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肖申克到底赎回了什么?
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已经放映过多次,许多天过去,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电影主人公安迪从肖申克那里到底赎回了什么?我更愿意把英文Redemption理解为“赎回、买回、挽回”的意思,它的本来含义也就是某种债务的偿还;一旦理解为“救赎”,反而更多了一些具有某种宗教意味的歧义。
那么,安迪到底为自己赎回了什么?为自己,还是为社会,抑或就把这里的“社会”理解为“人类”?他真的以自己的成功越狱,为我们启示出了某种不大为人所意识到的价值吗?
首先,安迪是被冤枉的。冤狱的存在,恐怕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其次,如果监狱或整个司法系统能认真对待安迪的申诉,这桩冤狱本来是可以避免或得到纠正的。然而证人却被杀害了,于是作为一部电影,每一个观众就都明白了安迪确实是被冤枉的,而且失去了最后得到纠正的机会。尽管在现实生活中,事情的真假对错其实远不会如电影这样让我们都看得一清二楚,但,让我们假设:如果我们自己就是安迪,我们会怎么办?申诉、纠正是肯定不可能了,老老实实改造,争取减刑,早点出来,这恐怕是唯一现实的选择。越狱,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不是被击毙,就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也许美国的这个州没有死刑,而安迪又已经被判了终身监禁,那也就是说,越狱这一行为的结果就只会有两个:不是被当场击毙,就是维持原判;维持原判等于并未加刑,当然,可能还会有各种折磨,但这些折磨对他来说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于是,越不越狱,就仅仅变成了在生与死之间的一种抉择。
安迪自然选择了生。
这里的“生”,不仅仅是对生命的维护,其实在监狱里,活着,总是可能的。这里的“生”,意味着某种“赎回”,赎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仅仅是生命,更是生命对他个人而言所具有的意义。生命对他个人而言所具有的意义,其实也就是对我们每个人而言都应该具有的意义,只是平时并不大为我们所意识到而已。
这种意义,或者说这种对生命的“赎回”,到底有几层含义?
首先,或者说最明显、最直接的,就是金钱上的挽回或补偿。我们也可把它理解为“赔付”。在我们这里,这种“赔付”是一种政府行为,如著名的河南赵作海案。但越狱者是绝不可能获得这种“赔付”的,哪怕再是冤狱也不行,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就是绝对不能允许有任何形式的直接对抗。
安迪是不可能期待着由政府出面进行“赔付”的那一天了,所以他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对自己在金钱上进行某种“补偿”,这就是在监狱里利用为监狱长诺顿逃税、洗黑钱的机会,把这些钱转移到一个诺顿完全不知情,也看不懂的匿名账户上,出狱后再归为己有。所有这一切当然都是秘密进行的“非法行径”,但如果监禁他,判他终身监禁本身就是“非法的”,那么这些行为本身也就获得了一种天然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就建基在“赎回”的正当性之上。
为什么要“赔偿”?战争赔偿也好,对慰安妇或者对集中营中被非法监禁者进行赔偿也好,它实际上所要维护的就只是正义。鲁迅先生写《复仇》,所涉及的也是正义。对被赔偿者来说,正义基本上是无价的,人们勉而强之给出了一个数字,其实这些数字是远远“补偿”不了正义的。我们一定要记住,人类的某些罪行可能是任何行为都无法“补偿”的。有人说,赵作海十一年冤狱获赔六十多万元,靠他自己在外面打工,十一年时间可能也挣不了这么多钱的。这就完全忽视了正义原则,而且把正义转换为一种金钱上可以替换的价值。这种趋势越来越严重,包括那些宁可把人碾死也不愿送医院花钱救治的种种恶行,都说明当一个社会缺乏了对正义的基本诉求时,其后果之可怕会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在这个意义上,“复仇”也许会成为最后的或者说唯一的对正义的补救手段,就如安迪把越狱当成为自己赎回某种“补偿”的最后手段一样。
作为一个前提,我们先得把这一点肯定下来,这就是对每一个冤狱者来说,每一所监狱就都是他的奥斯维辛集中营。
所以奥斯维辛并未消失,而且离我们每个人也并不太远;无视或者隐瞒这一点,在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看来都是一种怯懦,或者说是集体犯罪。
在莱维的《被淹没和被拯救的》(The Drowned and the Saved,上海三联书店二零一三年三月版)中,作者告诉我们,那些体验过最底层生活的人很少能够生还,就是幸存了下来,他们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也会在苦难的折磨和缺乏理解中消磨殆尽。比如当我们的记者去问赵作海如何看待或处理这笔补偿金时,赵作海只好为自己编造一个虚假的理由,或者就直接说这些钱太多了,政府愿意给多少自己就领多少等等。这种引领虚假记忆和对灵魂的扭曲是极其可怕的,因为诸如“正义”之类的概念不要说赵作海说不出来,就是在我们这些有些文化的人口中,也几乎已经变得说不出来了,因为它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了一个令人发笑的词语,就如很久很久以前在彼拉多(Pilate)耳朵中听到的“真理”一样。不可笑而且真正让人信服的,就只剩下了钱。
其次,安迪所要赎回的当然就是自由。
谁都知道监狱首先剥夺的就是人的自由,人走出或逃出监狱的目的就是要重获自由。
自由是当人最基本的生存,也就是生命能得到保证时才会想到的;但自由又是一个有时需要用生命的代价去赌一把的追求,即所谓的“不自由,毋宁死”。
安迪一入狱所想到的就是如何重获自由;证人的被消灭只是坚定了他越狱的决心,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可能通过任何正常途径出狱了。
