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索主教为什么指出摩西五经作为整体,绝无可能出自摩西之手?

科伦索主教与摩西五经

近代以批评方法对《圣经》进行细密的历史考证,这门学问在十八世纪后期兴起于德国。英国由于文化空气、大学制度、神学走向与德国有很大差异,所以十九世纪中,在《圣经》考证方面并无太多建树。浪漫派大诗人柯勒律治属于思想触角最敏感的一类人,他年轻时和“唯一神论”的圈子来往密切,通过他们了解到德国《圣经》研究的最新成果。柯勒律治于一七九九年游学哥廷根大学,曾旁听当年《旧约》考证的巨擘艾赫霍恩(Johann Gottfried Eichhorn, 1753-1827)的课程。他自己购置了大量德文书籍,其中不乏大部头的《圣经》注疏。他还在页边写下了大量批注,为我们了解他受德国思想和学术的影响,提供了最直接的研究材料。但柯勒律治并没有把这门学问系统地带入英国。到了一八三五年,神学家、教育家托马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1795—1842,即马修·阿诺德之父)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商议创办一本刊物,为的是“给《圣经》考证开个头”。他又补充说,“与《旧约》相关的考证在英国几乎不存在”(见斯坦利〔A.P.Stanley〕编写的《老阿诺德生平与书信》上卷,一九0三年纽约合订本,348页)。

一八六0年之前,英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专门从事《圣经》考证,他们往往和德国学术有紧密的接触。其间也有人因发表研究而获罪,被解除教职,但这只是个别例子,均不能酿成公共事件。对于大众来说,《圣经》仍然是让他们感觉安全、安稳,为他们提供安慰的圣书。《圣经》考证虽然不断露出异端的面相,但是学术界如同隔离带,始终将公众挡在外面,让他们与危险的学说保持安全的距离。最终戳破这层窗户纸,让一般大众也开始意识到《圣经》考证的后果和危险的,并不是专业的《圣经》学者,而是一个业余考据家。他不是鼓吹无神论的“自由思想家”(free thinkers),也不是打着“不可知论”的旗号暗中瓦解宗教的怀疑论者,而居然是英国国教体制内部人士。他把《圣经》批评以最极端、也是最“愣”的方式带入公共视野,在英伦三岛掀起广泛的争议。这位自学成才的学者就是英国派驻南非纳塔尔地区(Natal)的主教约翰·威廉·科伦索(John William Colenso,1814-1883)。

走进非洲

科伦索出身寒门,靠着舅舅和其他亲属的资助,十八岁时进了剑桥大学的圣约翰学院学习数学。毕业后曾在哈罗公学和剑桥讲授数学,还出版过一部红极一时的数学课本。对于整整一代学童来说,“科伦索算术书”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寒门子弟若要迈入绅士阶层,出人头地,进入教会是一条捷径。在一八五0年出版的小说《埃尔顿·洛克》(Alton Locke)当中,畅销小说作家、也是基督教社会主义的笔杆子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通过他笔下的人物,说出了这层意思:“只要你成了牧师,就万事大吉。不管你什么出身,自打这一刻起,你就成体面人了,没人敢欺负你,跟谁在一块儿,都不成问题。你可以上贵族老爷家去吃饭,最尊贵的夫人,如果你愿意,你也能当她的朋友、心腹和忏悔师。”(见小说第十三章)科伦索走的就是这条路,他进了教会,一级一级升上去,从普通的牧师做到教区牧师,到了一八五三年,临近四十岁时,他被任命为南非纳塔尔地区的主教。

科伦索的神学思想非常开明,他对于英国圣公会的核心教义多有指摘。他认为基督代表爱,所以对于苦行禁欲、地狱中永恒的惩罚这些观点都不赞同。据说,在他小女儿熟睡时,科伦索凝视天使般的小脸,暗叹对孩子讲地狱中的烈火,如何下得了手。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寒、精通算术、忠厚耿直、神学开明的主教,于一八五四年一月,携妻子、女儿乘船“走进非洲”,准备劝化当地的祖鲁人。

