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识:西方富人区和穷人区是如何划分的?

从国家话语到日常实践

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末尾,社区制基本替代了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日渐式微的单位制,成为国家在基层的“代言人”。从深圳的高科技创业园到东北的老工业基地,从老北京的“胡同新街景”到农村地区的“乡村振兴”,从城乡接合部的棚户区到彻夜通明的CBD,各类有着不同物理空间、发展程度、历史背景以及人口结构的社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转型时期总是会催发出新的理论灵感,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型亦是如此。改革带来了更为复杂的居民社会分层以及不断多元的社会意识与身份认同,也激发了我们更多的思考:中国城市社区的基层治理何以实现?国家话语与各主体的日常实践如何在社区层面达成共识?改革开放之后的现代化与国际化究竟是强化还是削弱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目前国内的社区研究基本上在“本体式社区”与“透镜式社区”两条脉络下展开:前者回归其经典定义——把社区视为一个传统社会团结的共同体,把社区作为一个研究单位来进行考察;后者通过社区这面透镜,研究国家与社会(组织)的互动,社会资本与社会网络,日常生活与抗争,以及社区分化等主题。

海外学者同样也对中国的社区研究充满兴趣,澳大利亚学者薄大伟(DavidBray)将白二000年前后开始的“社区建设”运动,视为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区乃至整个国家基层治理的合法性支撑。悉尼大学中国研究中心邓利杰(LuigiTomba)的作品《政府在隔壁——中国城市社区的邻里政治》(TheGovernment Next Door:NeigborhoodPolitics in Urban China)在二0一四四年出版之后便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于二0一六年获得列文森奖。其对当前中国社区治理独具视角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反思——当前城市社区中基层干部、社区居民以及市场主体的日常实践,不仅是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邓利杰研究的关注点在于对日常生活实践的考察,尤其关注日常权力技术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运用,从其极具福柯风格的标题《政府在隔壁》便可见一斑。作者采用社区民族志(CommunityEthnography)的研究方法,在选择田野点时尽可能涵盖更多类型的社区——包括新兴的北京新商品房小区,日趋没落的沈阳老工业小区以及国家干预较少的成都普通居民区。

在田野调查中,研究者自身或国家在场所产生的“权力效应”会导致受访者采取沉默或隐瞒事实的策略来规避不确定性风险;布洛维(MichaelBurawoy)在“拓展个案法”的推介中坦承这样的“权力效应”不可避免,项飚在“浙江村”的研究中也有类似的反思。而邓利杰在田野中却有着不同的经验:在那些发展滞后且相对衰败的社区,“国家代理人”在场似乎没有影响资料获取的真实性;由正式渠道介绍且社区干部陪同入户的访谈,受访者反而会向邓利杰提供大量深入且宝贵的信息。而在北京的中产社区,居民的个体隐私保护意识较强,同时物业公司对于社区治安的敏感,使得接触受访者变得十分困难;邓利杰选择在社区中租住,以普通居民身份对各种活动进行参与式观察。

由于社区自身的复杂性以及行政干预的多样性,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研究都在概念中模糊了行政区划下的“社区”与空间聚居的“小区”之不同。邓利杰笔下的“邻里社区”(Neighborhood)更倾向于从权力与空间的关系进行定义:居民长时间地身处其中,界定并重塑了自身的社会认同,生产出相应的社会网络与共同利益,同时社会与空间格局包含并再生产了特定的权力关系,为界定社会(社区)分层提供了空间上的指标。

“社区共识”(communityconsensus)是《政府在隔壁》一书的核心概念:“在市场化、私有化以及国家话语的共同影响下,国家、社会及其他主体行动者所追求的利益及话语在日常实践中相互契合,使得双方在日常互动或冲突中达成既定框架下的共识。”具体到实践层面来说,城市居民在工具理性化地表达个体或小群体的利益诉求时,往往以国家推广和认可的话语为表达方式——比如“素质”“文明”“法制”等;其结果是在实践过程中再生产了官方的话语,间接赋予了国家话语的合法性并强化了国家的基层治理能力。