人只有当失去健康后才知道健康的无价;人也只有当失去自由后才理解到自由的意味。但这一切还都是在很浅显的意义上而言的。更深层次上对自由的理解应该与对信息的渴望、对正义的诉求、对人的行为的道德理由的思考和表达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自由,这一切都不可能;那么,正因为自由使这一切成为可能,反过来想,失去了信息与正常交往,失去了对正义与对行为的道德理由的思考和表达,也就等于失去了自由。也就是说,自由并不抽象,人获得自由也并不仅仅是为了能自由走动,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那种观察、记忆与表达的能力。莱维说,在集中营里,他体会到让一个人身心俱疲与让这个人道德崩溃几乎是同步的;许多被关在集中营里的人看起来死于饥饿、寒冷、疲劳和疾病,“但若更仔细地审视,他们的死要归因于信息的缺乏”(96页)。笔者曾在监狱里工作过多年,深知对当时的政治犯(“文革”后期,基本上全是冤案,后来也基本上全部平反)来说,自由、正义这些抽象概念之所以从犯人们的口中已全然消失(是否在心中也已消失,不知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强度之大足以使他们身心俱疲,而且对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基本上一无所知,也无心、无暇得知。劳动改造与劳动让他们无心、无力有任何别的精神追求是密不可分的,而道德崩溃则指的就是任何形式的精神追求的流失。安迪之所以逃跑成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犯人们之间毕竟还可以交流(比如瑞德对他来说就变得如此重要),而且一个人住一间房子,也没有那么重的体力劳动。这都是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所想到的与我曾工作过的监狱的不同。也正是这些不同使肖申克的“赎回”在自由上成为可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安迪通过自己的成功越狱,在某种意义上也赎回了自己做人的尊严。这种尊严除了表现为对恶的惩罚(诺顿不得不饮弹自尽,同时也揭露出了监狱以及整个司法系统的黑暗)外,更主要或更基本的,还是告诉了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连自己也不知晓的潜力之源,这种潜力几乎可以无穷无尽的大。安迪能成功越狱,首先取决于他对自己所拥有的这种潜力的确信。这是一种很重要的启示,告诉我们无论你想做什么,只要尽力,持之以恒,就总有成功的可能。其次,正如我们在电影中所看到的,老犯人之所以对新犯人那么凶狠地进行打骂,就是想熄灭掉自己早已丧失但在别人(新犯人)那里还有的某种做人的尊严。美国电影中表现监狱里犯人们之间进行打斗、辱骂的影片很多很多,这些打斗、辱骂并非出于什么明显的缘由,而是纯粹的故意施恶,故意让对方痛苦,而对方的痛苦就能起到从人格上羞辱对方的目的。进监狱、坐牢,其本身首先就是一种人格上的否定(至于戴高帽、剪头发、游街、批斗大会等等示之于众的形式在人格羞辱上的创新就更不用说了),其次才是惩罚,最后是警戒,防止重新犯罪。《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当然也就如《基督山伯爵》等浪漫主义小说一样,将逃跑强化为某种道德责任和非法监禁的必然结果,而且几乎在所有这类电影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主人公最后总能获得成功。莱维在他的书中告诉我们,许多人用电影中的案例质问被关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里的人为什么不逃跑。莱维说,这些人体会不到当时的纳粹不仅从精力上耗尽了犹太人的体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完全成功地败坏了他们的人格。这种败坏,就表现为脱光衣服、剪光头发、当众下跪、求饶、当众大小便,或者就如苏菲那样在两个孩子之间进行选择等等,总之,使其完全丧失人格是进行有效监禁的有效手段,而更多的人却很少能意识到人格尊严对人之为人来说所具有的意义,我们宁可把它理解为一种“精神损害费”——还是要转换为一种金钱上的数量才行。
我们几乎可以把“人格尊严”理解为一种虚构的东西,它不能当饭吃,也无法当钱花;我们也证明不了它的天然正当或者为其提供某种形而上学的存在论根据。我们只能说,无论是中国儒家的内在德行还是西方基督教的自由意志学说,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人成为人”,成为某种具有精神性要求而且把这种精神性要求看得高于一切的生物。为什么非得这样?又无非是为了使人能具有一种无论是内在(如德行)还是外在(如上帝)的规范意识。也就是说,仅仅靠人制定的法律是无论如何也管理不了社会的。人得有道德,而道德的源泉即来自人格的尊严和自我的约束。
赎回尊严的最后的表现形式体现在人称“红脸儿”的老瑞德(Red)身上。当他已经连续四次被拒绝保释后,对那些决定他命运的人说:我每一天都在悔恨。回首往事,那个年轻、愚蠢的孩子犯下了弥天大罪,我想和他好好谈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可我再也找不到他了,因为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老人。对我来说,能不能保释真的已经不重要了,我也一点都不在乎了。没说出口的那句话就是:因为我已经赎回了自己的尊严。当他说这番话时,整个神情、姿态都与前四次不同,因为他已经是一个有着自身尊严的人了。
在肖申克时的安迪已经尽可能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包括为狱中的犯人争取到更多的图书,冒着风险播放一次歌剧;最后,再通过自己的成功脱逃,到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过起了优哉游哉的生活。他认为那才是真正属于人的生活。逃出肖申克,也就是逃离这个万恶不赦的社会,这可能吗?其实,它只是在暗示我们:“肖申克的救赎”不过只是一个浪漫故事,真实的生活是怎样还是怎样,但当我们的人格受到败坏,身体受到折磨,精神受到摧残时,我们拿什么赎回本当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或者说,当我们感受到不公时,我们所想赎回的到底是什么?我们还处于所想赎回的哪一个层次上?
作者:陈家琪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