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社会处境是什么样,为什么被概括为“商品和工具”?

当代女性的社会处境——被物化的他者

春秋末期,分量最重的历史事件恐怕算是三家分晋,晋国事实上的执政者智伯被赵襄子所杀,领地被瓜分,头骨被做成了酒器。智伯的家臣豫让立誓要为智伯报仇,他的誓言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对于具有英雄主义情结的伪英雄而言,这句誓言被他们奉为纲领性的行动指南。因为把他人的重要性置于自己的重要性之上,这句誓言及对其的追随行为展示的是一种奴化了的畸形心态。同时,不经意间,也用一种对称的手法把男女两性的不对称地位表达得淋漓尽致。

隐藏在豫让誓言后的男女两性的不对称关系表现如下:首先,排序的差异性。在排序中男性享有当然的优先权,才子佳人、英雄美女,无不把男性置于女性之前,用符号化的方式来表征、灌输、强调男性优先的社会规范。所以,“士”永远都站在“女”的前面,高大、伟岸,而“女”永远都躲在“士”的背后,苍白、模糊。在英语的语境里,人就是男人,女人是人以外的其他物种,女性的地位就更低了。

其次,核心资源的差异性。男性的核心资源是生命,是与他自身构成了和谐统一的他的整体,所以士为知己者死是有价值的行为。而女性的核心资源只是一副美丽的躯壳,甚至简化为一张精致的脸,女性的整体被肢解、异化了。

第三,重要他人的差异性。男性的重要他人是“知己者”,而女性的重要他人则是“悦己者”,知己意味着相互的欣赏,“知己者”与他所知的人的关系是对称的、平等的,而“悦己”则是单方面的欣赏,“悦己者”高高在上,被悦者卑躬屈膝,成为一种客体而丧失了主体性地位。

两性的不对称关系具有跨文化的特征。父权制之前的母系氏族或许是一个美丽的神话,就算人类的发展的确经历了这一女性的“黄金时期”,也没有证据表明女性作为一个整体获得了统治权。其他灵长类动物的状态可以部分地说明人类早期的状况:当人类的近亲——恒河猴——的世系继替在按照母系来安排的同时,雄猴仍然是实际上的统治者。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后,女性进一步下降到物的位置。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反映的,也正是女性的这种处境: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相对立的次要者,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则是他者。到了当代,经由多次的女性解放运动,女性作为他者的命运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一、作为女性的饰品及作为饰品的女性

饰品是被异化得最严重的一种物品。因为,如果说饰品是保值的一种手段,就解释不了在广泛分布的不存在通货膨胀的时间段和物理空间中为什么饰品仍然大肆流行。另外,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要把重要的财富放在显眼的地方,既容易损毁也容易招惹盗贼,不符合财不露富的行为准则。如果说饰品仅仅是一种修饰的工具,使用玻璃、铜甚至石头等简单的材质就可以做成很漂亮的饰品了,无法解释为什么饰品的原材料必须要使用贵重的材质才有品位。特别要说一说玻璃在中国的发展史,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就出现了玻璃,在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越王勾践的剑格上就镶嵌了玻璃,但由于炼制技术的落后,玻璃从春秋一直到清末都是昂贵的奢侈品,所以许多达官贵人的首饰采用了玻璃作为材质,自从玻璃的炼制技术得到极大的改进,玻璃的炼制变得容易,玻璃就失去了贵重的特征,逐渐从制作饰品的原材料中被剔除了。可见,保值与装饰仅仅是首饰表象上的功能,首饰之所以会被普遍使用,是因为饰品还具有一个社会功能——也是饰品的核心功能——炫耀。那么,是谁在炫耀,炫耀什么?

