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白皮书:每5个人里,就有1个遭受过暴力

家暴白皮书:每5个人里,就有1个曾在亲密关系中,遭受过暴力

之前,我们发起了关于家庭暴力的问卷调查,我们将主题限定为狭义的家庭暴力,也称为亲密关系暴力(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IPV),是指在伴侣/亲密关系中,其中一方试图控制其伴侣并独断行使权力、或因其他原因,而实施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及话语虐待、性虐待或经济虐待。所以,这次的调查暂不包括在原生家庭中承受暴力的情况。

本次调查共回收11,979份问卷,其中女性89.32%,男性9.43%男性,另有1.24%不便透露;异性恋人群占82.90%,双性恋占11.98%,同性恋占4.20%;从婚恋状态上,51.09%单身,29.24%恋爱未婚,16.21%已婚,3.47%离异或丧偶。

下面来看看调查结果——

01.

每5个人中就有1个家暴幸存者,

女性的确更易遭受家暴

在所有反馈中(N=11,979),有2,051人报告曾经、或/且现在正在亲密关系中遭受暴力,占所有反馈的17.12%;在目前正处于亲密关系中的人群(包含“恋爱”和“已婚”状态,n=5,445)中,有21.74%报告曾经、或/且现在正遭受暴力。

从性别分布上看,17.68%女性和11.95%男性遭受过家暴。而世卫组织WHO的研究结果更为严峻,在大部分国家,遭受亲密关系暴力的女性比例在30%-60%之间。亲密伴侣在怀孕期间实施身体暴力的发生率从1%到28%不等,几乎所有暴力都是由孩子的父亲实施的。

此外,并不是只有异性恋亲密关系才涉及家暴,同性恋者等性少数人群遭到家暴比例更高。这可能是由于性少数人群社会认同度普遍较低,遭遇家暴之后更不容易离开对方。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研究中还发现,双方社会经济地位相差较大的家庭和亲密关系中,暴力也更容易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高学历人群就是安全的——大学本科和硕士及以上人群遭受家暴的比例虽然低于其他两组人群,但仍达到22.39%和25.64%

02.

70.36%的家暴幸存者遭受过身体暴力

虽然家庭暴力/亲密关系暴力不止身体暴力这一种形式,但身体虐待仍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在调查中,高达70.36%的家暴幸存者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身体暴力,占比最高。

其中52.69%的遭受身体暴力的幸存者“感受到疼痛,但是没有留下淤青、伤痕或者开放性创口”,41.57%“留下了伤痕、开放性创口”,因家暴“永久伤残”的幸存者有16位(占0.73%)。

过半数幸存者长期遭受指责、贬低辱骂或被言语操纵(占所有幸存者的51.58%、50.32%)。威胁也是很多幸存者面对过的情况(31.11%)。在很多案例里,幸存者都曾听到对方说“如果你主动分手,我会杀了你然后自杀”“如果你不听话,我就去死”“如果你敢报警,我不会放过你的家人”等等。

孤立(如监视你的隐私,控制你和他人的联系,甚至把你和他人隔离)也是控制的一种手段。一位受访在问卷中说:

他还总说女人到了年龄都会结婚生子,没有什么其他社交,就不让我跟朋友来往,他认为反正迟早会各过各的,这些都是浪费时间。

控制是策略性的,目的在于在关系中获得绝对的权力,使自己在关系中能够获得更多利益。控制不会直接对人造成身体上明显的伤痕,但它所造成的精神上的创伤,有可能比身体的伤痕更难恢复(Ellin, 2016)。

并且,威胁、控制等精神虐待往往更不易被受害者察觉。在遭受家暴,却没有寻求帮助的幸存者(n=803)中,有4.73%的原因是“没有意识到精神暴力、高压控制也是家庭暴力”——控制的受害者,常被对方言语中的“爱”和“在乎”所蒙蔽,即使自己在心理上受到了很大创伤也往往无法察觉。

03.

家庭暴力的首要原因是冲突,

其次是为了“控制”

Johnson(2000)将亲密关系暴力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普通伴侣暴力(Common couple violence)。这种形式的暴力一般源于亲密关系中的争吵、矛盾,进而引发言语和身体攻击,与控制无关。普通伴侣暴力的严重程度不太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升级,而且更可能是双向的。在调查中,“亲密关系双方矛盾、冲突,发生争吵”是家暴发生最主要的原因,占比达74.31%。

第二种被称为亲密恐怖主义(Intimate terrorism)。这种暴力是控制的一种策略,动机是想对伴侣施加全面的控制。这种类型的暴力程度会随着时间升级,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害。亲密恐怖主义涉及身体虐待、情感虐待等多种暴力形式。这种以控制为目的的家暴在问卷数据中占46.08%。

他贬低我周围朋友、瞧不起我的家人亲戚、不屑我的工作和努力、我想出去学习进修就会用尽一切方法使我丧失意志力,删除我QQ所有异性,手机号码一个一个查过来,美其名曰:在乎、吃醋。