科伦索走的是文化传教的路线。他抵达非洲之后的七年中,主要完成了两项工作:习祖鲁语和翻译《圣经》。他编辑了一部祖鲁语语法书,出版过祖鲁语—英语字典,还编写了若干祖鲁语读本,供当地人阅读。这些读本不仅有宗教读物,还包括介绍世界历史、地理、天文学基本知识的小册子。基本掌握了祖鲁语之后,他还借助当地人的帮助,开始将《圣经》翻译成祖鲁语。七年之中,他已将《新约》全部译出,《旧约》中也译出《创世记》、《出埃及记》等卷。也就是在译经过程中,科伦索遇到了大麻烦。

科伦索后来回忆,在翻译诺亚方舟一段时,有一“心思单纯但聪明的土著人”问道:这全都是真事吗?您真的相信所有动物、鸟类、爬虫,无论大小,无论居热带还是寒带,都成双成对走进方舟吗?类似的问题,科伦索在英国也碰到过。但他通常不正面作答,总是暂且搁置历史准确性的问题,反过来劝信众重视《圣经》中与信仰、道德相关的道理。在本乡本土遭质疑,主教还能够与国人从容周旋,虚与委蛇,对关键问题存而不论。而如今身处蛮漠之邦,为尚未归化的土人译天朝上邦的《圣经》,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等待劝化的“野蛮人”都不信《圣经》故事,自己作为劝化者,颜面何在?科伦索本人此前早已不信世界范围内有毁灭一切的大洪水发生,如今祖鲁人一追问,经中那些棘手的问题便再也绕不过去了。或许因为这种额外的刺激,他才横下心来,深研“摩西五经”。他后来在自己的著作中表了决心:“我们的责任是追寻真理,不管真理会将我们引向何处。至于结果如何,一切听从上帝的安排。”但这一钻研不要紧,英国宗教界的平静就此被打破。可以说,科伦索给英国国教带来的冲击,他个人命运的逆转,这一切,都来自祖鲁人这惊天一问。无怪后来,讨伐他的人讽刺道:“科伦索没把祖鲁人劝入了教,自己反倒着了祖鲁人的道儿。”(见《泰晤士报》一八六三年二月十六日第八版第四栏,原文作:Instead of Dr. Colenso converting the Zulu, the Zulu converted Dr. Colenso)

所谓“摩西五经”(Pentateuch),指的就是《旧约》中前五卷书,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这五卷书可算犹太民族的上古史,历来认为是摩西所自作。要深入研究摩西五经,德国学者的考证著作是绕不过去的。科伦索托友人寄来一批《旧约》研究的专著。这批书里,新派和旧派的《圣经》研究全有。新派非常激烈,认为五经为不同文献杂凑而成,绝非信史,而旧派则不遗余力地捍卫《圣经》的历史真实,坚持认为五经作者非摩西莫属。科伦索一边读德国人的专书,自己一边思考,只用了一年左右时间,便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说。他马上付诸笔端,撰写了《摩西五经与约书亚书考辨》(Pentateuch and Book of Joshua Critically Examined,以下简称《考辨》),第一卷于一八六二年十月在伦敦出版。

在《考辨》第一章,科伦索早早地就把结论公诸于众:“摩西五经作为整体,绝无可能出自摩西之手,也绝无可能由亲历书中所叙述之事的任何人写成。而且,所谓‘摩西叙事’,不管何人书写,虽然我坚信它向我们揭示了上帝的意志和本性,但无法被当做真实的历史事件。”(8页)这种说法,放在德国,根本算不上惊人之语。但对于英国公众,就非常骇人听闻了。

走进旷野

《考辨》甫一出版,立即大卖。一八六二年十一月四日科伦索致信南非友人,信中说:“上周三第一卷出版……现在离出版还不到一周,就已经第四次加印了,只不过第二次印刷今天才能寄出。第四次加印,就凑足一万册了。”据另一封信记载,该书出版三周就售出八千册,在十九世纪的英国,这绝对是超级畅销书的销售业绩了。科伦索在第一卷出版之后,一发而不可收,不断将考证工作推向深入,推出续篇。到了一八七九年全书杀青之际,这部《考辨》已然是七卷本的皇皇巨著,厚达三千五百多页。将这七卷本从头到尾通读一遍的人,无论是十九世纪还是二十世纪,恐怕不会太多。但是引发争议和抗议,引发舆论海啸的,其实是他那不足二百页的第一卷书。科伦索的主要观点和研究方法,在这卷书中已展示无遗,所以我们只需来看看这一卷中几个例子,就足以了解他考证方法的大概了。