绝大多数的饰品都是女性在佩戴,但女性并不是饰品的首位炫耀者,原因很简单,女性不是饰品的真正购买人,饰品的真正购买人是男性。对男性而言,财富是度量社会地位以及能力的指标,特别在经济收入取代了出身成为社会分层的重要维度的现代社会尤其如此。然而男性本人却不能使用把自己的财富展示给他人看这样一种简单方式来炫耀,这会有被指责为浅薄的危险。最好的方式是使用一个工具来炫耀,所以,男性的饰品必须具有工具性功能,比如手表,本身就是计时的工具。或者,必须有一个工具作为载体,比如越王勾践的宝剑。当然,与其他物品相比,一个花枝招展的女性是最好的炫耀工具。所以,女性就是男性的饰品陈列柜台,或者,女性本身就是男性的饰品。

而女性为什么会允许男性把自己作为炫耀工具或炫耀品?很简单,女性也需要用饰品来炫耀,所以,两性达成了默契,饰品就更多地出现在女性身上。与男性不同,男性通过饰品来炫耀的是财富、地位、睿智,而女性炫耀的是身体,女性的炫耀是以性为指向的。从男性饰品与女性饰品的区别就可以看出这种差异。首先,男性的饰品必须具有工具性功能,这一点上面提到过。美之于男性,就像财富之于女性,是应该被隐藏的。而女性饰品如项链、戒指、手镯,则直白地表达了为修饰而修饰的功能。其次,男性饰品的佩戴位置与女性饰品的佩戴位置也不一样。男性的饰品通常都佩戴在与身体不直接接触的位置,如领带夹,如果与身体相接触则尽量隐蔽,如躲在袖子下面的手表,或干脆就不佩戴,如打火机。而女性饰品通常都直接佩戴在身体上,甚至有些饰品与身体融为一体,比如耳环,对肉体起到夸大、强调的作用。

此外,男性还有另外一类饰品:一系列展现亚越轨行为的道具。比如,一支正在燃烧的烟卷。莫里斯认为,吸烟是对吸乳汁的模拟,是人们在日益冰冷的社会环境中用以满足触摸需求的替代品。但是,这种解释无法说明为什么绝大多数的烟民都是男性。从一个女性的立场,我认为吸烟有以下功能:联合内群体、炫耀实力及智慧。烟卷是男性之间的一种最恰当的交流媒介,当一支带着某个男性的体温的烟卷传递到另一个男性的手上,同时传递的还有这样一些信息:我们有某种共同性,我们是自己人。烟卷便于携带,成本低廉,吸一支烟卷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微乎其微,使用烟卷的程序也非常简单,并且吸烟以后唤起的满足感很容易消解,换句话说,烟永远都不会抽饱,烟卷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它逐渐被选择出来成为促进男性内群体团结的秘密武器。而在女性内部,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沟通媒介,这也许是女性普遍地缺乏一种群体意识和群体责任感的原因之一。烟卷同时还可以塑造一种虚假的理想形象,一个眯着眼睛吸烟的男性是一个正在思考的符号。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一个会思考的人是一个可以把握自己命运的主体,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当然,不是每一个男性都拥有烟卷赋予的这些特征,绝大多数的男性吸烟是一种表演的行为,起到修饰和夸大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要把烟卷归为饰品的原因。开始学吸烟的年龄一般都在初中和高中阶段,为何绝大多数男性选择在这样一个年龄段学吸烟呢?因为他们渴望像一个男人,为什么他们渴望像一个男人呢?因为他们不是。如果他们已经拥有了社会所确认的那些男性的特质,他们就用不着通过烟卷来表演使自己看起来像一个男人,所以烟卷只是他们的装饰品和表演道具。然而,一旦他们被打上男人的标签,他们的行为就会得到塑造,他们就会逐渐变得“像一个男人”。换言之,男性的特质是后天学会的。

有些女性也吸烟,她们的吸烟行为也是一种表演,但表演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女性吸烟有一种虚张声势的感觉,给他人传递的信号是:看,我像一个男性一样有力量,所以,别想欺负我。通过披上男性的外衣来威吓潜在的侵犯者,烟卷是女性的保护色。所以,同是表演,男性用烟卷来强调力量和优越性,烟卷是他的饰品,而女性用烟卷来展示她和男性的相似性,烟卷不是她的饰品,是她的武器。归根结底,女性的饰品只能以性为指向。