社区共识是在满足国家治理有两个关键目标——保证经济发展,保证社会稳定及执政合法性的基础上,政府更为理性的选择。伴随着国家话语体系在个体日常行动中的具体化与内化,居民在日常实践与抗争中会不自觉地运用国家话语,借此实现了国家的“隐形在场”。社区共识是被“生产”出来的,其并非自然产生或来自文化的惯性,具体生产技术包括:对话语逻辑的有效引导,积极提升特定群体利益,逐步再构建弱势群体对于国家福利的依附,控制自组织发育,间接的行政干预以及模糊公共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

根据不同社区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居民生活方式,社区共识会展现出多样性的实践逻辑。具体来说,东北国企下岗职工在争取权益时会强调“社会主义工人阶级”的贡献与地位;北京的商品房业主会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这一代表了中国成功现代化与法制化的法律文本同政府与企业进行谈判。在基层日常实践中,行动者的工具理性实践不仅影响了国家治理结构,同时也再生产了国家话语,而行动者的来源则囊括了:国家机构、社区居委会、不同自治程度的群众组织、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其他市场主体及居民个体等。

那么,在国家、社会以及多元主体的日常实践中,“社区共识”究竟通过怎样的微观技术得以实现?邓利杰将具体技术总结为五个方面:制造社区区隔、干部微观治理、业主社会工程、确保抗争红线以及塑造中产典型。

布迪厄在区隔(Distinction)的研究中认为“品位”是区分阶层的重要指标,其背后隐含着社会结构对于“审美”与“文化”的塑造。邓利杰沿着布迪厄结构分析的路径,认为在不同社区之间“制造社区区隔”有助于形成多主体的社区共识,达到国家治理的目标。社区区隔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空间上制造区隔,如社区周围的高墙、门禁系统、安保公司以及治安巡逻队;二是在话语中制造区隔,如把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定义为“低素质”的群体。国家在面对社会空间及社会阶层不同的社区时采取了不同的区隔策略,这样的“区隔”不仅存在于不同的城市社区之间,同时还存在于城乡社区之间。邓利杰拓展了布迪厄“把品位作为区隔划分符号”的定义,其社区区隔的划分至少包括三个指标:居民区不同的社会空问景观,居民不同的生活方式、社会地位、消费习惯,政府不同的干预形式。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城市住宅小区的空间隔离直接导致了高档小区与其他小区之间的空间区隔,而这种空间区隔也导致了更广泛的社会与政治领域的区隔。从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现状》到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社会科学的研究关注空间作为一种权力技术在社会分层以及社会控制中的作用;重要的社会思想家,布迪厄、福柯、吉登斯以及哈维等都将“空间”纳入其理论框架,认为空间是权力技术的一个载体与工具,其形塑了社会结构的形成。

“绅士化”(Gentrification)这一概念指资本与市场通过抬高地价等手段实现人口置换的过程。当前那些已经完成“绅士化”的社区,居民对经济贡献大,其代表了国家话语中的“高素质”与“自治”群体,对应着较少的国家直接干预。邓利杰将绅士化的封闭式小区视为权力间接干预的结果,通过封闭式小区的高墙与门禁,符合各主体利益的封闭式空间被制造出来——开发商获取了更高的楼盘价格,物业公司收入了更多管理费,地方经济表现得以提升,业主规避了由“低素质”人群带来的潜在风险。

而在那些每况愈下的社区,并不富裕的居民被视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国家必须主动采取显性干预来确保治理的有效性。这里的居委会是单位制解体之后居民新的依附对象,发挥着再造社会团结,争取再就业机会,提供社会福利与支持的功能。在邓利杰所调查的沈阳铁西区,国家干预有三个主要目标:通过提供社会福利让社区干部更深入地参与到基层治理之中,确保社会稳定的底线以及重塑个体对国家的依附。