犹太人跟随摩西走出埃及,在旷野中漂泊了四十年。这一大族人,人数到底有多少呢?《圣经》中有详细记载。就在逃离埃及之后的第二年,耶和华晓谕摩西,要他清点所有男丁的数目。摩西便在西奈旷野,将以色列十二宗族当中能够上阵打仗的人数,计算出来,共计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数记》1∶45-46)。这个精确到十位的数字,还见于《民数记》2∶32。这六十多万人,如果只是书上的数字,也就罢了,而一旦还原成活蹦乱跳的人,就带来了很多让人头疼的问题。科伦索在书中第四章,就算了这样一笔账。

《利未记》里记载,当摩西的兄弟亚伦被立为祭司时,全体以色列人要站在院子里、会幕门口(8∶1-4)。所谓“会幕”(tabernacle),指的是在漂泊中临时搭起的帐篷,供奉犹太人的神,算是一个移动的神庙。院子和会幕的尺寸,《圣经》中都详细给出。据《出埃及记》第二十六章,会幕长约16.5米(《圣经》中的计量单位为“肘”,科伦索均用英尺、英寸,为方便计,现一律换算为公制),宽约5.5米。科伦索想看看这样庞大的人群,在院子中能否站下。他的计算过程如下:一成年男子大约有0.6米宽,如果九人并肩而立,刚好可以在会幕门前站开。若这六十万壮年男子都规规矩矩站好位置,尽量贴近,每排中间相距不足半米,那么队列应当排出三十二公里。就算这六十万人不是正好面对会幕,而是不拘队形,只求将院子尽量填满,那么队伍也要排到七公里以外。《圣经》之中,院子的长宽也是有定数的,约为54米×27米。这样大的院子最多能装五千人,而这个人数还不到六十万人的百分之一。

我们不要忘了,这六十万人还仅仅是壮年男子的人数。依常理,一族当中,成年女子人数仍与之相当。如果再加上老人和孩子,科伦索推算,即使保守地估算,以色列全族人口也至少可达二百万人。在这个问题上,科伦索参考了恺撒《高卢战记》中的例子。《高卢战记》第一卷中明确记载,海尔维特人(Helvetii)大迁徙,能持兵器的男子计有九万多人,而全族人口约三十六万人,正好相当于男丁的四倍。在科伦索之前,各国学者凡推算逃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数,也往往得出二三百万人的数字。据《申命记》1∶1记载,摩西作为全族的政治领袖,曾召集所有犹太人训话。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也曾面对全体会众(包括女人、孩子、寄居的外人)宣读摩西的遗训(《约书亚记》8∶34-35)。科伦索在第五章中就问,约书亚如何对二百万人发号施令?根据一八六一年的人口普查,当时伦敦市的全部人口为二百八十万左右。我们可以想象,到此需要有多大的海潮音、狮子吼,才能让全伦敦的人同时听到领袖微弱的声音。科伦索提醒,孩子哭,大人叫,就算你扯破嗓子,几米之外的人都不一定能听清你讲话。

庞大的人数带来的问题,在科伦索的书中持续发酵。超过二百万人的男女老少在旷野中扎下营盘,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科伦索在第六章,又耐心为我们算了一笔细账。活人需要正常生活,其活动空间至少要相当于躺在坟墓中的死人三四倍。于是他先算出成人棺椁的大小,约为1.8米×0.6米,然后三倍之,便得出成人至少需要3.25平方米的生存空间。二百万人,不乱说乱动,就要占据大约6.4平方公里的营寨。《圣经》中说他们驻扎了一年时间,那么只需一个月便要消耗掉附近所有的木柴。饮食如何解决?基本的卫生条件如何保障?若经中记载不误,那么想要方便的人,就必须跑到营寨之外解决问题。假如你住在营盘的中心区域,弄不好你上一趟厕所,来来回回就需要奔波两三公里。二百万人每天不止一次的如厕活动,让人想想都要头大。

百姓在旷野中安顿后,祭司便要忙碌开来。耶和华为子民订下了献祭的规矩,若百姓犯了罪,可给神献上赎罪祭,祭品就是没有残疾的公牛。祭司先要宰牛,把血涂在规定的地方。祭祀完毕之后,还要清洗打扫。《利未记》规定:“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4∶11-12)这些脏活累活,旁人绝不能代劳,一定要祭司亲力亲为。前面说过,营盘最小的面积也要六平方公里,如果要保证正常生活和活动,曾有其他学者计算,阵营应有三十平方公里才转得开。如果所有祭仪只能由祭司亚伦或者他的儿子完成,连献祭之后的清扫也不能随随便便委以他人,那么,科伦索就让我们设想如下画面:尊贵的祭司,肩扛手提,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运到营外。他们不能乘车,需要完成至少五六公里的长途跋涉。同样,几十万人也需以这种方式,往返颠簸,运出排泄物,运进水和木柴。

