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学校:为什么更多美国人选择在家教育?

逃离学校:美国在家教育的兴起    

一、引言

今天的美国教育中,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越來越常态化。2016年,美国在家上学的学生人数为230万,约占5~17岁学龄人口的4%,[1]与70年代1万多人相比,保守估计每年以7%到12%的速度递增。[2]很多学者都认为在家上学已经走向主流,发展成为美国国民教育的一种替代形式。“每个人都认识一个在家教育的家庭”,[3]米尔顿·盖瑟(Milton Gaither)所言未免有些夸张,但以下的统计数字却能客观地说明在家教育在美国的接受度日渐提高,1986年,90%的大学没有关于在家上学学生的录取政策,但到了2004年,多达75%的大学已制定明确的相关政策。在美国大学申请中,FAFSA(联邦学生援助)在“高中毕业状况”一栏中,专门有”homeschooled”的选项。

在前现代社会,家庭教育原本是主要的教育方式。但在今天学校教育已成普遍规范的情况下,它为何在短时期内又被重新发明出来?短短几十年间,在家教育是如何迅速扩张且被合法化的?其背后有怎样的社会经济动因?本文将基于美国的历史脉络与笔者的田野工作[4]回答上述问题。

二、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

历史学家约翰·迪莫斯(John Demos)曾说过:“美国家庭的历史是一部不断退缩的历史,家庭的功能不断丧失,让位于专门的机构。”[5]美国公立学校的诞生不过短短一百多年,而如今,约90%的美国人接受的是公立学校教育。从殖民地时期到19世纪中叶,家庭教育(domestic education)是美国教育的常态,其后教育的场所从家庭转移到学校,是一系列政治-经济力量和社会各阶层共同形塑的结果。

米尔顿·盖瑟把1600~1776年间的美国描述作“家庭之邦”(family state)。[6]独立革命前的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社会组织和政治控制的基本单位是地方乡镇,移民虽然承认英国这一宗主国的权威,但由于远离欧洲大陆,他们的现实生活更多地维系在家庭、邻居、乡镇等具体的生活单位上,而不是“国家”这一多少显得模糊的概念。这种由个体及家庭组成,以自治社区为结社单位的殖民地社会运行了一百多年之后,才有美国国家的诞生。因此,个体权利或者说家庭权利高于国家权利,可称得上是美国一个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政府承认父母的权利和权威,明确主张教育在家庭中进行,家庭既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学校,不过没有自治权,而是处于政府严格管理之下。因此“家庭教育”体现的是一套自然而为,也是有意为之的政治理念。

“美国公立学校之父”贺拉斯·曼(Horace Mann)于1852年在麻州创立美国最早的公立学校教育体系,主张通过普遍的平等的学校教育,使来自不同背景的美国人享有某种共同的体验,建立公民间的情感,以获得民主所需要的共识,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共和国的公民,亦即强调教育的政治整合功能。[7]另一方面,工业社会相较于农业社会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并要求不断创新,劳动力需要具备识字能力,共享一套相互交流的意义体系,以及获得各种文凭和证书,而这些是自我再生产的家庭教育所提供不了的,教育除了其政治功能,越来越被纳入经济秩序,被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助推器。

公立学校最初遭到大众普遍的敌对和反感。富人不愿意交税支持穷人的教育,教会对贺拉斯·曼的学校世俗化构想深感恐惧,而普通美国人则认为教育是家庭事务,政府不应该干预。这其中尤以普通百姓的抵制最为激烈。直到19世纪80年代,麻州的巴恩斯特堡市(Barnstable)为了对付家长,甚至要出动民兵带枪护送孩子上学。[8]但随着美国工业社会的发展,统一性和标准化的公立学校教育最终被接受为一种普遍的规范,不但是国家认同和社会秩序的根基,也成为个体身份认同的内在要求。到1918年,美国所有的州都确立了义务教育法,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都被纳入到国家制度的框架下。

三、在家教育运动的兴起

(一)反文化时代的教育实验

直到1970年代后期,“在家教育”才从一种罕有的个案快速增多,并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在家教育的扩张被称为“20世纪下半叶最重大的社会潮流之一”。[9] 它的合法化不像大多数法律那样,自上而下地经由综合性立法,而是在个体家庭自发组织的草根社团领导下,通过声势浩大而又旷日持久的社会运动,迫使国家修改立法。这些公民实践的目的并非改造更大范围内的教育制度,而是要求父母在教育上的主导权得到法律层面的正式承认,使在家教育纳入合法教育的范围,从而争取资源的再分配。