邓利杰回顾了过去半个世纪铁西区的兴衰,工人群体的日渐式微带来了社会治理成本的增加——越是衰落的社区需要参与治理实践的基层干部就越多。邓利杰用统计数据描述了铁西区近五千名基层工作人员的群体特征:93.5%是女性;62.5%年龄在四十六至六十岁之问;33.6%曾经做过办公室员工,48.6%曾经做过中层管理者,10.3%曾经做过经理;84.1%具有大专文凭;83.7%认为在社区工作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多数受访者都把社区工作看作是一种更加体面且稳定的工作。

社区干部的任命是西方学者感兴趣的话题,德国学者海贝勒(ThomasHeberer)与戈贝尔(Christian G0bel)认为社区干部的任命完全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没有居民参与(Rubber—stamp)的过程。而邓利杰提出了一个更为接近基层真实的逻辑——社区干部“既是人民选出的,又是上级任命的”,首先,社区干部需要经过长期历练,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情感治理”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任;同时,基层干部还要严格服从上级指派,并通过宣传国家话语来彰显自己的政治忠诚。

借此,“干部微观治理”就成为另一项制造社区共识的重要技术。社区干部的日常工作消除了国家与弱势群体之问的沟通隔阂,其复合身份为其在日常治理中联系国家与个体提供了可能——既是公民,又是干部;既是国家福利的发放者,又是受益者;既提供社会救助,又进行社会控制;既要为那些失落的下岗工人争取权益,又承担了国家话语在基层实践中的再生产。

过往研究把城市有房阶级视为代表“社会”的重要力量,清华大学沈原、郭于华的研究认为,通过一系列“居住政治”的实践,城市居民社区的业主开始具有法律及自治意识并通过自组织形成的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这种“公民的勇气与智慧”会对原有的“国家一社会”关系产生影响。而邓利杰则认为,第一批城市有房阶级是国家住房分配政策中的体制内工作人员以及市场经济改革所造就的新富阶层,他们恰恰是国家话语中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力量。首先,国家通过一系列福利政策(如“高薪养廉”)提高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使他们与新富阶层一同成为高消费群体。随后,国家在系统话语中鼓励消费,问接使得高消费群体获得了财产安全的保障,也使得这一群体更倾向于维护国家权威。同时,居民消费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国家的合法性随之得以强化。在这一逻辑之下,有房群体成为国家有意识、有步骤塑造出来的“社会工程”,多主体之间的社区共识顺应而生。

也有不少研究认为,城市社区中的业主群体因为拥有共同的价值观、经济利益、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空间,有可能形成一个独立且强大的城市中产阶层。而邓利杰则敏锐地发现,社区的高墙既制造了与外部的空间隔离,同时这个牢不可破的社区边界也给内部居民的抗争行动限定了范围。这个“限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空间上,以社区物理空间作为抗争的边界;二是在目标上,只能围绕房产的使用与价值进行抗争,而不能触碰国家合法性以及社会稳定的底线。通过观察北京某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就公共空间使用所产生的纠纷,邓利杰发现,无论是业主维权的集体行动,还是开发商动用武力进行报复,只要所有行动都在“边界内”进行,政府便很少主动过问。

“确保抗争红线”符合各方的社区共识。国家主导下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使得那些拥有体制背景的居民成为最先获益者,这部分人的关注点在于如何通过房产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只会采取有限抗争的形式。新的有房阶级十分在意自己房产的长期增值及保值,媒体对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宣传与报道使得“社区安全保障”成为业主最为关心的因素——社区的高墙,小区的门禁系统,全天候的中央监控,职业化的安保公司等指标尤其受到重视。在抗争过程中,业主通常会用“正义”“责任及诚信”“消费者权益”“社区建设”等国家话语作为其行动合理性的解释,这反而在实践层面上强化了国家话语的合法性存在。