问题是,为什么女性要炫耀身体?为什么女性要用外表美来取悦男性而男性不用这么做?显然,炫耀身体的倾向不是女性的生物学特征。从物种的生理特点来看,女性承担更沉重的性行为后果,因为女性会经历怀孕的阶段而男性不会。相对男性而言,性对女性更像一种负担,她有什么必要采用炫耀身体的方式来让自己陷入困境?或者,她炫耀自己身体的动力怎么可能会超过男性?与其他物种的类比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在地球上生存的物种中,雌雄个体外表有明显差异的动物基本上都是雄性的外表更华丽,更能吸引异性的目光(看一看公鸡与母鸡的外表),有些雄性的外表华丽得甚至过了头。对于这一现象,罗纳德·费希尔提出失控选择模式,阿莫兹·扎哈维则提出累赘原理。虽然两者的观点不一样,但都承认同一个前提:是雄性在用外表美来取悦雌性。到了人这一物种这儿,规则完全被颠覆,显然起作用的不再是生物学机制,而是另外一套机制——文化。即女性炫耀身体的行为是由女性的全部社会处境决定的。

二、商品和工具

女性的社会处境是什么样的?实际上,用两个简单的词就可以概括:商品和工具。

商品是女性作为物的核心属性,最直接的例证是婚姻制度。在绝大多数的社会中,女性的自由度依其婚姻状态做了严格的区分。未婚女性被允许自由恋爱(中国的自由恋爱在宋朝消失,因为遭到了程朱理学的压制,当然,对中国女性而言,这是有史以来最黑暗的时代),但不允许有婚前性行为;已婚妇女的通奸行为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但婚外性行为在道德上比婚前性行为获得更大的宽容。为何未婚女性与已婚女性的控制制度如此不同?是因为婚姻制度在本源上是贸易制度。彩礼是贸易的筹码,婚书则是贸易的凭证。未婚女性是待售的商品,对于待售的商品,最尴尬的处境是,如果把它摆放在顾客容易接触到的地方,折旧的速度会加快。但如果把商品摆放在库房里,折旧率是下降了,但又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同样也卖不到好价钱。所以,允许未婚女性自由恋爱的原因是,可以通过自由恋爱来扩大市场,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在使用价值没有得到提高的情况下提高商品的市场价格,避免“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困境。婚前性行为使商品有了瑕疵,是自降身价的行为,所以坚决予以杜绝。已婚妇女是已经完成交易的商品,使用的过程中有一些瑕疵是可以接受的,从而婚外性行为比婚前性行为获得更多的宽容。但是,另一方面,通奸是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破坏,俗称偷人,偷人和偷具体的物品一样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所以必然遭到严厉的惩罚。

对于商品的生产者来说,最可怕的噩梦就是滞销和退货,为了防止这种严重的后果发生,生产者采取的对策是:根据购买者(而非消费者)的偏好来生产。实际上就是预先确定商品投放的市场和目标购买者群体。在青年男子地位很低的时代,购买者和消费者是分离的,购买者是青年男子的父母,消费者是青年男子自己,购买者就会希望购买到的商品符合自己的意愿而不是自己儿子的意愿,因此孝顺听话是首要的品质,在七出——可以离婚的七大理由——中,第一条就是不顺父母。当青年男子的地位提高后,购买者与消费者统一了,但还存在两种情况。如果商品的目标购买者群体是穷人,商品就被定位为日用品,因为日用品是他们必须要购买的,将来可能进入这种市场的女性就按照日用品的特征来塑造:朴实、耐用。如果商品的目标消费群体是高收入者,商品就被定位为奢侈品,因为这个群体最愿意花费高价购买的商品是奢侈品,将来可能进入这种市场的女性就按照奢侈品的特征来塑造:华丽、昂贵。但是,购买者的偏好是个很难一概而论的东西。一方面,不同购买者根据文化、民族、阶层的不同偏好也有不同;另一方面,就算是同一个购买者,也会随着年龄、生活经历等等的变化而发生偏好的变化,审美疲劳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就要求女性具有较高的弹性和适应性。具体就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所以说,做人难,做女人更难。