在家教育之所以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被发明出来,不单纯是个人选择或教育领域的变革,而是一种世界观和生活方式的表述,是更大的社会文化运动的一部分,这些社会运动推动着主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机构朝向特定的方向发展。

60年代席卷整个美国的反文化浪潮裹挟着反政府的情感,延伸到教育领域,表现为对公立教育的失望和幻灭感,一些反传统的教育形式纷纷兴起,如自由学校运动(Free School Movement)。反主流反体制构成了当时的时代精神,但它并非一时的凭空建构,而是植根于美国自开国以来对国家权力有所警惕的政治传统。公众对政府和学校的失望带来两个后果:第一,公立教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面临重大危机,地方主义和社区意识增强;第二,专家主义和知识精英受到质疑,反思之后形成这样一种信念:父母,而不是所谓的专家,才知道什么是对孩子最好的。[10]这两个后果直接导致了在家教育的兴起。在一部分美国人心里,当国家共同体不能满足个体受教育的需要,两者的契约就遭到破坏,个体有权利承担起这项任务。这是美国的个人主义文化在教育问题上的自然延伸。但是,“自己教育”虽然有其文化和道德上的正当性,在当时的语境下仍属离经叛道之举,早期的在家教育家庭面临来自国家和社会的种种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合法性的问题。

(二)法律框架内外的博弈

在家教育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这个问题涉及两个层面:首先是聯邦宪法,其次是州法律。美国宪法没有与教育相关的条款,更未提及“在家教育”,而各州法律起初在这方面则存在很大差异。在正式法律框架里,在家教育处于一个暧昧可疑的尴尬位置;作为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它被边缘化以致被排除出主流话语之外。然而,一旦成为公众讨论的议题,多种解释的可能性就呈现出来。例如很多人认为在家教育是受宪法保护的,理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而许多人在家上学正是出于宗教的动机,并且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父母的权利,但与此相矛盾的是,各州法律规定孩子必须上学。这些相互冲突的司法原则使地方法院陷入裁决的困境。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到底谁为孩子的教育负责这个问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使得公立教育的替代形式有了实践的空间。

由于美国教育是地方分权制,对在家教育产生直接影响的权力机构是地方学校委员会。换言之,在家教育是否可以进行,怎样进行,是依学区而异,由学校委员会决定的。后者作为国家权力的代理人,通常在两者关系中享有支配权,它可以选择善意的忽略,也可以选择惩戒,将家长告上法庭,而一旦诉诸法律,家长常常处于劣势。80年代中期的教育官员通常对这样的家庭怀有敌意,冲突有时达到非常剧烈的地步,在家教育的父母除面临罚款,还可能被监禁,孩子从父母身边被带走,由政府机构看护。在此情形下,家长们要么选择与现有的制度协商,使其尊重差异并默认这一模糊地带的存在,要么改变现行法律,使在家教育在法律上得到承认。

在这场运动中,由于在家教育的动机不同,这些家庭逐渐分化为两大阵营,一派是秉承自由主义和进步主义思想的左派人士,他们是最早的发起者和实践者,另一派是80年代开始出现的、有强烈宗教诉求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在这场斗争中使用的策略也有差别。左派人士最早是60年代反体制、反工业主义的“嬉皮士”,体制机构是他们不共戴天的敌人,而学校在他们看来是体制同化、政治灌输的主要手段。他们组成小规模的公社,崇尚简单有机的生活,希望创造一个主流社会之外的乌托邦。在家教育与在家分娩、母乳喂养一样,是嬉皮士生活方式的一部分。70年代后期在约翰·霍特(John Holt)的领导下,更多的人对学校教育产生批判和反思,决心与其决裂,在家里对孩子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其教育理念的核心是尊重孩子的本性,以孩子为中心。基督教阵营反对的则是学校的世俗化,根据1962年和1963年最高法院的判决,学校不准组织祈祷和圣经学习,这让许多保守的基督徒非常愤怒,并开始考虑建立独立的基督教学校,或者让孩子在家里学习。在家教育与基督教之间存在亲缘性,《圣经》就要求父母亲自负责孩子的教育,由此这一群体从人数和声势上逐渐超越左派阵营,成为在家教育运动的主力军。

