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月球上的数百件“文物”垃圾,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吗?

月球上现有三辆探测车,六面美国国旗,数十个成功着陆或坠毁的探测器,工具,相机和垃圾:月球上点缀着数百个太空探索的物体。一些专家呼吁授予他们遗产“文物”地位,以保护它们免受未来游客和人类活动的伤害。这一切都始于1959年9月13日,当时苏联的“月神2号”探测器撞上了月球死海(Mare Imbrium)。接下来是更多月球探测器,然后是美国的护林员和测量员项目。

1969年7月20日,第一批人类,尼尔·阿姆斯特朗和巴兹·奥尔德林。两人在月球宁静之海度过了22个小时,他们在月球留下了所有不需要拿回去的东西:登月舱的下降台、相机、月球靴、夹子、纪念物品和四个“排便收集装置”。后面五次更成功的阿波罗任务留下了数百个额外物体。据致力于保护人类太空遗产的非盈利组织For All Moonkind称:月球上总共有大约100个人类留下足迹的地方。

这大约是167吨的材料

密西西比大学(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法学教授米歇尔汉隆(Michelle Hanlon)说:法律上,这些地点本身根本不受保护。因此,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看,脚印、火星车的轨迹、以及遗址上的物品所在位置,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有朝一日阿波罗计划的遗址会吸引游客注意,他们可能会激起月球上的灰尘,这些灰尘会像玻璃一样划破月球表面,造成极大破坏。如果有人太接近登月舱,国际法目前没有任何规定说:

你不能把一辆探测车开到登月舱跟前,实际上只是看一眼;我们需要防范无意和故意行为。例如,NASA已经采纳了一些建议,即未来的探险活动不应降落在距阿波罗登月地点两公里(1.2英里)以内。在美国国会,参议员们提出了一项“保护太空人类遗产的一小步”法案。但是1967年的《外层空间条约》非常明确地规定: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不受国家以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或任何其他方式侵占的支配。

内布拉斯加大学空间法教授杰克·比尔德表示:一旦开始划定专属经济区,并阻止其他国家自由使用和探索太空,就违背了《外层空间条约》的基本前提。可以肯定的是,条约规定每一个太空物体必须由其国家注册,以防止私人实体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些人工工件仍然是放置它们的实体属性,有效地防止了盗窃。但它的漏洞让律师、航天机构和联合国感到担忧,而且不仅仅是在保护遗产的问题上。

未来几十年,月球探测活动可能会增长,条约中所载的模糊合作原则被认为不足以对其进行监管。例如一个中国嫦娥号登陆月球,以色列私人探测器坠毁,印度将发射一个探测器;美国宇航员计划在2024年访问南极,那里有冰。数百家太空初创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中许多企业希望开发月球和小行星上的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如果他们彼此争吵会发生什么事?

荷兰莱顿大学空间法教授Tanja Masson说:很明显,存在冲突的可能性,有必要制定规则,这样它就不会变成蛮荒的西部。建议设立一个国际机构,在不授予主权的情况下分配优先权利,就象管理地球静止轨道上的卫星那样。对于将太空垃圾填满太空的风险,或许应该在月球上建立垃圾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