作为商品的女性最典型的代表莫过于性工作者,她们的业务被称为卖淫,明确地表达了她们的商品性质。家庭主妇也是商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许多家庭主妇与娼妓的区别仅仅在于出售方式的差异,即批发和零售的区别。

未婚女性是待售商品,她的效用主要在交易以后发生,即结婚后发生。已婚女性则转变为工具。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已婚女性具有不同的工具性性质,上层社会的女性是奢侈品,底层的女性变成了日用品,而中产阶级的女性则兼有奢侈品与日用品的功能。具体来说,上层社会的女性是宠物和花瓶,下层社会的女性是抹布和奴仆,中产阶级的妇女既是宠物和花瓶,也是抹布和奴仆。为什么女性的功能由家庭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基于如下事实:家庭一旦有雇佣他人来处理家庭内部杂役的经济实力,主妇就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这同时意味着她变得更加“无用”,实用性功能弱化的同时,另一种功能——炫耀性功能就会扩大其效用予以弥补。

当然,无论是奢侈品还是日用品,都不可能摆脱物的位置。宠物和花瓶的位置并不比抹布和奴仆的位置来得高,因为美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保持美丽也是。看一看中国传统女性畸形的“三寸金莲”便不言自明。所以“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是何其残酷的景象。现代女性同样没有逃脱美丽的陷阱,甚至变本加厉。美国的心理学者阿洛伊等人指出,在临床人群样本中,至少90%的神经性厌食症患者是女性。这就是为了追求苗条身材所导致的恶果。为何美丽及保持美丽如此困难?原因在于,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老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曹雪芹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而刘希夷则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都是同样的含义。

不是每个男性都有炫耀的实力,对于生活颇为艰辛的男性而言,把女性作为装饰品似乎太过昂贵。根据他们的需求而“生产”的女性就具有更多日用品的特征。这些生活在底层的女性,由于具有更多的实用性,地位是否反而会得到提高呢?答案是否定的,由于底层的资源贫乏,对资源的竞争更激烈,弱者的命运就更悲惨。证据有二,一是贫困家庭是家庭暴力的高发区(当然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二是与其他群体相比,底层女性具有更高的自杀易感性。

三、女人是老虎及其他后果

除了充当男性世界的工具以外,女性还是男性世界的敌人。在西方,夏娃、潘多拉、美狄亚成为女性的典型代表。她们是灾难,是女巫,是诱惑者。中国传统文化也有着类似的命题,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佛教与儒教的混合体。佛教经典《大般涅经》里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孔子则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佛教与儒家都把女性摆在敌对的位置上,这就涉及如下的问题:如果女性仅仅是一件工具,一个物品,怎么可能会让男性惧怕,怎么有资格成为男性的敌人?

答案实际上就在女性的社会处境中,就因为女性被放置在物的位置上,女性注定不能因为是她自己而获得自我的实现。必须依靠男性,把男性看作工具,女性才能具体地实现她的空洞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女性的世界里,女性也因为自己的处境被迫把男性看作他者与工具。女性首先是猎物,但也是猎人。

哪一些女性会取得成功呢?当然是投男性所好的女性。这种女性的首要特征是有一副美丽的外表,豫让所说的“女为悦己者容”也就是这个意思。问题是,美丽的标准是什么?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情趣,燕瘦环肥,不一样的外貌,却都得到了万千宠爱。所以,男性以他人的喜好确定了一个参照系,别人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别人欣赏的就是我欣赏的,于是男性掉进了自己设计的怪圈:他只追逐别的男性追逐的目标,只要其他竞争者没有退出战场,他就全力以赴,斗志昂扬。一旦取得成功,其他竞争者退出竞争,他就觉得索然无味,弃之如敝屣。男性陷入既不能赢也不能输的两难境地。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对男性微妙心态的刻画可算是入木三分。