面对在家教育在美国不被承认的困境,基督教阵营表现强势,主张积极行动,争取合法化。保守派基督徒将公立学校比作“撒旦的温室”,他们与学校当局的关系紧张,导致双方经常对簿公堂。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孤立的个人与庞大的国家机器之间的对抗,个人背后有组织的支持和运作。宾夕法尼亚州前众议员比尔·古德灵(Bill Goodling)惊叹于在家教育的父母们对国会山的游说能力,称之为“史上最有效的教育游说团体”。[11]在家教育之所以被称为一场运动,不仅因为它有自己的理念诉求,有领导者组织者,还有体现在基督教阵营内部的比较严密的组织。如1983年成立的“家庭学校法律辩护协会”(Home School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简称HSLDA),通过争取赞助和缴纳会费,筹募了数百万美元的资金,有几千名工作人员,免费为会员打官司。HSLDA在基督教阵营争取合法化的斗争中表现出巨大的动员力量和作用,例如游说政府官员,赢取公共舆论支持等,其效果也是显著的,如推动密歇根州、马里兰州等几个州通过新的法案。俄勒冈州教育部几次想使在家教育的法规更严格化,都被HSLDA组织声势浩大的活动挫败。

相比基督教阵营谋求专门立法的策略,许多左派阵营的家长更倾向于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与政府协商,他们主张与学校当局友好地协商,而不是对抗。事实上,在保守派基督徒涌入这场运动之前,大多数此类的协商都是成功的。为了避免硬碰硬的冲突,家长们的策略还包括争取媒体的支持,瑞贝卡·珀尔(Rebekah Pearl)曾栩栩如生地记录了她的父亲如何借助媒体的力量击败教育部门,故事发生在1982年的田纳西州:

社会服务部听说了我们不上学的事,就把我父母告上法庭,法官告诉爸爸,要把我们几个带走,由州里照管。爸爸不到半小时就约了三个电视台和三家报纸的记者做专访。记者来了,看到掩映在森林里的漂亮房子,当时八岁的我在弹钢琴,哥哥在帮爸爸干活,四岁的弟弟在池塘边荡秋千。他们谈论着爸爸的大学学历(科学教育)和职业(风景画家),参观我家整洁的书房,互相议论着说,如果孩子的测试结果达到州里的水准,为什么不能在家里学习呢?爸爸的办法特别成功,州里再也没找过我们的麻烦。[12]

在这个案例中,珀尔家的中产阶级地位是改变媒体看法的关键,而珀尔的父亲显然对自己所拥有的文化资本有清楚的认知,并聪明地将其用作斗争的策略。事实上,在家庭和国家机构的博弈中,个体家庭的能动性实践涉及多重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公共舆论的支持是一个重要因素。1985年盖勒普(Gallup)民意测验表明,70%的美国人认为在家教育不应合法化,但1995年情况发生了翻转,70%的美国人认为这是一项正当的教育选择。在家教育之所以渐渐去污名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内化了美国文化中一些根深蒂固的信念:“我们相信所有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认为‘专家’并非那么值得信赖;我们担心政府过于侵入我们的生活,却不能照顾好我们的利益。”[13] 1993年,在家教育在美国五十个州全部被认定为合法,这一结果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一个个法庭判决的基础上。“家庭权利高于国家权利”这一自殖民地时期即牢固确立的观念,保障或者说加速了在家教育的合法化进程,为它在法庭上赢得支持提供了意识形态资源。

四、在家教育的现状

在获得合法化地位后,在家教育逐渐从一种有鲜明哲学理念、有组织的运动演变成为一种单纯的教育形式,越来越多从未经历过合法化斗争的家庭开始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下面将以笔者田野工作的所在地——麻州为例,勾勒出有关在家教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及美国教育政策的变化,试图在社会结构变迁的宏观框架下揭示在家教育快速增长的原因。

麻州没有专门的在家教育的法律条款,所依据的是以往法庭的判决,即习惯法。家长在进行在家教育之前,必须得到学校委员会或学区长的预先批准,需提交一份教育计划供审批,其中包括使用何种教学材料,一年的教学时长和父母的教育背景。此后每年审批一次,并提交学生的评估表现,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标准化考试,具体的功课样本,或者由家长撰写的进度报告。习惯法承认除书本以外的教育形式,如野外旅行、实地考察等,学校委员会不得干涉父母的教育方式。家访或与父母的面对面谈话不是批准计划的必要条件,父母有权利拒绝。如果学区不批准家长的教育计划,则举证的责任落在学区这一方,它必须要证明这个家庭的教育“在完整性和效果以及取得的进步上”,没有做到“与本镇的公立学校相当”。[14]从法律层面上看,麻州对在家教育的管制可谓宽松,并且给予个体家庭很大的弹性空间。