当前“社区营造”有关自组织(Self-organization)的研究认为,那些最初是由“兴趣导向”所形成的居民组织发挥了将原子化个体黏合起来的社会团结(Solidarity)功能,为居民在权益受损时进行集体行动提供了组织上的可能。但邓利杰的经验研究持不同观点:在社区治理的话语下,社区中所有的主体都需要与政府建立密切联系,那些非政府组织需要在政府机构注册,居民自组织则需要在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任命与日常活动需要在街道与居委会的指导下进行,这种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类似于法团主义的关系使得社区自组织的发育及功能被控制在有限的边界之中。

塑造典型是中国过去常用的动员技术,冯仕政在研究中指出,“典型”是将抽象国家话语转化为具体个体实践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贫富差距以及其他社会矛盾的累积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执政的合法性;邓利杰认为“将中产阶层塑造成典型”是国家应对危机的策略之一。一方面,如上文所言,地方政府尤其是旧的工业社区需要消费能力更强的中产阶层来保证其经济表现;另一方面,将中产阶层塑造为更加“文明”的典型也符合国家合法性的需要。中产阶层的生活方式被来自国家、市场以及社会的各行动主体有意识地塑造成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概念,他们“高素质”的行动逻辑被政府所推广;随之而来的是那些非中产阶层群体受到吸引,不自觉地按照中产阶层的价值观与逻辑来开展行动,成为国家话语引导下的“自律”公民。其结果是降低国家基层治理成本,并提升国家基层治理的合法性。

中产阶层的榜样塑造在多个层面展开——国家推进的社区建设运动,媒体的宣传,基层社区官方与半官方机构的响应,房地产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有针对性的消费引导,学术话语中的再次论证;通过多主体所达成的社区共识,最终使得中产阶层成为被其他阶层所认可的,流动性高、受教育程度高、职业化水平高,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榜样群体。

本书的论证逻辑拓展了韦伯“支配社会学”的基本假设,对过往研究中“国家为保证合法性,根据现实情况而采取的适应性调整”的说法进行反思。邓利杰虽然揭示了社区共识是如何被有意识地生产出来,且国家如何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干预策略,但同时也指出了社区共识的生产主体并不只有国家一方,还包括了居民乃至更多主体的日常实践。虽然有学者把这种使用于日常实践中的国家话语也视为一种隐形的国家在场,但忽略了在这个过程中,达成社区共识的各主体都从中获益,各取所需。

作为一个硬币的两面,采取简单“国家一社会”“支配一控制”的二分法势必会影响我们对于真实逻辑的把握。邓利杰将社区比喻成一个充满了争夺与和解的舞台(Arenasof contention andAccommodation),来自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多元主体参与其中,构成了一个动态的权力关系,涵盖了来自国家的治理与干预以及个体的想象与体验。这恰对应了开篇埃利亚斯所言:个体获得了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愉悦与幸福,同时国家话语与合法性在日常实践中得到了强化。

有评论将《政府在隔壁》褒奖为:“雄心勃勃且独具视角的作品,任何一位研究中国基层政治的学者都会从中获得启发。”但任何作品都必然有其两面性,如作者所采用的社区民族志方法,一方面获取了大量深入真实的第一手材料,为读者呈现了许多过去不同的认知视角;而另一方面,对于个案的深入研究往往会使结论缺少一定的普遍意义。同时作为一名外国研究者,邓利杰更容易在田野中就那些本地研究者“习以为常的知识”进行反思;但同时也面临容易被“当地人有意误导”的风险,比如作者笔下“热情的受访对象”或许只是某些“职业受访者”而已。

(TheGovernment Next Door:Neighborhood Politics in UrbanChina.Tomba,Luigi.CornellUniversity Press.2014)

作者:王海宇
      来源:《读书》2018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