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的来源及功能:刑部权利最大,工部竟是摆设?

“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样一句谚语原本是用来形容地方官员的敛财能力,但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最有油水的官员并非知府,而是三省六部。自从三省六部制开始执行以来,其实无论是从贪墨能力还是政治实权来说,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这种制度的来源最早可以追溯到隋朝,隋文帝不仅建立了科举制度,更是建立了这种官员任免的制度,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能力,真正和三省六部的官员相比,知府只能算是边缘化的角色。

同样,其实这六部里面也有比较明确的地位划分,比如:在国家战略层面,礼部的话语权最重;在日常管理上面,刑部的执行权最重。重点不妨可以来看一下刑部,在目前我们所了解的历史资料里来看,于谦32岁时就被认命成刑部右侍郎,堪称最年轻的刑部侍郎。

(于谦,后任兵部侍郎)

刑部的作用在于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调查、抓捕、审判、执行。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兼具公检法功能于一身的刑部可以说是六部中权利最大的。而那些看上去很厉害的兵部、吏部等,更多只是一个空壳子,真的决定权还是在皇帝手中,就以兵部来说,虽然是名义上的“国防部”,实际上是没有兵权的,真正的兵权还是控制在武将以及皇帝手中,兵部主要负责的是后勤保障、装备维护等工作。

而六部之中,最为尴尬的是工部。这简直堪称中国历史上真正的“清水衙门”,作为一个以技术开发为主的部门,虽然名义上水利、河工都贵它管,实际上,钱在户部手里,权在皇帝手中,而工部就是单纯的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

其实在那个年代,哪怕是叱咤朝堂的刑部,同样也有很多掣肘,比较典型的就是“宗人府”“御史”的设置,前者主要管皇亲国戚的违法犯罪行为,后者则是主管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真正留给刑部管的,可能就是一些平头百姓,不过对于平头百姓来说,如果犯了死刑,同样也要皇帝朱笔御批才能最终执行。

其实总的来看,中国历史上的三省六部成为了国家运行的“发动机”,但在面对皇权的时候,无论多大的权力都只纸糊的,一个人真的犯了罪,皇帝不想处罚他,难道刑部还敢多说什么?

在三省六部制度下,有具体分为左侍郎、右侍郎、尚书。其中尚书相对于是部长的角色,直接隶属于尚书省管理,尚书省直接对中书省负责,而中书省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丞相(宰相)总统相关职务。(清朝虽设相位,但实际由军机处最高长官代为管理。)

其实,中国古代的官员体系相对较为复杂,比如唐朝以后,尚书一职虽然得以保留,但是实际权力还没有侍郎大。不过值得肯定的是,三省六部奠定了中国千年的官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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