学区在州法律的执行上也很宽松,首先,申请过程非常容易,一位受访人说她去阿灵顿学区交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都很友好,“一点也没有异样的表情”,另一位住在布鲁克兰的母亲表示,虽然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琐碎,但并不难准备。AHEM(Advocates for Home Education in Massachusetts,由家长发起的麻州当地倡导在家教育的草根组织)每年都在网上向麻州的在家上学家庭发放调查表,以了解大家与学区打交道的情况,总的来说令人满意。在AHEM负责人的印象中,学区这么多年来只明确否决了一例申请。有些家庭从来没有向学区登记过,或者第一年得到批准,但随后几年没有再提交教育计划;有的家庭在提交计划后未收到学区任何反馈,均相安无事。麻州的很多博物馆书店都给予教师一定的优惠,在家教育的父母也可以凭批准函或AHEM的会员证同样享受这些优惠。

在国家层面上,在家教育和公立教育被有意地归于不同的类别,施行不同的治理理念,正如宾夕法尼亚州校務委员会的一位执行董事所言,“一方面,公立学校的学生面临更严格的学业标准,评判一个教师的好坏越来越与学生的学业成绩挂钩,另一方面,关于在家教育的法律不断减弱,根据最近通过的法律,父母可以证明孩子达到高中毕业的要求并为自己的孩子发放毕业证。”[15]

(一)新自由主义逻辑下的宽松教育管制

现代民族国家一向重视教育在政治整合中的作用,尤其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公立教育素来被视为塑造合格公民的场所,为什么美国在关于在家教育的立法和法律执行上显得这样随意、甘心让渡自己的权利到父母手中?除了“个体先于国家”的政治传统,近几十年的新自由主义转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家教育扩张的这几十年,正是美国福利国家消退、新自由主义市场逻辑和私有化导向逐渐占据主导的阶段。在家教育可谓最具私有化特征的教育形式,它的出现与教育领域的新自由主义转向不谋而合。新自由主义对社会的调控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经济原则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新自由主义不仅标榜个人自由的最大实现,也有功利主义的一面,重视公民的人力资本。[16]在这种逻辑下,好公民的标准是不给社会添麻烦,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绝大多数在家教育的父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白人中产阶级,属于社会假定的好公民,因此国家及学校可以信任他们,对他们的实行教育做放任式的管理。

全球化带来的移民问题也对原有的教育制度造成冲击。今天的美国城市里聚集着大量经济上处于劣势的移民,而公立学校则要“在一个经济动荡、文化不安的时代教育人数众多而且不断增长的移民出身的孩子”。[17]受访者艾拉住在波士顿附近的萨摩维尔(Somerville),她表示:“萨摩维尔不大,但学校面临不少问题,这里的人口非常多元化,学校里有高达50%的孩子不会说英语,需要上ELL(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课。政府巴不得我们不上学呢,而且不上学也交一样多的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来支持公共教育的。”

(二)公立学校的衰落

在家教育兴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主导教育形式的公立学校深陷危机之中。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Education Statistics)2016年的调查显示,多达80%的父母表示,“对学校环境的担忧”是让孩子在家上学的首要原因。[18]事实上,美国公共话语中的公立学校,尤其是城市的公立学校体制,普遍以失败的形象出现,因此公立教育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总的趋势是联邦政府开始更深地介入本是属于地方事务的教育领域,更多选拔性测试(high-stake standardized testing)开始实施。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联邦政府对教育的干预逐渐增多,2001年小布什总统签署“不让一个孩子落后”的教育法案,2010年6月美国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布首份中小学统一课程大纲——通用核心课程标准 (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试图将各种各样的州立课程规整为统一课程。

然而,联邦政府这些旨在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许多中上阶层父母指责这些措施“愚化头脑”(dumbing down)。许多人认为改革只是加大了老师和学校的压力,对于教育的主体——学生却作用甚小,甚至不利于学生。统一课程大纲的核心是学校教师问责制,联邦政府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决定学校拨款和教师工资,这使得教师的教育方式越来越向标准化的考试倾斜。笔者发现,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选择了在家上学,几乎所有的父母都表达了对以考试为指向的教学范式的反感。反感的根源在于考试所导致的学习工具化和标准化强化了教育的规训功能和政治经济导向,服务于国家立场,与人本主义的诉求相抵触。受访者托尼曾在公立高中任教,现在是麻州一所大学的老师,他在访谈中指出,“美国教育体制总的趋势是同质化而不是个性化,尽管我们以为(并被告知)我们是自由的个体,但若你仔细看,并非如此,我们的教育体制就是把方的钉子楔进方形的洞里,没有其他形状的位置。”

