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冲突是如何被人为制造出来的?

印巴冲突是如何被人为制造出来的

自2月26日起,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爆发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冲突”。印巴两国在人种、语言、饮食和风俗上十分相近,两国都曾是英属印度的一部分,但这两个“同宗兄弟”之间的仇恨如此闻名于世,以至于展示互相较劲、剑拔弩张气氛的印巴边境降旗仪式都成了世界知名景点。这血海深仇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被制造的印度

放眼南亚次大陆,在相当长时间一直处于邦国林立的状态,从未实现过真正统一,也从未有过一个统治整个国家的中央王朝。

于是,当跨海而来的英国人在17世纪登陆南亚次大陆,并用近代火器和军事制度轻松战败这片土地上最后一个霸主莫卧儿王朝时,无奈地发现这片殖民地居然是这样一幅图景:这块土地上居然分布着近600个大小不等、分裂割据的土邦。所有土邦加起来面积达500万平方英里,占英国统治南亚总面积的45.3%,人口达8600万,占当时区域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更糟糕的是,这些土邦之间信仰不同、语言不通。

然而,国运正盛的英国愣是在19世纪几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以承认各土邦王公地位和自治权为代价,换取各土邦宣誓效忠英王,各土邦王公和大英帝国签订条约,接受英王兼印度皇帝的君主地位,同意副王(总督)控制其外交和国防大权。

正是英国殖民者的这种高超手腕,把原本松散的南亚次大陆打造成看上去像一个整体的“印度”,今天人们在提起印巴冲突时,总会提及英国人从中作梗,却忽视了英国在当中的“统一整合”,虽然其本质仍是侵略性质的殖民主义。

被制造的巴基斯坦

英国人对南亚次大陆的整合最终未竟全功,或者说,20世纪以后印度民族独立运动急速抬头,让英国人开始有意地给这项工作“帮倒忙”,开始着手拆分他们一手捏成的“印度”。这项工作最大的“成果”就是制造了巴基斯坦。

1931年9月,英国组织召开圆桌会议,确认只有印度各民族、各宗教团体的权益得到保障,才能讨论自治问题。这话看起来没什么毛病,其实却暗藏杀机,意在分化各派势力。果然,决议一公布,印度教徒为主的印度国民大会党(国大黨)和全印穆斯林联盟(穆盟)立刻发生分裂。英国人见状顺势两手一摊:既然你们谈不拢,那选举好了。

1937年,印度根据英国为其制定的新《选举法》进行大选。国大党以716席对109席完胜穆盟。国大党领袖尼赫鲁得意忘形,竟公然宣称:“印度只有两个政党——英国殖民政府和国大党。”被此话彻底激怒的穆盟领袖真纳从此彻底倒向寻求建立巴基斯坦的道路。

眼看时机成熟,英国在1946年抛出最关键的杀手锏:印度各地区分为三组——印度教徒为主体的、伊斯兰教信徒为主体的和两个宗教信徒杂居的,分别进行投票,自行决定归属。

这个今天听起来颇为耳熟的“全民公投”,在当时的印度却酿出灾难性后果。因为消息公布后,所有人都意识到,如果自己身边的异教邻居太多,自己的家乡未来可能被划到不承认自己公民身份的“外国”去。于是,一些人毫不犹豫地向这些邻居挥起屠刀,而这种屠杀引来了报复,报复又引来更多报复,种族仇杀开始了。

事已至此,英国殖民当局对印度乱局却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

在西方人的认知中,英国人曾竭力维护一个统一的印度,印巴分治是不得已而为之,分治带来的灾难既非他们的意愿,更非他们能够左右。随着越来越多的史料被发掘,英国在印巴分治中起到的作用饱受争议。

1947年6月,英国最后一任驻印度总督蒙巴顿提出了把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省的“蒙巴顿方案”,印巴分治的趋势已不可扭转。

为了赶在这个儿戏般的独立日前划定边界,他们匆匆请了一位“从未去过直布罗陀以东地方”的律师雷德克里夫领导边界委员会,该委员会仅用了30天就完成了这项工作。这次划分也成为印巴此后的混乱之源。

被制造的仇恨

巴基斯坦与印度的仇恨,几乎是在两国立国第一天起就开始了。划界的重中之重是在旁遮普和孟加拉两个地区,因为这里是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杂居之处,不管怎么划都不可能完美分割,结果造成了大混乱。大批祖祖辈辈生活在两地的居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外国人,只能开始迁移,而此时英国已退出印度,没有了殖民政府高压管辖,每个车站、每条街道都成了屠杀暴行的现场。据估计,在印巴分治前后几周里,仅旁遮普一地就有50万人被杀;整个南亚在这场浩劫中死亡人数超百万,产生难民的数量更甚于此。

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建国后都仿照英国建立了政党议会制,为了牢牢抓住民众的选票,两国政客都无一例外地无视造成悲剧的曲折原委,选择以最强硬的态度对待对方,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印巴缠斗。

当年在英国匆匆制定的分治方案中,还留下一个“巨坑”。方案中同意各“土邦”可自行选择加入印度还是巴基斯坦,也可以选择独立。印巴分治时,这样的土邦还有数百个,星罗棋布地分散在印巴两国之内,大部分小土邦迫于压力,分别加入两国。而一些土邦坚决独立,印度则直接出兵,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土邦归属未定——克什米尔,今天印巴两国再次兵戎相见的地方。

(陆枫荐自《广州文摘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