我们也调查了家暴者的特征,其中“控制欲强”、“喜怒无常”、“自恋”和“不容易沟通”成为突出的特点;而有些令人惊讶的是,“有时候是温柔的”同样是施暴者的一个重要特征。

这种控制还体现在家暴行为的连续性上,有六成施暴者承诺“不会有下一次” ,但其中只有不到15%的人遵守了“承诺”。相应地,所有被访(N=11979)中,有77.25%的人同意或非常同意“家暴者承诺不会有下一次,都是不可信的”。

第三种是暴力反抗(Violent resistance),也就是由于一方的暴力行为导致另一方的反击。在调查中,近半数幸存者(45.64%)承认也曾对对方实施过暴力行为。

最后一种是相互的暴力控制(Mutual violent control),这种情况在现实和研究案例中都较为少见。

(本题为多选,所有选项之和大于100%)

04.

42.13%的幸存者主观心理痛苦程度非常高

自我报告心理痛苦程度“高”和“非常高”的幸存者之和达到82.37%(敲下这几个数字的我直接就哭了)。

家暴不仅可能导致特殊健康问题,如记忆丧失、头晕等;还会引起抑郁、焦虑等情绪问题,遭遇过家暴的人的自尊水平也会下降(Ellsberg et al., 2008)。

本次调查中,大家报告的最严重的三项负面影响分别是“自尊感下降,怀疑自己的价值”(均值7.26分)“长期情绪低落、感到痛苦”(均值7.11分)和“产生某些负面的核心信念”(均值6.90分),而在所有负面影响中,只有罹患精神障碍一项低于5分(满分均为10分)。

我经历过一段关系内暴力。对方利用情感胁迫我与其发生性关系、对我拳打脚踢,破坏我的私人财产,并阻止我进行正常的社交和学习(用自杀等极端方式进行威胁)。离开这段关系后,我感到解脱,但没有料想到这件事给我留下的沉重负担:自尊感下降,对人极其不信任(轻微的受迫害妄想),情绪脆弱,无助感,以及强烈的无法摆脱的耻辱感。

WHO的报告也证实,与从未遭受过虐待的女性相比,经历过伴侣身体或性暴力,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女性更有可能考虑自杀、更有可能报告最近出现的精神痛苦症状。即使是过去的暴力行为也可能与最近的负面心理健康结果有关。

男性遭受家暴更易产生社交状态和能力、工作学习功能方面的负面感受,分别为7.04分和7.19分(总分10分,女性对应评分为5.98和6.66),而女性则更多失眠或做噩梦。

在暴力关系中最长停留时间越长的幸存者,各项负面影响越严重,尤其是自尊感、社交状态和自我认同三项受到显著影响(p>0.01)。但最长停留时间与幸存者主观报告的心理痛苦程度之间没有相关关系。

05.

“说了也没用”、“怕丢脸”,

所以近四成幸存者选择沉默

39.15%的幸存者从未将经历告诉过他人。其中,39.98%认为“告诉了没用”,另外有17.68%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怕丢脸”,14.07%不想影响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而选择沉默。

而有4.73%的人当初“没有意识到经历了家暴“;还有14位受访提到没有求助,就是因为“认为自己也有错”。

男性(60.74%)、性少数群体(44.77%)遭遇家暴后更不容易向外求助(女性37.53%、异性恋者38.02%)。

男性在婚姻中遭受非身体暴力的比例远高于他们遭受身体暴力的比例,但当男性遭遇非身体暴力时,人们往往更不容易将他们视为受害者。本次调查中,仍有25.92%的受访认为“男性不会被家暴”——社会角色的刻板印象使得男性幸存者更不愿意让外界知道自己的处境。

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说,不想暴露自己性取向也是他们忍受暴力的原因之一。在KY的往期文章中也提到过,由于性少数群体经历的心理暴力常常与针对“出柜”(即暴露同性恋身份)的威胁和恐吓相关,双性恋者遭遇严重精神暴力的比例(25.7%)甚至高于同性恋者(21.8%)和异性恋者(18.2%)。

在对外求助的人(占所有幸存者的60.85%)当中,朋友、父母及父母之外的亲属是其求助的主要对象。

从求助的效果来看,认为心理咨询师(36.54%)、对方亲友领导等其他对象(33.85%)及政府或NGO(26.54%)的帮助有效的人更多,而帮助更多在于求助对象为自己提供了情感支持(32.05%),直接干涉暴力事件和提供庇护场所等实质性帮助相对较少。

可悲的是,在一些国家的传统文化中,家庭暴力是被默许的,个人(尤其是女性、孩童)没有对自我精神和身体的绝对控制权,子女被视作父母的衣服、女性被当做男人的“物品”;

家族、社会通常会将之当作“家务事”选择视而不见,纵容施暴者。学者Eviatar将这种集体视而不见定义为“合谋性沉默”:一群人形成默契,在公开场合有意忽略某种他们私下全都清楚的事实(Eviatar, 2011)。

06.

