,什么狗肉羹汤、撸狗肉串儿、烤狗肋骨,有条件的人们也开始在狗肉的选择上讲究起来,考古学家在西汉马王堆中发现,秦汉的人们食用狗肉以幼犬为佳,所谓的幼犬,即豢养一年以内的小狗。

狗肉的兴盛一方面满足了当时人们的口腹之欲,另一方面也促使了一项职业的产生——杀狗的屠夫。

这些屠夫中有两位想必大家一定熟识,一位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刺客聂政,而另一位则是汉朝大将樊哙。

                                                                    影视剧中的樊哙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南迁,中原汉人的南迁也将食狗肉之风悄悄地带到了长江中下游地区。

食狗之风在南方开始兴起,与此同时,北方的贵族逐渐摒弃了狗肉,狗肉淡出了北方的餐饮舞台。

狗肉的衰落与宠物狗的兴起

但是到了隋唐时期,北方食狗之风却迅速衰落,狗肉成为难登大雅之堂的食材,平民也只能是“关起门来吃狗肉”。

估计与民族大迁徙有关,汉人的南迁将食狗之风转移到南方。而迁至中原地带的游牧民族因历来爱惜猎狗,北方吃狗肉的风气因此废止。

再说,频繁与胡人打交道,让隋唐的养羊业突飞猛进,并且培育出了许多优良品种。

羊肉于是在北方普遍起来,并成功抢占了狗肉的市场。

不能忽视的是还要风靡一时的佛教。隋唐时期正值佛教的鼎盛期,而佛教主张食素,中国大乘佛教五戒中的第一戒便是戒杀生。

根据一本佛教宣传小册子的论述,牛和狗从主人那里收获甚少,却忠诚地服务于人类,杀害它们是极其残忍的。

人们由此深信食用狗肉会遭到不好的报应,食狗之风也就渐渐衰落了。

不论真实原因如何,可以确定的是,食狗之风在隋唐首次出现了大转折。

更值得注意的是狗在隋唐时期,除了看家和捕猎外,开始成了宠物。

隋朝虽已有养宠物狗的记载,但真正的盛行要数唐朝。

唐帝国时期的世界上先后有过几个与其并列的帝国,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和东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在《隋书》和《唐书》中被称作“拂林”。

据《新唐书?高昌传》记载,高昌王于公元624年向唐王朝献狗,“雌雄各一,高6寸,长尺余。性甚慧,能曳马衔烛。云本出自拂林国,中国有拂林狗,自此始也。”

高昌国是现在新疆的吐鲁番地区,由记载可以看出,“拂林狗”由东罗马帝国经丝绸之路传入吐鲁番,又从吐鲁番引入中原。

那么,“拂林狗”究竟是什么品种的狗呢?

虽然历史学者至今没有找到对“拂林狗”样貌的确切记录,但有人根据《新唐书》记载的聪慧可人,并且可以曳马衔烛的特征,将它与哈巴狗联系起来,认为“拂林狗”其实是哈巴狗。

在唐代的诸多材料中,虽鲜有“拂林”的记载,但不乏“猧子”的身影。

《酉阳杂俎?忠志》中有“贵妃放康国猧子于坐侧”的记载。唐代的康国就是新疆及西亚一带,而“猧子”是唐朝非常出名的宠物。

著名的《簪花仕女图》中也绘有贵族仕女手执拂尘戏猧子的形象。于是有历史学者将“康国猧子”与“拂林狗”对应起来,认为“猧子”就是高昌国进献的“拂林狗”。

“猧”在汉语中有“矮”的意思,哈巴狗在翻译中常被译作“toy dog”。

这证明,猧子极有可能是哈巴狗。

不管如何,唐朝的“猧子”开启了职业宠物狗的历程,尤其受到上层女性的喜爱,成为他们的贴身伴物。

于是隋唐之后,肉狗不登大雅之堂,而猧子作为宠物狗,自唐起便在中国上层人士中流传,经久不衰。

民间的食狗传统

狗肉虽然退出了主流食材的舞台,但民间仍有“关起门来吃狗肉”的传统。

南方更是如此。

狗肉从未在民间的饮食中消失。民间俗语中有诸多关于食狗肉的说辞,如“天上龙肉,地上狗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水浒传》也有关于鲁智深偷吃狗肉的描写;清朝陈坤在《岭南杂事诗》中也写有一首“狗肉诗”:狡兔何曾三窟尽,纷纷屠狗作新烹。

民国时期出于卫生原因,政府曾颁布过禁止食用狗肉的禁令。

民国时期的穷人在吃大闸蟹

但这种禁令似乎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民国时期许多文人便是狗肉的忠实爱好者。

茅盾曾回忆在离开香港,途径广东时,第一次吃狗肉,“觉得比什么八大八小的山珍海味更好”。

毛泽东和周作人也是狗肉的忠实爱好者,针对当时狗肉并不盛行的情况,他们甚至还鼓励人们食用狗肉!

                                                                        周作人

当代人们食用狗肉的习惯也没有停止,民间的狗肉做法五花八门,其中狗肉火锅最是得人追捧,甚至某些地区还保有狗肉节的民俗传统。

中医医学上,狗肉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的功效。

“寒冬至,狗肉肥”,狗肉可以治疗脾肾气虚,胸腹胀满,腰膝软弱等症状。将狗肉作为一种补品,也促使了食狗肉在民间的流行。

中国对狗肉的食用向来被西方诟病。

西方人没有吃狗肉的习惯,在他们看来,狗本身对人类的价值远远超过狗肉的价值,食用猫狗等 “伴侣性动物”,在他们看来是不可置信的。

从另一角度来讲,西方的肉类资源远比中国丰富,这也使他们不屑于对狗“下嘴”。

基督教的传统认为,食腐性动物是不洁净的,尽管养宠物狗在现代西方人中颇为风靡,但鉴于基督教在西方社会的深远影响,对他们来说,食用狗肉与食用动物肝脏无异,都是极其“肮脏”的,食狗是一种无视宗教约束的野蛮行为。

除此之外,现代西方对中国食狗的印象还与五口通商后传教士在中国的见闻有关。在许多传教士的记录中,狗肉通常与其他怪异的食物联系在一起,比如猫肉、老鼠肉。

曾有一位德国人描写广州猫狗肉馆中写道,“欧洲人会觉得整条街道弥漫的这股气味有种无法形容的恶心感”。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食用狗肉与否对于西方来说,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对中国而言,却是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包括狗肉的来源与安全。

这些天网络上关于《目录》的许多讨论将禁食狗肉与中西文明联系起来。

这有点小题大作了,西方的许多地区没有禁食狗肉的禁令,也没有人食用狗肉,是因为他们没有食用狗肉的习俗与需求,并不能说明其文明程度更高或情操更加高尚。

而关于中国是否应该禁食狗肉,估计还会讨论下去,如果国家的这次征求意见最终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不准吃狗肉,那么我们就要遵纪守法。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的看法是求同存异,在能保障食材充足的时候,能不吃尽量不吃,如果别人要吃,只要是来源合法的肉狗,我们也不必过多干涉。

本文主要参考:

刘朴兵.略论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及人们对食用狗肉的态度[J].殷都学刊,2006(01):1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