在《考辨》一书第二十章,科伦索对祭司的职责做了更细致的考察。犹太人的宗教仪式复杂,祭司需承担的工作繁多。单单祭祀一项,根据祭祀的方式和目的,就要分为燔祭、素祭、平安祭和赎罪祭等等。比如,《利未记》第十二章规定,女子产后,无论生男生女,都要将一岁的羊羔献为燔祭,还要再献上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为赎罪祭。以色列人中,只有祭司亚伦及其二子享有与神交流的特权,其余闲杂人员均不得主持祭事。根据科伦索的计算,二百万人的族群,一天大约会有二百五十名婴儿降生。那么一天当中,既要献燔祭,还要献赎罪祭,这便要做五百场法事。科伦索的算盘又在噼里啪啦地响:“如果这些献祭仪式分别举行,仅仅这些法事就需耗费二千五百分钟,差不多四十二小时。即便是三位祭司齐上阵,每人不停地主持一项祭事,一分钟都不停歇,也不间断,也无法在白天十二小时之内全部完成。”(《考辨》,124页)

更搞笑的是,如果犹太人严守《圣经》中的规定,那么所有初为人母者每天需要搞到二百五十只雏鸽或者斑鸠。若按照这种消费规模,一年中共要消耗九万只鸽子。科伦索问道:“难道犹太人在逃离埃及之时,还要带足鸽子不成?”更有甚者,根据《民数记》的规定(18∶9-11),每样献祭的祭品,祭司都有应得之份额。《旧约》中几处提到,祭肉全归祭司,还有燔祭的皮、平安祭的肩和胸。祭司还必须在圣所把自己应得的祭肉全部吃掉(《利未记》10∶16-20)。科伦索算出,单单妇女生育这一项,一天就要献上二百五十多只鸽子,那么三个祭司,每人每日必须要吃掉八十八只鸽子!(128页)有谁受得了日复一日的“全鸽宴”呢?

走出“拜圣经教”

至此,我们对科伦索的研究方法已一目了然。他的主要方法,说起来难以置信,竟然就是简单的数字加减法。这种方法不但没有任何独创,而且经常显得教条、笨拙。具体来说,凡经中出现数字之处,特别是人数的统计,科伦索都格外留意。他将夸大的人数,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然后推算出荒谬的结果,以证明《圣经》记述不合逻辑。他会参考近东地理的资料,也会引证近代农业、畜牧业的数字,来核算旷野中的衣食住行。但说到底,科伦索的研究就是这样一种枯燥、死板、没有想象力的工作。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认真、严谨、扎实的核算,按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matter-of-fact enquiries)。

质疑《旧约》中数字有夸大,在学界并不算新奇。德国《圣经》批评的先驱雷马鲁斯(Hermann Samuel Reimarus, 1694—1768),在十八世纪就已经提出,《出埃及记》中的六十万犹太人,绝无可能在数小时之内穿过红海。若加上妇女儿童,他估计总人数要超过三百万,这需要六千辆车、十万匹马、三十万头牛和六十万只羊。莱辛曾评论说,迄今为止,尚无人以如此精确、具体的方式质疑此节。再举一个较近的例子,就在科伦索发表《考辨》七年前,还有一部德国学者写的《创世记导论》被翻译成英文出版,其中也提到六十万兵士不尽可信(可参看John Rogerson, Old Testament Critic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England and Germany,1984, p.176)。总之,在科伦索之前,早已有不少学者碰过这个棘手的问题。

