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贝爷,这些西方人也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脑类大杂烩

Elagabalus是罗马帝国最差劲的皇帝之一,他仅仅统治了罗马帝国4年,也就是14岁到18岁之间。年幼的他特别招人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到底能有多么令人讨厌呢?反正全国上下的人都不喜欢他,就刺杀了他和他的母亲

Elagabalus会和他的食客们躺在银制的床上,侍从会负责把食物的香气扇过去。他们吃的菜有孔雀舌头、母猪胸配松露、罂粟烤冬眠鼠、非洲大蜗牛、海狼和肚子里装满活画眉鸟的熟猪。Elagabalus还喜欢大脑,每餐都包括脑类大杂烩,就是将各种鸟类的大脑混在一起,比如画眉鸟、孔雀、长尾小鹦鹉和野鸡,看来并不是吃什么就补什么的。

罗马帝国最差劲的皇帝--Elagabalus

美国铁路大亨

美国铁路大亨James Buchanan Brady有钱任性,最大的爱好是珠宝和美食。Brady对美食的爱好给他带来了神话般的地位,光是看看早餐的菜单就已经让人目不暇接了。

一顿早餐包括煎饼、松饼、玉米粉、面包、鸡蛋、排骨、肉排、薯条和一大罐橙汁。吃完早餐不多久,就是上午茶时间。所谓上午茶呢,就是蛤蜊、蚌之类的贝壳类海鲜,一直吃到午饭。午饭除了这些贝壳类海鲜之外,还会有几只龙虾、螃蟹、牛肉和馅饼。午后之后,自然而然就是下午茶,最后就是最丰盛的晚餐:肉排、10来只生蚝、12只螃蟹、6只龙虾、汤,甜点是几磅法国小糖果和一大盘蛋糕。

书中记载菜单会随着他的口味发生变化,但是数量从不会减少。人们认为这种说法太夸张了,哪有人可以消化掉这么多的食物。但Brady的胃口确实大得惊人。纽约一家餐馆的老板说:“他是我见过胃口最好的食客之一。”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大胃王”活了多久。生于1856年,卒于1917年,也活了60多年,不错了。

美国铁路大亨James Buchanan Brady

吃尸体腐肉

19世纪的法国人安东尼,他所喜爱的食物,发指到让大家认为他是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并把他关到了疯人院里面,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腐肉,并不是因为家境不好没东西吃,而仅仅是因为个人爱好。他喜欢腐肉的口感,喜欢吃直接从腐烂动物尸体上剥下来的肉。成年后,他白天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夜晚开始在巴黎街上觅食。他会搜看所有的下水道、臭水沟,意图找到腐烂的内脏或肉

为了吃到死去病马的肉,他与巴黎的马屠夫交好。原本安东尼可以“相安无事”的以这种生活方式存活着,不受牢狱之灾,但是他因为抑制不住对腐肉的欲望,把贪婪的把手伸向了墓地里的死尸。在墓地里进食,他可以待在同一个地方享用,不用挪动,而且食物充足的让他可以放一点在口袋里,带回家享用。

猫王16000美元吃一个三明治

大多数人只知道猫王歌唱得好,却不知道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在他职业生涯的后期,食物和毒品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猫王喜欢高热量的食物。他最爱吃食物是花生黄油香蕉三明治。这个三明治的升级版“Fool's Gold”是用一整条意式长棍面包,里面放了花生、黄油、果冻和一磅培根。在20世纪70年代,这种三明治要50刀一个。有一晚,猫王嘴馋了,于是带着随从坐上私人直升飞机,从田纳西的孟菲斯市飞到了丹佛,只为了尝一口“Fool’s Gold”。据报道,这次行程花了16000刀,有钱任性。

猫王

隐姓埋名的大胃王

16世纪的英国人尼古拉斯,靠着他的暴饮暴食赚了不少钱。尼古拉斯在当时的整个英格兰都是小有名气的,他经常会在英国上流社会的私人派对上表演。有些派对甚至是因为他而举办的。著名诗人约翰泰勒甚至写了一首关于他的诗,诗名是 “The Great Eater of Kent”肯特大胃王。据说尼古拉斯能吃掉足足八个成年男人的食物。而在沃顿国王的派对上,他也吃了24只兔子肉

后来,尼古拉斯因为大胃王被不断欺骗、嘲笑,他开始害怕,内心惧怕的他最终选择了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爱分享的亨利八世

历史上最受争议的吃货当属亨利八世了。据说亨利八世在餐桌上花费了大把时间,茶余饭后就管理管理国家,考虑下次娶哪家的姑娘。亨利确实很喜欢吃,相比大胃王Brady,亨利八世还是比较理智,他会经常去打猎、摔跤、马上长矛比武、跳舞,因为只有保持健美,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吃得更多呀。

吃货亨利不爱吃独食,喜欢带大家伙一起吃。为了显示公平,只要亨利在吃,在场的大臣们就可以一起吃。他还经常开party,带着几百人吃山珍海味。开party劳民伤财,厨房扩增到50个房间,厨房的人数超过200。

?亨利八世

吃岩石、鹅卵石

18世纪后期,普通人弗兰西斯因为吃石子受到了医疗人员和社会人士的关注,他们眼睁睁的看到弗兰西斯把整整一盘子的岩石和碎石吃下去,完之后他会暴力的晃动着身体,让大家听到石子在胃里滚动的声音。

有一位叫布尔沃的奇葩医生,为了证实弗兰西斯到底有没有造假,他对弗兰西斯进行了24小时监督。他的监督确认了弗兰西斯是真的吃掉了这些石子,他也发现弗兰西斯的排泄物是被磨碎了的沙子碎石。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弗兰西斯还有一个竞争对手,叫Stone Eater(吃石子的人),他可以舀起一勺子鹅卵石放到嘴巴里,然后用牙齿用力的把石子嚼碎

吃石子

吃燃烧的蜡烛,配白兰地冲下火苗

杜弗尔并不算是特别有名,他和吃石子的弗兰西斯一样,把自己的进食编排成了一个表演。他最有名的一次表演是在1792年的一场宴会上,他先吃了一盘荆棘和蒺藜的沙拉,作为前菜,之后的主食有蝙蝠、猫头鹰、老鼠、鼹鼠等等肉类,他的饭后甜点是最为奇葩的,竟然是蟾蜍混杂着蜘蛛,毛毛虫、苍蝇、蟋蟀等的各类昆虫。本来一餐可以这样“安稳的结束”,但有时候,杜弗尔会心血来潮的吃下桌子上燃烧着的蜡烛,然后马上用烈酒冲下火苗,以此结束表演。

吃蜡烛

别人花钱让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托马斯不仅仅局限在吃东西,也在行为举止上“别出心裁”。他会把自己描述成低能的爱尔兰人,会去吃活生生的猫,他也会在寒冷的冬天跳入泰晤士河,一切只是为了钱财。托马斯企图通过呆滞的、具有幽默感的行为来吸引金主,赚钱。他的目的不是出名,而是赚取足够的钱来买酒、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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