你需要知道有“离开”这个选项

41.35%的幸存者最长在暴力关系中停留了2年及以上。有21.74%的同性恋人群在暴力关系中最长停留时间在1-2年之间;而异性恋人群最长停留时间占比最大的一组是“五年以上”(23.73%)。

91.37%的被访(N=11,979)同意或完全同意“无论什么原因,家暴都是不可容忍的”。

同时,近两成的被访认为“明知家暴有害还不离开的人不可理解”。

旁观者非常容易问出“为什么离不开?”的问题,这些幸存者可能有这些原因:

· 一部分幸存者可能被断绝了外界往来,且/或没有别的经济来源;

· 担心离开会遭到更加严重的报复,甚至危及子女和其他家人;

· 被粗暴、冷漠对待成为幸存者形成、改变自我认知的主要环境,扭曲的关系模式会被认为是“正常的”、“熟悉的”,他们无意识地会选择回到熟悉的关系模式和环境中去,这样即使是痛苦的,但也是“安全的”;

· 当严重的家暴受害者反复经历“试图离开亲密关系,但是失败”的体验后,会导致其缺乏“幸存感”而体验到“无望感”。这些复杂的无望感,一方面会导致家暴受害方对于自己和生活的逐渐失控,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强烈的攻击性,即“无望者的暴怒”(hopeless rage)——很多遭受家暴多年没有离婚,最终杀害或重伤对方的女性就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你正遭遇家暴,可参考以下建议尽快远离危险:

· 试着自己掌控人生。真正的爱的关系,是建立于“自爱”之上的。这需要人们尊重自己的独立性,为自己的需求负责,并承担起责任。亲密关系非常重要,但没有亲密关系并不意味着“失败”或者“人生就没有意义”了,试着找到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

· 保持一定的社会关系。外部的社会支持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关系中的危险信号,同时也能够在我们面对负面状态的情况下,给予心理支持。不要因为一时的沟通困难,认为 “你们都不了解我的情况”而拒绝来自他人的支持和庇护。

· 保存证据。留存图片、文字、医学证明等有效证据,它们能够帮助你获得法律制度的支持。

虽然亲密关系暴力会对我们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永远被伤痛的阴影笼罩。在本次调查中 ,39.54%的幸存者(n=2,051)最终完全/基本走出了家暴带来的负面影响。希望他们的故事能给你力量:

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我很好,还打消了我不愿意谈恋爱的顾虑。在一起3个月后,我发现他非常难沟通,和煤油灯那个案例一模一样,他向我洗脑外界险恶,嫉妒和我有任何关系的异性,甚至不让我出席团建。最近一次矛盾是因为他认为我仍然对前任有念想,还强迫我拉黑我的闺蜜好友。我不同意,他就把我手机破坏了。好友联系不到我差点想报警,他就逼我向好友说谎;监视我,觉得异常就扇我耳光。此时我已经清醒想要自救了,试图稳定了他的情绪,一回到岗位我立刻就向我的上级提出了帮助请求,上级和同事帮助我脱离了他的控制。

首先是先天和原生家庭原因造成我懦弱胆小和唯命是从的个性,所以成为自恋者天然的co-dependant。对问题完全无知,虽然感到难受,但自己为自己描绘了一幅美好婚姻的图画来欺骗自己。直到出现婚外恋后,使我这个co-dependant彻底失去自我欺骗的依靠。而且语言和情感暴力更加严重。在这发生前,我已经对心理学等开始关注,通过在澳洲做翻译的工作接触到专业人员给受家暴的人谈话,才意识到自己关系可能有问题。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大概调整了六七年后才敢提出分居。让我感到最有解放意义的事情是自我的成长和完善的过程。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我们坚持认为,家暴是不可容忍的,但也想告诉仍身处有暴力的亲密关系中的人们:请允许自己的懦弱、害怕、孤独,也允许自己现在还没有那么勇敢,这都不是你“承受”暴力的理由。与此同时,你可以有向外求助的能力和选择,你可以离开这段不好的关系,也有能够让自己走出心理创伤的可能。

今日互动:你遭受过哪种类型的亲密关系暴力?


KY作者 / Mikasa

编辑 / KY主创们

References:

Abramsky, T., Watts, C. H., Garcia-Moreno, C., Devries, K., Kiss, L., Ellsberg, M., ... & Heise, L. (2011). What factors are associated with recent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Findings from the WHO multi-country study on women's health and domestic violence. BMC public health, 11(1), 109.

Ellsberg, M., Jansen, H. A., Heise, L., Watts, C. H., & Garcia-Moreno, C. (2008).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and women'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in the WHO multi-country study on women's health and domestic violence: an observational study. The Lancet, 371(9619), 1165-1172.

Garcia-Moreno, C., Jansen, H. A., Ellsberg, M., Heise, L., & Watts, C. H. (2006). Prevalence of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findings from the WHO multi-country study on women's health and domestic violence. The lancet, 368(9543), 1260-1269.

Johnson, M. P., & Ferraro, K. J. (2000). Research on domestic violence in the 1990s: Making distinction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2(4), 948-963.

Johnson, M. P. (2006). Conflict and control: Gender symmetry and asymmetry in domestic violenc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12(11), 1003-1018.

WHO Multi-country Study on Women’s Health and Domestic Violence against Women