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武装直升机的防护设计

第二代武装直升机在70年代开始研制,以全新设计机体和系统作为基础,在改进火控和武器的同时,重点强化了防护。AH-64和米-28这类第二代武装直升机,都采用了低噪声旋翼和红外遏制系统,以提高战场隐蔽性,并将被动防护的重点由轻武器转向低空野战防空系统。

AH-64要求重点位置可以防御单发23毫米爆破弹,但防护装甲无法达到传统装备思想的要求


武装直升机被称为“飞行坦克”,但作为飞行器,重量限制使其防御能力远不能配上“坦克”的名称。按照设计要求,AH-64机体可以防御12.7毫米机枪射击,被命中一发23毫米爆破弹后可维持飞行30分钟,在垂直、侧向和水平冲击坠毁时,特殊的结构设计可以为飞行机组提供不少于80%的生存能力。

现代武装直升机普遍强调耐坠性,这个要求虽然是通过弹性和压缩措施保证,但结构的冲击完整性也是安全保证因素。耐坠措施保证飞行员在正常坠机速度时避免结构撞击、穿刺和后续火灾的伤害,坠机冲击的结构变形不能影响飞行员自主脱离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受重量限制,只能有重点的对直升机要害部分进行防御准备。按照美军在越战中的经验,轻型直升机(投影面积与中型武装直升机接近)主要中弹位置与战伤比例中,座舱为21%,前机身为9%,尾梁为17%,动力系统为10%,后机身则有15%。按照这个标准去分析,驾驶舱和动力系统被命中的概率接近1/3,但在受创坠毁的直升机比例中却超过了60%。直升机活动于低空的主要威胁是各种高射枪炮,但低空防空导弹的威胁在近年来逐步加大。由于直升机主要活动于超低空,红外制导导弹理论命中率超过了80%,雷达制导导弹命中直升机的比例则相对不大。导弹毁伤以破片杀伤为主,单兵对空弹触发爆破的威胁性并不比20~30毫米口径炮弹更大,但红外弹对动力系统破坏的比例远比枪炮要高,对关键系统的毁伤危险性也更大。

米-28采用装甲钢作为基本防护材料


根据战斗损失统计数据作为设计依据,现代武装直升机的结构防护主要针对低空防空用小口径枪、炮,对导弹防御则通过红外遏制系统降低信号特征,结合干扰弹和主动红外干扰机承担反导防御。防御措施的排列选择为,驾驶舱重点防穿透,动力-传动系统强化备份和破损后的功能维持,燃料系统则以防火和防泄漏为目标,针对不同位置采取不同措施以获取整体平衡。

米-28通过缩小座舱尺寸减少透明件面积来提高防护水准


AH-64要求重点位置可以防御单发23毫米爆破弹,米-28的防御标准与AH-64差异不大,看起来与当时装备的ZSU23-4和“火神”相适应,但在这些机型预期服役之前,西方的地面防空火炮口径已增至25~35毫米,苏联小口径高炮更是统一到30毫米,各种低空防空导弹的战斗部威力比高炮更大,AH-64和米-28根本无法防御对方主力防空炮的打击。AH-64和米-28的防护装甲没达到传统装备思想的基本要求,就是因为直升机平台完全不能承受重量和尺寸代价,即使改为“局部”、“有限”防护,仍不得不削减防御标准。按照西方观点,武装直升机外表应利用色彩和红外系统降低被发现概率,尽可能减少被打中。装甲防护的绝大部分可以免疫轻武器杀伤,对防空火力有适度的保护效果。



(本文由《兵器知识》杂志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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