在家教育是美国文化特性与现代性扩张下的典型产物。与前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不同,它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始终伴随着对公立教育与国家权力的反思和批判。从一个个草根行动者到宏观层面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全球化和公立教育的危机都极大地推动了它的发展。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萌芽,八九十年代的争取合法化斗争,到21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在家教育还在以令人难以预料的方式继续发展着。如今美国的公立教育、私立教育与在家教育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这使得在家教育日益受到国家和市场的两种拉力。近年来,在家教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模式,比如网络虚拟学校(virtual school)是一种介于在家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形式,由政府出资,家长监管,学生在家里学习。表面上看,它的确是“在家”进行的教育,但其学习内容与考核标准的制订主导权都在政府,而不是父母。还有一种由私人出资聘请老师的自主学习中心,家长可以选择将孩子每周送去一至五天不等。这种商业化的替代性教育令真正在家教育的父母们担忧。他们担心虚拟学校和自主学习中心会拉拢更多家长,改变在家教育的性质。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注释:

*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在家教育’的人类学研究” (项目编号:18BSH136)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Brian D. Ray, Research Facts on Homeschooling, https://www.nheri.org/research-facts-on-homeschooling/, 2019, 1,7.

[2] Brian D. Ray, “2.04 million homeschool stud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2010. Salem”, OR: National Home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11).

[3] Milton Gaither, “Home Schooling Goes Mainstream”. Education Next, 9(1) (2009). https://www.educationnext.org/home-schooling-goes-mainstream/2009.

[4] 本文的實证材料均来自笔者于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在波士顿的田野调查。调查方法包括访谈法与参与观察法。一年当中面对面深度采访了来自33户家庭中的36人,每次访谈时间从一小时到五六个小时不等,经受访人同意,采用录音与笔记结合的非结构性方法。另以邮件的形式采访了5个人,还与80多个在家教育家庭有过交谈。不仅涵盖大波士顿地区,还包括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纽约和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在家教育家庭。2018年6月,笔者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继续进行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在家教育”的研究,对波士顿的9位访谈对象以邮件和Skype方式进行了回访。

[5] John Demos, A Little Commonwealth: Family Life in Plymouth Colon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p.183. 转引自Milton Gaither, Homeschool: An American History, p.4.

[6][12] Milton Gaither, Homeschool: An American History, New York, NY: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pp.7, 199.

[7] Bob Pepperman Taylor, Horace Mann’s Troubling Legacy: The Education of Democratic Citizens. Lawrence, K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2010.

[8] David Gutterson, Family Matters: Why Homeschooling Makes Sense. New York, San Diego, Lond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92.

[9] Patricia M. Lines, “Homeschooling Comes of Age.” The Public Interest, July (140): 74~85, (2000).

[10] Joseph Murphy, Homeschooling in America: Capturing and Assessing the Movement,Thousand Oaks, Calif.: Corwin. 2012.

[11] Rob Reich, “The Civic Perils of Homeschooling.” Educational Leadership 59(7):56~59, (2002).

[13] Mitchell L. Stevens, Kingdom of Children: Culture and Controversy in the Homeschooling Movement. 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 p.33.

[14] 引自麻州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关于“在家教育”的公告。

[15] http://www.nytimes.com/2015/01/05/education/home-schooling-more-pupils-less-regulation.html

[16] Aihwa Ong, “Cultural Citizenship as Subject -Making: Immigrants Negotiate Racial and Cultural Boundar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Current Anthropology, Vol.37, No. 5: 737~762, (1996).

[17] Su?arez-Orozco, Marcelo M., et al, “Migrations and Schooling”, The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40: 311-28, (2011).

[18] Meghan McQuiggan and Mahi Megra, Parent and Family Involvement in Education: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Household Education Surveys Program of 2016 (NCES 2017-102).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Washington, DC: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2017). 参见 http://nces.ed.gov/pubsearch/pubsinfo.asp?pubid=2017102, p.19.

作者:  尚文鹏  

来源:《文化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