相当一部分的女性有机会取得成功,成为优秀的猎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女性与男性在许多领域有着一致利益。他们共同面临的最直接的处境是:只有通过两性的合作,性需要才会得以满足,人这样一种物种才会延续下来。这才是男性惧怕女性并把女性置于敌对关系的深层原因,因为男性在占有女性的同时也被女性所占有。女性也因此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不动用性作为制衡男性的手段,女性基本上没有一点赢的机会;如果动用性作为制衡男性的手段,一方面会被男性妖魔化,另一方面又会卷入阿马蒂亚·森在讨论殖民化思想时提到的所谓“反应性自我认知”,即通过与男性的对立关系来确定对自我的认知,把操纵男性看作自己最重要的任务,从而把男性(而不是自己)置于自己的中心位置,在本质上仍然是男性的附属品。越是成功地操纵男性的女性,越是更深地迷失自我,也就越不能摆脱物的属性。

对男性而言,胜利的果实也是苦涩的果实。事实上,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没有真正的赢家,男性同样为他所塑造的女性世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首先,男性被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上,这虽然给了男性更多的机会,但是,保持这样一种较高的位置意味着需要更强的能力和更多的付出,不是每一个男性,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都有能力和精力胜任这种位置,特别当女性群体觉醒或意识到自己所受的剥夺时,一些女性从“女性领域”进入“男性领域”,男性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却无法退回到“女性领域”。也就是说,发展的刚性压力提出了男性必胜的逻辑,男性就像一架失控的马车,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直到被撞得粉身碎骨。与女性一样,男性扮演的角色同样呈现出浓烈的悲剧色彩。其次,男性角色的重要性为其提供了额外补偿,男性被允许有轻微的越轨行为,这就使得补偿具有反向意义,即这种补偿是作为奖励用的,却损害了被奖励者的利益。这些补偿包括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这些补偿是被文化所鼓励的,比如,抽烟被认为具有成熟男人的魅力,酗酒和赌博则是豪爽侠义的表现。奖励品的诱导性使男性特别是未成年男性将其视为更大的自由度而不是损害,因此很难会自觉地进行抵制,从而扩大了损害的范围和程度。

可见,提高女性的地位,使女性回归到自然的与男性同等的位置,对整个物种——包括男性——都是有利的。

未婚女性是待售商品,因待价而沽获得有限的优待。已婚女性是工具,如果嫁入上层社会,就发挥花瓶的效能,如果嫁入底层,就发挥抹布的效能。无论是作为工具的女性,还是作为商品的女性,都是一个被支配的对象,一个与我相对立的他者,一个既被轻视又被敌视的客体,女性从来没有获得过主体性。这就是女性所面临的全部处境和命运。这种处境让女性也让男性不堪其累,让女性真正地成为她自己,拥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和同样的实实在在(而不是抽象)的自由,是整个物种获得解放的途径。

让人感到讽刺的是,聪慧如波伏娃,也仅是躲在萨特身后一个模糊的影子。在写出《第二性》这样批判男权制度的伟大作品后,也没能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亦没能突破男权社会为所有女性设置的女性世界。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的《第二性》的中译本是这样介绍她的:“西蒙娜·德·波伏娃(一九零八——一九八六)——享誉世界的法国著名作家,当代最负盛名的女权主义者。存在主义的鼻祖让-保尔·萨特的终身伴侣,她的存在主义的女权理论,对西方的思想和习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段简短的介绍文字中,萨特是她的说明书和标签。也许,在人们最深层次的意识里,她仍然只是萨特的伴侣而不是她自己。

(《第二性》,西蒙娜·德·波伏娃著,中国书籍出版社即出)

作者:聂焱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