单纯以学术贡献论,自学成才的科伦索自然不入专业学者的法眼。德国《旧约》研究的大家艾瓦尔德(Heinrich Ewald,1803-1875)作书评,其中有言:“若细看作者提出的证据,我们仿佛倒退了一百年,退回到德国启蒙运动微露曙光的阶段,甚至还退回到英国自然神论者的时代。”更有学者讥笑他没有古希伯来文和《圣经》考证的专业训练,质疑他的学术水平。但是,这些对他学术资质、能力、创新性的质疑是普通公众接触不到的,也是不感兴趣的。科伦索在英国制造的轰动,更多由于他在一本面向大众的书籍中,将《旧约》中不合情理之处抽丝剥茧一般展示出来,并且公开否定摩西五经的历史真实。尤其不可思议的是,给予英国宗教界以重创的,竟是英国圣公会一位主教,这让教内人士感到格外的愤慨。在他们眼中,科伦索是叛徒,是叛教者,是隐藏在教会中阴谋颠覆国教的撒旦。

一八六二年十月之后,英国宗教界开始了对科伦索主教的讨伐。据统计,两年间,驳斥、谴责科伦索的图书和小册子就超过两百种。除了舆论上的围攻,科伦索在教会中也遭遇迫害。开普敦的主教格雷,一向不满意科伦索温和、开明的宗教观点,这次借着《考辨》引发的轩然大波,立即召开南非各城主教会议,直接罢免了科伦索主教的职位。为讨回公道,科伦索返回英国,上书到枢密院,要求宣布格雷的决定无效。由于事涉英国教会法,所以案子拖了很长时间。几年之后,法庭终于裁定,罢黜科伦索主教职位的决定并无法理根据。

让我们回到《考辨》一书。批判科伦索者,大都认为他不信摩西五经为信史,颠覆《圣经》,瓦解基督教信仰,这样的人应当革出教门。但若细看《考辨》第一卷,科伦索的“算术考证”,其实反对的既不是《圣经》,也不是基督教,而是所谓“《圣经》崇拜”(bibliolatry)。膜拜《圣经》者,相信《圣经》绝无谬误,不仅字面上无谬误,甚至每一字、每一句都得自上帝的真传,不容半点怀疑。这种“基要派”思想,在十九世纪英国不乏极力鼓吹者。科伦索在《考辨》第一卷中特意引用了当时一位代表人物的名言,下面这段话简练、生动地传达了此种“拜圣经教”的基本教义:

《圣经》正是那高居王座上的神的声音。《圣经》的每一卷、每一章、每一句、每一字、每一音节、每一字母都是至高的神直接的言语(Every book of it, every chapter of it, every verse of it, every word of it, every syllable of it, every letter of it, is the direct utterance of the Most High)。《圣经》不折不扣就是上帝的圣言,不是有些部分多些,有些部分少些,而是说全部《圣经》都是那高坐在王座上的上帝的圣言,绝对无误,无谬,至高无上(absolute, faultless, unerring, supreme)。

《马太福音》中的耶稣曾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5∶18)套用耶稣这句话,“拜圣经教”的意思是,《圣经》经文的一点一画、一撇一捺也不能怀疑。

针对这样的迷信,科伦索要证明,《圣经》的字面意思,若穷究下去,实在有不少漏洞。单就这六十万人数而言,已然在饮食、生育、祭祀、卫生这方方面面,造成了诸多荒谬可笑的后果。科伦索带领我们领略了这些“笑点”,为的是证明摩西五经的记述并无多少历史依据。但是科伦索在前言中已事先声明,五经虽与历史不符(unhistorical),但绝非“向壁虚造”(fictitious)。五经作者不是有意作伪、造假来欺哄世人,而是被后人套上“无谬误”的枷锁,供在了不属于自己的神龛上:

《圣经》作者就如同荷马或古罗马早期的编年史作家一样,不曾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也没有捏造史实来欺骗世人(practising historical deception)。是我们伤害了他们,是我们损害了《圣经》故事真正的辉煌,因为我们认定《圣经》必须符合历史真实,我们认定《圣经》作者要求读者将它作为历史真实来接受和信奉,不仅仅是犹太人,还要所有人类来信奉,直至永远。(前言xvii页注)

科伦索之本意,并不在“证伪”或者“打假”,他也不想就此抛弃《圣经》。在他看来,《圣经》本无辜,作者也是清白的,因为他们从未宣称《圣经》的记述拥有绝对的历史真实性。是迷信《圣经》的人越俎代庖,将《圣经》无意追求的结果(历史真实)硬生生安在它身上。所以,科伦索在前言中再次强调,出版此书旨在“为《圣经》争得本属于自己的荣耀和权威,使虔诚的读者不再将完美无缺、毫无谬误这些特征归于《圣经》。这些特征只属于上帝,《圣经》从未声称自己也拥有”(前言xxxiv页)。故而他提出的口号是:“还《圣经》的本来面目。”(to take the Bible as it is)

