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征地新政策:被征地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了,补多少钱?

日前,河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7月起,我省决定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旨在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水平,保障其长远生计。除了河南,目前还有部分地区也印发了相关通知。下面我们来看下各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南

河南《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2019年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为:郑州市(含巩义市) 58200元/亩,许昌市44000元/亩,开封市(含兰考县)42900元/亩,漯河市41900元/亩,洛阳市478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36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安阳市(含滑县)422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 43200元/亩,鹤壁市383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13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县)40400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00元/亩,焦作市42100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00元/亩,濮阳市42400元/亩,济源市44300元/亩。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宜昌市规定,2019年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征地项目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下列标准享受政府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

山西

山西《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补贴对象主要指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含)以上在册农村居民。全部失地指失去全部承包地或剩余承包地人均不足0.3亩;失去大部分土地指失地比例达50%(含)以上。多批次征地的,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补贴对象范围,不重复享受补贴。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由当地政府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对全部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为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市低保标准的139倍;对大部分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为全部失地人均筹资标准乘以失去土地的比例。

云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规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参保缴费补助。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每年可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参保缴费补助所需资金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中列支。

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原则上不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应增收的专项资金总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数量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统筹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等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