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太空发生命案,那么谁有控制权和管辖权?

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是或许这么做的理由有很多。

或许,是一个陷入三角恋的宇航员消除竞争对手;

或许,在星际飞行中被困在宇宙飞船里,导致一名机组成员失控,最终由于心态崩溃而谋害同事;

又或许,为了让同谋在地球上获得一份保单赔偿,把死亡弄得像一场意外,而事实却?是蓄谋已久。

考虑到人类在世界各地的暴力倾向,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发生。

一旦发生,我们终究要找出凶手并将其绳之以法。但这并不容易。

在太空中调查一起命案,要比在地球上调查一起犯罪案件复杂得多,困难得多。

为了能解决超出地球范围的法律问题,执法机构和法院不得不处理棘手、复杂的司法问题,该如何制定新的规则呢?

法律管辖权延伸到太空

一些国家已经拥有了超出地球范围的法律管辖权。

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第八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当条约的缔约国之一发射宇宙飞船、卫星或空间站,进入太空,或建立在天体上后,该国仍对其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

因此,若一个国家的宇航员被指控谋害另一名宇航员,那么该国家有权利逮捕这名嫌疑犯,并将他带回地球进行审批。

如果命案发生在国际空间站上,而且凶手和受害者是不同国家的公民,事情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

根据1988年缔约国之间的政府协定二十二条规定,当违背上述国际条约时,管辖权和控制权应当让给犯罪嫌疑人国家,若受害者或空间站涉及多个国家,那么相关国家必须进行协商,由哪个国家来提起诉讼。

如果未来一家私营太空“酒店”发生一起命案呢?

人们登录各种星球的梦想终将实现,而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酒店”。

从司法管辖的角度来看,事情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这种情况也更有可能发生。

如果太空中有400名平民,那么犯罪不可避免地就会发生。我们可以把最自律、最健康、最优秀的人类送到国际空间站,但是对于太空“酒店”,我们不可能强加同样的标准,毕竟酒店是私营的且需要赚钱。

犯罪,可能从偷手表开始,最后演变成谋害。若按照1967年的条约规定,那么酒店的“启动国”就拥有管辖权。

但是这么宏大的太空“酒店”往往是多国协作。

例如,A国是经营这家酒店的公司,B国是建造酒店的国家,C国是运输部件进入太空的国家,而C国的发射台是由D国提供,那么是否这四个国家都有管辖权呢?

因此这个条约,是非常模糊的。

最终,这样的太空犯罪,往往是需要各国进行外交谈判,决定由谁负责。

我们需要太空警察吗?

考虑到犯罪现场和潜在的证人都在地球之外,调查犯罪并立案将是一件棘手的事情。

这时,我们或许需要增加一个全新的职业——太空警察,但是仅仅为了调查一桩命案就把人送上太空,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毕竟送人上去需要耗费很多资源。

而且在太空收集证据变得更加困难。

在地球上,我们一直用DNA和指纹来确定罪犯,但是在外太空,例如在火星,大气层较薄,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时间更长,DNA和指纹的采集几乎不可能。

最后

太空命案将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航天器中的每个房间都有摄像头,宇航员受到了全方位的监控,对于防止罪犯或者取证来说,确实非常有效,遗憾的是,这样做,无法保证宇航员的隐私。

因此,很多人呼吁,我们应该加强沟通,共同合作处理未来太空犯罪,并达成新的国际协议,而这种制度应该随着管辖区域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