科伦索之所以敢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算术才能大胆运用于《圣经》研究,还因为他相信神启并不在《圣经》中。如果表述得更缓和一点,神启并不完全寄寓、安放、保存在《圣经》中。科伦索坚信,即使经中的史实被证伪,他自己的信仰也不受损害。他在《考辨》第一卷开头部分就说:“即便摩西五经、甚至整部《圣经》被清除,我们对那活生生的上帝之信仰仍永远坚定不移。”(12页)他还指出,在摩西之前的上古时代,没有经书,但上帝的光依然照耀虔信者的心。这样一来,《圣经》和上帝的昭示之间的联系,就被科伦索斩断了:“我们不可将信仰建立在一部书之上,即便是《圣经》。我们要认识到,上帝要远比任何书都更加贴近、靠近我们。”(12页)由此可见,他摧毁性的工作,其实源于他坚信“道在经外”。

有点土、有点呆

英国教会史学者辛奇利夫(Peter Bingham Hinchliff)曾写过一部科伦索的传略(John William Colenso, Bishop of Natal, London, 一九六四)。他自己在南非任教多年,对于南非教会的历史、科伦索的贡献都一清二楚。辛奇利夫对科伦索有一句温婉的批评,我觉得十分公允,而且颇能代表英国圣公会的整体态度:“科伦索一味追求理性,却不够通情达理。”(“He pursued the rational... without regard for the reasonable”,46页)事实上,支持科伦索的人,最服膺的就是他那冰冷、无情的“理性”,他那像手术刀一样精准又残酷的算术。而反对者中,除去宗教狂人们的叫骂之外,头脑清醒的教内和教外人士最不满的,就是他的鲁莽、孟浪、不识大体。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批评家和思想家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写过两篇文章,批评科伦索,下面这句评论就很有代表性:“就算主教的算盘拨对了,还是不能证明《圣经》的记述可以和《伊利亚特》和古罗马传说归为一类。就算证明经文错了,你胜了,对于你想在《圣经》中找寻的东西,你仍旧无法接近一步。你尽可以把诸如此类的成果带到统计学学会、地理学会、人种学协会,可是这些结果对富于宗教情怀的《圣经》读者来说没有兴趣。《圣经》的核心不在这里面。”在阿诺德看来,如果“理性”远远多于“见识”(sense),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一堆胡言乱语(nonsense)。

历史学家茅海建曾评论曾国藩,说他是一个“饱读经书、做事扎实、有点土、有点呆的人”。其实这句话用来形容科伦索,也是非常恰当。他能做到主教,《圣经》必定烂熟于胸,符合“饱读经书”的要求。看他花二十年,写七大卷书,为证实一个观点,做事扎实也是不消说的了。科伦索身上很明显有一种呆气。看他的考证,便可想见其为人,肯定是那种执拗、缺乏幽默感、就事论事、毫无灵气的人。《考辨》第十四章,科伦索算出每位母亲必须要生四十二个儿子,才能满足经中对头生子数目的要求。这段话实在让人喷饭,但我敢保证,主教在写作这些“笑点”时,一定是严肃认真、不苟言笑的(当然这客观上更增强了喜感)。说他“土”,这是阿诺德在内的很多批评者明说或暗示的:他有学问,却缺乏判断;有专业知识,却缺少文化和才智。但是,我们也不要忘了,正是这样一个有点土、有点呆、不知变通、不够灵巧、守拙的人,给英国的宗教界带来一场海啸,迫使一般公众了解并接受《圣经》考证这门危险的学问。科伦索不够聪明,只会算术,不高谈阔论,不玩玄虚,也不懂风雅,但他就像曾国藩那样“扎硬寨、打呆仗”,把他精确又单调的计算用到底、用到死,就终于干出了这样一件大事。历史是呆人、笨人、“一根筋”的人创造的,科伦索是又一个例子。
  (Pentateuch and Book of Joshua Critically Examined. Volume One. London: Longman, Green, Longman, Roberts, & Green, 1862. 近来有影印本。文中引用科伦索的书信,见George W. Cox, The Life of John William Colenso, D. D., Bishop of Natal, vol. 1〔London: W. Ridgway, 1888〕)

作者:高峰枫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